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下去,像湖面上的水纹,一圈一圈,不急不慢。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带着沈婉出城,在碧波湖边练武到上三竿,然后沈长安读书,沈婉练功。中午之前回城,把打来的猎物送到肉铺卖掉,银子交给沈婉管着。下午在书房里温习功课,研究修真功法。晚上泡个药浴,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七天。整整七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这七天里,墨云成了沈长安最重要的生产力工具。每天驮着两个人出城,回来的时候马背上挂满了猎物。狍子、马鹿、野鸡、水鸭、兔子,只要是在湖边林子里能跑能飞的,基本上都被铁胎弓照顾过。
马鹿打了两头。第一头是第三天打到的,那家伙站在林子里低头吃草,沈长安离它五十步远,一箭穿喉,三百多斤的大家伙轰然倒地。沈婉跑过来看了一眼,眼睛瞪得溜圆:“公子,这得吃多久啊?”
不是吃多久的问题,是能卖多少钱的问题。马鹿肉拿到肉铺去卖,老板眼睛都直了。鹿肉比狍子肉贵得多,一整头鹿卖下来,到手四两多银子。沈婉捧着银子,手都在抖。
“公子,四两……四两银子!”
“嗯,放你那儿。”
“这是我见过的最多的钱……”
沈长安看着她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要是让她知道储物戒里还躺着两千多两银票,这姑娘怕是要当场晕过去。不过没打算告诉她,不是不信任,而是有些东西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猎物的皮子全留下来了。马鹿皮厚实,适合做大衣;狍子皮柔软,适合做靴子和手套;野鸡毛也没扔,攒了一小捆,沈婉说能做几把不错的扇子。
处理皮子是个细致活。沈婉在这方面是真有耐心,一张皮子要刮、要洗、要泡、要晾,每一个步骤都不马虎。沈长安在旁边看着都觉得繁琐,她愣是一声不吭地全了,完了还问:“公子,这样行吗?”
“行,太行了。”
皮子攒了一堆之后,沈长安找了城里最好的皮匠铺,把大部分皮子送去做成衣。男士皮大衣一件,女士皮大衣一件——这两件是给陆清源夫妇准备的。做工要精致,里子要加绒,面子要光滑,扣子用铜的,不能太华丽但一定要讲究。
皮匠铺的老板姓孙,是个五十来岁的老皮匠,手艺在湖州府数一数二。他看了看送来的皮子,用手摸了摸,又凑上去闻了闻,点了点头:“好皮子,处理得也好。小兄弟,这皮子是你自己鞣的?”
“我侍女鞣的。”
孙老板看了沈婉一眼,沈婉正蹲在铺子门口看人家做皮活,看得入神,本没听见他们说话。“这姑娘手艺不错。”孙老板说了一句,然后开始量尺寸、画样子。
除了送人的大衣,沈长安还给自己和沈婉各做了一套过冬的行头。自己的是一件鹿皮大衣、一顶皮帽、一副皮手套、两双高帮皮靴。沈婉的是一件狍子皮袄、一顶皮帽、一双皮靴。剩下的边角料做了两副护膝和两副护腕,练武的时候用。
全部做下来,皮匠铺收了二两银子的工钱。沈婉付钱的时候,从她那个小钱袋里数出二两碎银子,认认真真地放在柜台上,然后把剩下的一两多银子仔仔细细地塞回钱袋里。这些天卖猎物的钱,加上之前沈长安给她的零花钱,她手里大概攒了七八两银子。这姑娘把每一文钱都记得清清楚楚,花了多少、剩了多少、用在了什么地方,张口就能报出来。管家这个活儿,她是真的适合。
大衣做好之后,沈长安让周管事帮忙递到了内院。没有亲自去送,也没有写什么书信,就是让人把衣服送进去,附带一句话——“天气转凉,请世伯世母添衣。”仅此而已。
陆正渊那边没什么反应,没叫人来回话,也没派人来道谢。
倒是陆夫人——也就是未来岳母——第二天差人送来一盅补汤。不是那种客客气气的“给您补补身子”,而是直接让小丫鬟端到院子里,搁在桌上,留下一句“夫人说沈公子读书辛苦,喝碗汤补补”,然后就走了。汤是老母鸡汤,炖得浓白,里面加了枸杞、红枣和参须,喝起来又鲜又暖。第三天,又送来一盅。第四天,还是。
