令持续到第四天,北平城里的气氛压抑得像一口盖了锅盖的沸水。
街上的行人明显少了,巡逻的军警明显多了。天桥一带的摊贩被驱散了大半,只剩下几个有铺面的老字号还在开门营业。茶馆酒肆里的客人说话都压着嗓子,唯恐隔墙有耳。
但管得了小老百姓,管不了军阀家的千金小姐。
林可玉是偷跑出来的。
她爹林振山是奉军驻北平的混成旅旅长,手下三千兵马驻扎在城西大营。府邸在帽儿胡同最深处,三进的大院子,门口常年站着四个挎盒子炮的卫兵。
林可玉从十岁起就开始翻墙偷跑。先是翻后花园的矮墙,后来那堵墙被她爹加高了,她就改走狗洞。狗洞被堵了,她索性趁卫兵换岗的间隙,从正门旁边的小角门溜出去。
“小姐又跑了。”副官刘德柱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林可玉的闺房门口看看。
门虚掩着。
人没了。
刘德柱叹了口气,吩咐两个便衣卫兵去找。不用太大张旗鼓——小姐晚上准回来。跑了三年了,每次都是天黑前自己翻墙回来,靴子上沾着泥,袖子里藏着从街边买的各种小玩意儿。
林可玉今天去的是天桥。
令让天桥的市面萧条了不少,但骨子里的烟火气还在。几个变戏法的还在耍,一个耍猴的老头还在敲锣,卖糖葫芦的小贩扛着草靶子沿街叫卖。空气里飘着炸灌肠的油香和烤红薯的焦甜味。
她穿着一身男式的灰布长衫,头发塞在毡帽里,脸上还抹了点灰,乍一看像是个清秀的少年学徒。但她那双手出卖了她——十指纤长,皮肤,指甲修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没过粗活。
此刻她正蹲在一个卖古董的小摊前面,拿着一只青花瓷碗翻来覆去地看。
“姑娘,这可是正宗的康熙官窑,您瞧这底款——”
“底款写的是‘大清康熙年制’,但这青料是晚清的洋蓝,不是康熙的珠明料。”林可玉把碗放下,“大爷,您这摊上的东西,就那个鼻烟壶是老货,其余的都是上周的。”
摊主的脸一阵青一阵白。
林可玉笑嘻嘻地站起来,正要往下一个摊子走,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喧哗声。
两个穿着奉军灰布军装的士兵正在拉扯一个瘦小的少年。
那少年穿着破棉袄,低着头,身子微微佝偻,看起来怯弱不堪。但林可玉注意到,他的脚是分开站的——左前右后,重心下沉,是一个随时能发力的姿势。
“军爷,求您放了我吧,我就是个捡煤核的……”少年的声音带着哭腔,肩膀在发抖。
但那双眼睛——
林可玉微微眯起了眼。
那少年的眼睛虽然低垂着,但眼眶里没有泪水。非但没有泪水,反而有一种极度冷静的、像是在计算什么的光。
就像她爹在沙盘前面推演战局时的眼神。
“放你?你这小崽子撞了军爷,赔个不是就想走?”一个士兵揪着少年的衣领,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跪下磕三个响头,再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掏出来!”
少年的手在发抖。
但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他在忍。
林可玉看出来了。那少年右手缩在袖子里,袖口微微隆起——里面藏了东西。他的呼吸很浅很匀,身体在不易察觉地微微前倾,是即将爆发的边缘。
“你们两个,住手。”
林可玉走过去,摘下毡帽,露出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一张明艳飒爽的脸。
两个士兵转过头,先是一愣,然后认出了她——帽儿胡同林旅长的千金。
“林、林小姐……”
“他是我的人。”林可玉指了指那少年,“有什么得罪的地方,我替他赔不是。”
两个士兵对视一眼,松开手,讪讪地敬了个礼,转身就走。他们不傻。得罪一个捡煤核的叫花子没关系,得罪了林振山的女儿,那是找死。
墨典慢慢直起身,看了一眼那两个士兵远去的背影,又看了一眼林可玉。
“多谢。”
“不用谢。”林可玉上下打量着他,“你袖子里藏的什么?”
墨典沉默了一秒。
“没什么。”
“你撒谎。”林可玉笑了,“你刚才差点就要动手了。如果不是我过来,你是不是打算捅他们?”
墨典没有说话。他在重新评估眼前这个女人。
她穿着男装,但气质骗不了人——挺拔的身姿、明朗的面部轮廓、还有那双毫不回避直视对方的眼睛,都说明她不是普通平民。她刚才报出身份时,那两个士兵的恐慌程度说明她的背景不小。
军阀家的人。
“我叫林可玉。”她大大方方地报了名字,“你呢?”