陆夫人没说过一句多余的话,但连续几天送汤,这个态度就很有意思了。沈婉每次看到送汤来,都会小声说一句“陆夫人人真好”,然后乖乖地把汤盅端到沈长安面前,看着他喝完,再收走。她不知道这碗汤背后的意思,但沈长安心里清楚。陆正渊收了大衣没表态——这是男人的做法,不轻易表达好恶。陆夫人送汤——这是女人的做法,用行动说话。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当官的人家,连夫妻俩的配合都这么默契。不过话说回来,能连着送汤,至少说明一件事——那件皮大衣,陆夫人是喜欢的。
考试还有十天的时候,周管事忽然来传话。
“沈公子,有人送了一张帖子来。”
沈长安接过帖子一看,是个诗会的请柬。主办方是湖州府的文会社,一个由本地文人墨客组成的松散组织,定期举办诗会、文会,算是读书人社交的一种方式。请柬上写的是邀请“安吉县沈秀才长安”参加明在“听雨轩”举办的秋诗会。
“这帖子谁送来的?”沈长安问。
周管事笑了笑:“是文会社的人。公子这些天在府上闭门读书,外头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公子的才名,特意下了帖子。”才名?沈长安在湖州府有个屁的才名。八成是陆府这边的消息漏出去了,或者就是文会社广撒网,把在湖州府的秀才都请了一遍。不过既然送来了,去看看也无妨。
第二天的诗会,沈长安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带沈婉。不带吧,她一个人在院子里也没什么事。带吧,这种场合带个侍女去,多少有点招摇。
“公子,我不进去。”沈婉看出了他的犹豫,“我在外头等你。你带着我,万一有人问起来,也好有个照应。”
沈长安想了想,也是。于是让她换了身净的衣服,把铜锏留在家里——带那玩意儿去诗会,怕是要把一屋子文人吓得从窗户跳出去——换了一把短刀在腰后,跟着他出了门。
听雨轩在城北,是一座两进的庭院,院子里有假山有水池有亭台楼阁,环境清幽。到的时候,门口已经停了不少马车和轿子,看来今天来的人不少。
把墨云拴在门口的马桩上,沈长安跟沈婉说了句“在门口等着”,便整了整衣冠,迈步走了进去。
前院里已经聚了三四十号人,大多是年轻的读书人,穿着各色文士服,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有几个年纪大些的,大概是文会社的老前辈,坐在正厅里喝茶,被一群人围着奉承。
沈长安谁也不认识,便找了个角落站定,拿了一杯茶慢慢喝。
“这位兄台面生得很,是第一次来参加诗会吧?”一个清朗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转头一看,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文士服,面容俊秀,手里摇着一把折扇,看起来很是潇洒。
“在下沈长安,安吉县人,来湖州赶考的。”沈长安拱了拱手。
“安吉县?”年轻人眼睛一亮,“可是沈崇远将军的公子?”
“正是。”
“哎呀,失敬失敬!”年轻人合上折扇,拱手还礼,“在下赵明远,湖州府人,家父在国子监任职。沈兄的事迹我早有耳闻,十三岁中秀才,文武双全,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沈长安笑了笑,心里却在想——我的事迹这么有名吗?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赵明远是个自来熟,拉着沈长安介绍了一圈在场的人。这个是谁家的公子,那个是哪位先生的弟子,这个去年中了举,那个明年要去考进士,叽叽喳喳说了一大堆。沈长安一边点头微笑一边记名字,脸上笑嘻嘻,心里在盘算——这些人里,哪个是朋友,哪个是路人,哪个是潜在的麻烦。
诗会还没正式开始,人还在陆陆续续地来。又过了一会儿,门口忽然传来一阵动。
“陆小姐来了!”
“还有周小姐、李小姐!”
“湖州四美来了两位!”
沈长安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
陆小姐。湖州四美。他的未婚妻。
前院的人群自动让开了一条道,几个女子从门口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少女,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褙子,额间一点红印如朱砂轻点,衬得那张白皙面庞愈发出尘。她画着淡淡的红色眼线,妖娆与端庄在她身上奇妙地共存,十五岁的年纪已隐隐透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她的五官精致非凡——远山眉,丹凤眼,鼻梁高挺,嘴唇不点而朱。蓝裙下,少女的身姿已初具女子特有的丰腴韵致,修长的双腿在裙摆下若隐若现,前那道柔美的弧线已颇为可观,腰肢却纤细得盈盈可握。褙子宽松,却遮不住那的傲人曲线,走动间,每一步都带着少女青涩与娇美并存的迷人风韵。她的肌肤白皙光滑,细腻如羊脂玉,周身隐约带着一股淡淡的女性幽香,动人心魄。站在那里,她像一株亭亭玉立的青莲,却比青莲更多了几分人间绝色的鲜活与惊艳。
这就是陆清嘉。沈长安在角落里看着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的未婚妻长这样?不对,应该说他这样的穷酸秀才,居然有个长这样的未婚妻?这不科学。
陆清嘉身后跟着两个丫鬟,其中一个沈长安认识——之前在内院门口远远见过一面,是她的贴身丫鬟春桃。春桃手里捧着一个小手炉,亦步亦趋地跟在小姐身后,目光在前院的人群里扫了一圈,忽然停在了沈长安这边。春桃的表情变了,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嘴巴微微张开,转头在陆清嘉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陆清嘉的脚步顿了一下,她没有回头,但耳朵尖微微泛红了,白皙的面庞上悄然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然后她继续往前走,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沈长安端着茶盏,面不改色地喝了一口。她认出他了。不是认识他这个人,而是春桃之前在陆府见过他,认出了“陆府前院住着的那个沈公子”。所以她知道他是谁了。知道了就好,知道了,这场戏才有意思。
陆清嘉和另外两位小姐——一个姓周、一个姓李——在前院假山旁边的亭子里坐下来,丫鬟们端上茶水和点心。几个公子哥儿立刻围了上去,争着献殷勤,有的递诗稿,有的送花笺,有的站在旁边高谈阔论试图引起注意。
沈长安远远地看着,心里只有一个评价——吃相真难看。
赵明远凑过来,低声说:“那位紫衣的就是陆清嘉,湖州四美之一,也是咱们湖州府的第一才女。听说她六岁能诗,八岁能文,十二岁写的赋连知府大人都夸过。沈兄,你觉得如何?”
“名不虚传。”沈长安说了四个字。
“名不虚传?”赵明远笑了,“沈兄这个词用得也太吝啬了。换了我,至少要用‘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
“那不就成说书先生了吗?”
赵明远哈哈大笑,拍了拍沈长安的肩膀,转身去跟别人寒暄了。
沈长安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喝茶,本以为能安安静静地混到诗会开始,谁知茶还没喝完,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裙的少女从亭子那边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两个丫鬟,排场不小。这少女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姣好,但眉眼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傲气,看人的时候下巴微微扬起,像是在俯视什么脏东西。
沈长安不认识她,但看她的穿着打扮和走路的姿势,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那身鹅黄色的衣裙用的是二阶灵蚕丝,市面上三尺就要上百两银子,头上的金步摇镶着一颗一阶火系妖丹,走起路来红光闪闪,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家有钱。
“你就是沈长安?”少女在沈长安面前站定,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件地摊货。
“正是。敢问姑娘是——”
“我姓周,周雨桐。清嘉的闺中密友。”少女报出自己的名号,语气里带着一种“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傲慢,“你的事我听说了。安吉县来的穷秀才,靠着十几年前的一纸婚书,赖在陆府不走,还想娶清嘉?”
这话说得又直又白,声音还不小,周围几个人都看了过来。
沈长安端着茶盏,面不改色:“周姑娘此言差矣。我住在陆府,是陆世伯的安排。婚书是两家父母定下的,不是我赖着不走。”
“呵,嘴倒是挺硬。”周雨桐冷笑一声,声音又拔高了几分,“我告诉你,清嘉是湖州四美,是第一才女,追她的人从朱雀大街排到城门外,哪个不是家世显赫、才学过人?你呢?你有什么?一个破落的武将家庭,几亩薄田,一个秀才功名——在湖州府,秀才比狗还多!”
这话一出,周围几个文会社的老先生皱起了眉头,但没人出声。周家在湖州府的势力不小,周雨桐的父亲是通政司的参议,正五品,得罪不起。
沈长安的手指在茶盏上轻轻敲了两下,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周姑娘说得对,秀才确实不少。不过我记得,周姑娘好像连秀才都不是?”