“墨典。”
“墨典?好奇怪的名字。”林可玉歪着头看他,“你多大了?”
“十二。”
“十二岁就敢跟当兵的对峙?”林可玉的笑容里多了一丝玩味,“你胆子不小。你爹妈呢?”
“死了。”
林可玉的笑容顿了一下。
“对不起。”她说,语气里没有敷衍的客套,是真的歉意。
墨典没有接话。他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转身要走。
“哎,等等。”林可玉追上两步,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包,塞进他手里,“这是我刚买的酱牛肉,还没吃。给你。”
墨典低头看着手里的油纸包。纸包还带着微微的体温,酱香透过油纸渗出来,在冰冷的空气里格外诱人。
“为什么给我?”
“因为我害你被人欺负了。”林可玉说得很认真,“那两个人,是我爹手下的兵。他们平时在街上横行霸道,我管不了,但被我碰上的,我得管。刚才我来晚了,让你受委屈了。”
墨典重新打量了一遍这个军阀家的大小姐。
她说话的时候眼神不闪不避,语气坦荡得不像是一个旅长家娇生惯养的千金。她说“我管不了”的时候语气里有真实的沮丧,说“我得管”的时候语气里又有真实的坚定。
在1929年的军阀府邸里,养出这样的女儿,本身就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谢了。”墨典把油纸包揣进怀里,转身走进了小巷。
林可玉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这个少年,被当兵的揪着领子骂了一通,从头到尾没有哭,没有求饶,没有跪。他一直在忍,但那种忍不是懦弱的忍——是野兽在草丛里等待扑击时机的忍。
而且,他的步伐——
林可玉从小跟着父亲的卫兵学过一些拳脚,能看出练家子和普通人的区别。那个叫墨典的少年走在人群里,每一步的步幅几乎完全一致,重心平稳,肩不摇不晃。
不是普通人。
她想了想,回头吩咐一直远远跟在后面的便衣卫兵:“去查一个人。羊尾巴胡同附近,十二岁,叫墨典,孤儿。查到了来报我,不许惊动他。”
“是,小姐。”
墨典回到羊尾巴胡同的时候,小丫正在院子里洗衣服。
用的是刚从井里打上来的冷水,她的手冻得通红,肥皂是王老太太给的碎皂头,搓来搓去只搓出一点可怜的泡沫。
“阿墨!你回来了!”小丫站起来,手在破围裙上擦了擦,“刚才又有巡警来查过,我就说你出去捡煤核了,他们就走了。”
“嗯。”墨典把那包酱牛肉放在井沿上,“吃吧。”
小丫打开油纸包,眼睛瞪得溜圆。
“酱牛肉!阿墨你哪来的?”
“有人送的。”
“谁啊?这么好心?”
“一个多管闲事的。”墨典往正房里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别一次吃完,留一半明天。”
小丫已经在嘴里塞了一大块,腮帮子鼓得像只松鼠,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
墨典走进正房,关上木门。
他脱下破棉袄,从空间里取出那几件武器,一件一件摆在床上。
短矛三截,袖箭六发,护心镜两块,四角钉六个,吹箭筒两个。
加上戴在手上的铁指虎,他身上能同时携带的武器已经有七种。七种武器,七种人方式。
但今天在林可玉面前,他差一点就暴露了。
如果不是林可玉横一手,那两个士兵现在可能已经躺在地上了。而他——他会在奉军全城的情况下,背上两条人命,面对一个旅的追捕。
以他现在的实力,躲得过吗?
躲不过。
他能对付三个五个地痞,能碾轧马六那样的乌合之众。但面对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尤其是荷枪实弹的奉军老兵,他的胜算很低。霸体未成,嗜血劲气还没觉醒,正面挨一发必死无疑。
他还不够强。
墨典坐在床沿上,把短矛拿在手里,一节一节拧紧。
矛头反射着从破窗纸透进来的微光,刃口被他磨得几乎能照出人影。
不够强不要紧。
他有的是时间。
他低下头,看着那柄短矛。
窗外,北平城灰暗的天空下,令还在继续。巡警的脚步声在巷子深处回荡,远处隐约传来军号声和口令声。
但这座小院很安静。偏房里传来小丫洗碗的水声,井沿上还放着那包没吃完的酱牛肉。
墨典把手腕上的铜钱手绳转了转。
铜钱温温的,贴着皮肤。
他站起身,把武器一件一件收好。该藏进空间的藏进空间,该绑在身上的绑在身上。然后他推开门,走进院子,帮小丫把洗好的衣服挂起来。
子还长。路还远。
而他,才刚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