周雨桐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她虽然出身名门,但读书的天赋一般,诗词歌赋只能算勉强入门,跟陆清嘉本没法比。这是她的痛处,沈长安这一句话正好戳在上面。
“你——你算什么东西!”周雨桐气得声音都变了调,“一个穷酸秀才,也敢跟我顶嘴?你以为你写得两笔歪诗就了不起了?我告诉你,就你这样的,给清嘉提鞋都不配!你知不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你?说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说陆家这门亲事是整个湖州府最大的笑话!”
周围开始有人窃窃私语了。几个年轻的书生交头接耳,有人捂着嘴笑,有人摇头叹气,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沈长安说话。
“还有,”周雨桐越说越来劲,指着沈长安腰间的长剑,“你看看你,一个读书人,整天挂着把剑,像个跑江湖的武夫,成何体统?清嘉是大家闺秀,你让她跟你这样的人站在一起,不嫌丢人吗?”
沈长安低头看了看腰间的追云剑,又抬头看了看周雨桐,不紧不慢地说:“周姑娘,孔圣人说过,‘有文事者必有武备’。读书人佩剑,古来有之,不算丢人。倒是周姑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喧哗,口出恶言,有失大家闺秀的风范,这才叫丢人。”
“你——”周雨桐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沈长安的手指都在哆嗦,“好你个沈长安,你有种!你等着!”
说完,她一甩袖子,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补了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
沈长安看着她的背影,慢慢喝了一口茶。茶凉了,有点苦。
周围的人群散了,但窃窃私语还在继续。
“这就是陆家那个穷女婿?”
“可不是嘛,安吉县来的,家里穷得叮当响。”
“听说连赶考的路费都是借的。”
“就这还想娶陆清嘉?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看他那身打扮,装得倒像个公子哥,谁知道是不是借的衣裳。”
沈长安端着茶盏,手指轻轻摩挲着杯沿。这些话,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耳朵里,但他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上辈子在工地上,比这难听一百倍的话都听过,这点程度,连挠痒痒都算不上。
茶还没喝完,第二批麻烦又来了。
这次不是一个人,是一群。
周明轩带着三四个跟班走了过来,个个穿着讲究,腰佩玉饰,一看就是湖州府有头有脸的公子哥。周明轩今天穿了一件宝蓝色的锦袍,腰间系着白玉带钩,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远远看去确实一表人才。但走近了,那张脸上的表情就不那么好看了——嘴角挂着一丝嘲讽的笑,眼睛里满是轻蔑。
“哟,这不是安吉县的武秀才吗?”周明轩站在沈长安面前,故意把“武秀才”三个字咬得很重,“怎么,今天没去打猎?你那把弓呢?没带来?”
身后几个跟班哄笑起来。
沈长安拱了拱手:“周公子。”
“听说你刚才把周雨桐气得不轻?”周明轩围着沈长安转了一圈,像在打量一头待宰的牲口,“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写了两句诗,就觉得能在湖州府横着走了?”
“不敢。”沈长安的语气不卑不亢,“周姑娘说的话,我只是辩驳了几句。”
“辩驳?”周明轩冷笑一声,“你有什么资格辩驳?她说得不对吗?你不是穷秀才?你们沈家不是破落了?你那婚书,说好听点是父母之命,说难听点就是趁火打劫。当年陆家老爷子一时糊涂许下的亲事,你还当真了?”
这话说得比周雨桐还狠。周围的人都安静了,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人面露不忍,但更多的人在看热闹。
沈长安的眉头微微动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周公子,婚书是两家父母签下的,有媒有证,有印有押,不是‘一时糊涂’能解释的。”沈长安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如果陆家觉得这门亲事不妥,大可以光明正大地提出来,两家商议解决。用不着外人在这里替陆家说话。”
这话绵里藏针。意思很明确——你周明轩算什么东西?陆家的婚事轮得到你来说三道四?
周明轩的脸色变了变,但他不是周雨桐那种沉不住气的人。他笑了笑,踱到沈长安面前,伸出手指,不轻不重地戳了戳沈长安的口。
“小子,你听好了。”周明轩的声音压低了,但每个字都像刀子一样锋利,“湖州府不是安吉县,不是你这种乡下穷小子撒野的地方。你以为你姓沈就能配得上陆清嘉?你配吗?你有银子吗?你有家世吗?你有功名吗?你不过是个破落户的穷酸秀才,陆家留你住几天是看在死人的面子上,你别真把自己当盘菜。”
他又戳了一下。
“我告诉你,陆清嘉不是你这种人能肖想的。识相的,趁早自己滚蛋,别到时候被赶出去,脸上不好看。”
沈长安低头看了看周明轩戳在自己口的手指,又抬头看了看周明轩的脸。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
“周公子,你的手指戳够了没有?”
周明轩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把手缩了回去。不知道为什么,沈长安看着他的时候,他后背突然有点发凉。
“周公子的话,我记住了。”沈长安拍了拍口被戳过的地方,像是要拍掉什么脏东西,“不过我这人有个毛病——别人越说我不配,我就越想试试。万一试成了呢?那多有意思。”
周明轩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你找死?”
“周公子,这里是诗会,不是擂台。”沈长安笑了笑,“您要是想打,改天我陪您练练。不过今天,还是以文会友比较合适。”
周明轩咬着牙,死死盯着沈长安看了好几秒钟,最后冷笑一声:“行,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说完,他一甩袖子,带着人走了。
走之前,他身后的一个跟班还回头补了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沈长安认识这个人,之前赵明远介绍过——姓王,叫王志远,湖州府王家的子弟,父亲是个六品官,整天跟在周明轩屁股后面当跟班。这种人上辈子沈长安见多了,领导身边的小喽啰,领导骂完了,他还要上来踩一脚表忠心。
沈长安没有说话,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人群渐渐散了,但那些窃窃私语还在继续,像苍蝇一样嗡嗡嗡地响。
“这沈长安脸皮也太厚了,被人骂成这样还不走。”
“人家那是脸皮厚吗?人家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要是我,早就找个地缝钻进去了,还有脸在这儿待着?”
“你看他那样子,还笑呢,笑个屁。”
沈长安端着茶盏,站在角落里,慢慢喝着凉透了的茶。那些话他都听见了,一字不落。但他的表情纹丝不动,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
上辈子在工地上,他被人指着鼻子骂过更难听的。甲方骂他是“废物”,领导骂他是“猪脑子”,徒弟在背后说他“老糊涂了”。那时候他没有背景,没有靠山,只能低头忍着。后来他学会了,骂不还口不是怂,是心里有数。人跟人吵架,不是因为谁嗓门大谁就有理,而是谁先动手谁就输了。他不动手,不动口,就站在那里笑,气死的只能是对方。
“沈兄。”赵明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凑了过来,脸色有些尴尬,“那个……你别往心里去。周明轩那个人就那样,仗着家世欺负人。陆家那边也没说什么,他算老几?”
沈长安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去跟他们待着?”
赵明远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说实话,我跟他们不是一路人。周明轩那人太狂了,我不喜欢。沈兄你是真有本事的,我看得出来。”
沈长安笑了笑,没接话。在职场混了几十年,他太清楚了——这种“我不是他们一路人”的话,听听就好,别当真。墙头草最擅长的就是两边倒。
诗会的流程很简单。先是在院子里赏景,然后由文会社的几位前辈出题,与会者即席赋诗,最后评出前三名,有小小的奖品——一方好砚台、一盒好墨之类的。
出题的是一位姓孙的老先生,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他看了看院子里的景色,开口说道:“今秋高气爽,庭院中的这几株桂花正是盛时,诸位就以‘桂花’为题,作一首七绝吧。”
桂花。沈长安脑子里立刻冒出几首前世的诗句,但没急着动,先听听别人的。
人群中已经有人开口了。“我来!”
周明轩从人群中走出来,面带微笑,先朝孙老先生拱了拱手,又特意朝陆清嘉坐着的方向看了一眼,清了清嗓子,朗声吟道:
“庭院深深桂影斜,秋风送爽入窗纱。月中有客曾分种,世上无人敢此花。”
吟完之后,他面带得意地扫了众人一眼。周围响起了稀稀拉拉的叫好声,有几个跟班带头鼓掌,喊着“好诗好诗”“周兄果然才高八斗”。
沈长安听着这首诗,心里只有一个评价——一般。格律工整,用典得当,但缺少新意。“月中有客曾分种”这个典故用了八百年了,谁都写不出新花样来。整首诗读下来就是平,平得像白开水,挑不出毛病但也说不出好在哪里。但人家是周家大公子,谁敢说不好?
周明轩之后,又有几个人陆续作了诗。有的写桂花香,有的写桂花色,有的写桂花落在水里的样子。不能说不好,但也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轮到沈长安的时候,他本来想推辞。但赵明远在旁边一个劲儿地推他:“沈兄,来一首来一首!安吉县的才子,不能让人小看了!”
周围几个人都看了过来。陆清嘉也看了过来。她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那一瞬间,沈长安感觉到了一道像刀子一样的视线从旁边射过来——周明轩的眼神冷得能结冰。
沈长安深吸一口气,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在下沈长安,安吉县秀才,献丑了。”
他看了看院子里那几棵桂花树,又看了看树下的石桌石凳,再看了看远处假山上几片飘落的黄叶。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句诗——“不羡三春桃与李,桂花成实向秋荣。”
他开口吟道:
“不羡三春桃与李,偏从九月作秋声。西风昨夜催花发,散作人间万点金。”
院子里安静了一瞬。
然后,孙老先生放下了手中的茶盏。
“好一个‘散作人间万点金’。”老先生缓缓说道,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立意新颖,不落俗套。别的诗都在写桂花‘香’‘雅’,独你写桂花‘不羡桃李’,反其道而行之。后两句‘西风昨夜催花发,散作人间万点金’,气势开阔,意蕴深远。好诗,好诗。”
赵明远在旁边带头鼓掌,这回是真心的,不是客套。周围几个文会社的老先生也纷纷点头,交头接耳地议论了几句。那个说“意境确实不俗”,这个说“后生可畏”,还有人把这首诗重新吟诵了一遍,品味其中的韵味。
沈长安没有回头看陆清嘉的表情,但他听到了春桃的声音——很小声,但他的耳朵听得一清二楚。
“小姐,沈公子这首诗做得真不错呢。”
没有回应。但也没有反驳。
不远处,周明轩的脸色黑得像锅底。他咬着嘴唇,死死盯着沈长安,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
诗会结束后,众人散场。沈长安正准备离开,刚走到门口,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沈长安。”
他回过头,周明轩带着几个人站在他身后。这一次,他的表情不再是刚才那种阴冷的嘲讽,而是裸的厌恶和不屑。
“你以为写一首好诗就了不起了?”周明轩走到沈长安面前,几乎贴着他的脸,“我告诉你,诗写得好有个屁用。你问问在座的各位,他们是愿意跟我做朋友,还是愿意跟你这个穷酸秀才做朋友?”
他转过身,朝周围的人张开双臂:“各位!这位沈公子,安吉县的秀才,家道中落,穷得叮当响。他说他是来赶考的,可他连路费都是借的!他住在陆府,是因为死皮赖脸赖着不走!他写的那首诗,谁知道是不是从哪里抄来的!”
“就是!”王志远在旁边帮腔,“一个武夫,能写出什么好诗?肯定是抄的!说不定是花银子买的!”
周围的人发出了一阵低低的笑声。有几个原本对沈长安的诗表示赞赏的人,这时候也低下了头,不敢跟周明轩唱反调。
沈长安站在那里,看着周明轩的表演,一言不发。
“沈长安,我劝你识相一点。”周明轩的声音又拔高了几分,几乎全院的人都能听见,“陆清嘉不是你这种人能碰的。你配不上她,你连给她提鞋都不配。你那个破落的将军爹,活着的时候都没资格跟陆家攀亲,现在死了,你更没资格!”
这句话像一把刀,狠狠地捅进了沈长安的口。
他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但他脸上的笑容依然没有变。
“周公子说完了吗?”沈长安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有些可怕,“说完了的话,我先走了。明天还要早起去打猎,不像周公子,有家产可以继承,不用自己动手挣钱。”
这话不急不慢,不卑不亢,但每个字都带着软刀子——你有家产,你没有自食其力的本事。
周明轩的脸色铁青,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好动手。他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给我等着。”
沈长安拱了拱手,转身走出了听雨轩的大门。
身后,窃窃私语还在继续。但他已经不想听了。
出了听雨轩,沈婉还等在门口。她蹲在墨云旁边,手里拿着一草茎在地上画着什么,见沈长安出来,立刻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
“公子,怎么这么久?”
“做了首诗。”
沈婉眨了眨眼睛:“公子还会作诗?”
“你公子会的多了。”沈长安翻身上马,朝她伸出手,“走吧,回家。”
墨云走在朱雀大街上,天色已经暗了,灵纹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把整条街照得如同白昼。沈婉坐在后鞍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忽然开口了。
“公子,我听见了。”
“听见什么了?”
“里面有人骂你。”沈婉的声音有些低,“我在门口都听见了。他们说话好大声,好难听。”
沈长安没有说话。
“公子,你难过吗?”沈婉问。
沈长安想了想,说了一句让沈婉似懂非懂的话:“上辈子可能会难过,这辈子不会了。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我要是每句话都在乎,那这辈子就不用别的了,光生气就能气死。”
“可是他们骂得很难听。”沈婉的声音带着一丝不平,“说公子是穷酸秀才,说公子配不上那个陆大小姐。他们凭什么这么说?公子明明这么厉害。”
沈长安笑了笑:“你觉得我厉害?”
“嗯!”沈婉用力地点了点头,虽然沈长安看不见,“公子会武功,会打猎,会写诗,还会修炼。公子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
“那是因为你见过的人太少了。”
沈婉想了想,又说了一句让沈长安意外的话:“我爹说过,一个人的本事不是靠嘴说的,是靠时间证明的。那些骂公子的人,他们现在骂得欢,将来要是公子中了举人、当了官,他们比谁都巴结得快。这种人我见多了。”
沈长安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你一个小丫头,怎么说话跟个老太太似的?”
“我说的是实话。”沈婉的语气很认真。
墨云迈着轻快的步子,在灵纹灯的光芒中穿行。沈长安忽然想起一件事。
“沈婉,你说你会做扇子?”
“会。”沈婉点点头,“用野鸡毛做的扇子,我娘教过我。不过现在羽毛还不够,再攒几天应该就够了。”
“做好了送人。”
“送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沈婉没有再追问,在后座上安静了一会儿,忽然说了一句:“公子,那个周明轩,以后要是再欺负你,我帮你打他。我的铜锏还没用过呢,正好试试砸人疼不疼。”
沈长安笑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这姑娘,三观简单粗暴得让人感动——谁欺负公子,她就砸谁。不问对错,不讲道理,就一个字——砸。
回到陆府,天已经擦黑了。沈长安把墨云交给马夫,和沈婉一起回了小院。晚饭已经送来了,五菜一汤,比前几天又丰盛了一些。沈婉把饭菜摆好,退到一旁。
“坐下来一起吃。”沈长安说。
“我是侍女,不能跟公子同桌吃饭。”
“我让你坐你就坐。”
沈婉犹豫了一下,搬了个小凳子,坐在桌角,端着一碗饭小口小口地吃。
吃饭的时候,沈长安想起今天在诗会上发生的一切。周雨桐的尖酸刻薄,王志远的落井下石,那些路人甲乙丙丁的冷嘲热讽,还有周明轩那句“你配不上她”——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不是因为记仇,是因为这些都是提醒。提醒他现在还不够强,提醒他这个世界比他想象的要现实得多。
他把碗里的饭扒净,又盛了一碗汤。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沈婉的小脸上,她正低着头认真吃饭,筷子用得标准极了,夹菜的时候不会滴汤漏水,嚼东西的时候嘴巴闭着,没有声音。
沈长安忽然觉得,自己挺幸运的。虽然被人骂了,被人瞧不起了,被人指着鼻子说“你配不上她”。但他至少还有一个会帮他做靴子、会帮他管钱、会在他被人骂的时候说“我帮你打他”的小姑娘。
“沈婉。”
“嗯?”
“靴子什么时候能做好?”
“灵狍子皮再过两天就能用了。高帮加厚,一双大概要三天,两双就是六天。公子的先做,做完再做我自己的。”
“行。”
沈长安端起汤碗,喝了一大口,鲜。
诗会见了未婚妻,被人指着鼻子骂了三四轮,又被周明轩当众羞辱,最后用一首诗找回了一点场子。
这一天过得,比打猎精彩多了。精彩得他有点想骂娘。但饭还是要吃,觉还是要睡,明天早上还是要去湖边练武。
子该过还得过。
他放下汤碗,看了看窗外的月亮。
陆清嘉,你那些追求者今天可是把你的未婚夫骂惨了。你知道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沈长安笑了笑,没再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