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落地时,P国正是傍晚。
夕阳将整座城市染成琥珀色,高楼广厦在橘红的天光里镀上一层金边。高途趴在舷窗边,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窗外陌生的城市天际线,嘴巴微微张开,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下孩子——事实上,他确实是。
“好高。”他小声说。
“那是P国第一高楼,沈家的产业之一。”沈文琅随口说道,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高途回头看他,眼里多了一层说不清的情绪。他知道这个对他好的男孩不普通——能随随便便拿出那么多钱替他还赌债,能坐私人飞机,能有管家和保镖——但“沈家的产业之一”这种话听起来,还是让他觉得不太真实。
“到了。”沈文琅站起来,朝他伸出手。
高途看着那只手,犹豫了一下,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从机舱出来,有专门的摆渡车等在停机坪旁。车子穿过机场的VIP通道,驶上高速,一路向着城北的方向开去。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变成了绿荫,又从绿荫变成了开阔的私家道路,两侧是修剪整齐的法桐和不知名的花树,空气里飘着青草和花的香气。
高途的手一直攥着安全带,指节泛白。
他没见过这样的地方。不,他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他以为昨天住的那个酒店已经是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房子了,可现在这条路开进去的尽头,他看到了一座……庄园?
“那是……你家?”他的声音都在发颤。
“嗯。”沈文琅看了一眼窗外熟悉的景色,“以后也是你家。”
车子在大门前停了一下,铁艺大门缓缓打开,驶入更深的庭院。高途透过车窗看到大片大片的草坪、喷泉、花圃,还有远处那栋像城堡一样的宅邸,整个人都不好了。
车停稳后,郑叔先下了车,替他们拉开车门。
沈文琅下车,转身看着还僵在车里的高途,耐心地等着。
高途深吸一口气,迈出了车门。
“小少爷回来了。”有佣人迎上来,看到沈文琅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陌生孩子,微微一怔,随即露出温和的笑容,没有多问。
沈文琅牵着高途走进宅邸。
穿过门厅,走过铺着地毯的长廊,两侧墙上挂着油画和沈家的家族照片。高途不敢乱看,低着头,紧紧跟在沈文琅身后,像一只被捡回来的流浪猫,对陌生的环境充满警惕。
客厅到了。
很大的客厅,挑高的天花板,水晶吊灯,真皮沙发,茶几上摆着鲜花和果盘。落地窗外是庭院的花园,暮色里的月季开得正好。
客厅里坐着两个人。
沈钰坐在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报纸,听到动静抬头看来。他穿着家居的深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虽然是一副放松的姿态,但那股属于顶级Alpha的压迫感依旧存在,目光淡淡扫过来,带着审视。
应翼坐在长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茶,正低头看手机。他今穿了一件浅色的薄毛衣,衬得整个人温润如玉,Omega的柔和气质与昔的将军锋芒奇妙地融合在一起。
“父亲,爸爸,我回来了。”沈文琅松开高途的手,上前两步。
应翼抬起头,目光先落在儿子身上,随即移到他身后那个瘦小的身影上。
高途站在客厅入口,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他穿着沈文琅让人准备的新衣服——一件浅蓝色的薄外套,里面是白色T恤,深色休闲裤,脚上是小白鞋。衣服是合身的,可穿在他身上还是显得空荡荡的,像一竹竿套在布袋里。他的头发前两天理过了,不再杂乱,露出一张瘦得只剩巴掌大的脸,五官其实很好看,只是太瘦了,显得眼睛格外大,下巴格外尖。
他的脸上还有淡淡的淤青痕迹,虽然消了一些,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
应翼看到那些痕迹的瞬间,端茶的手微微一滞。
“爸,爸爸……”高途在沈文琅的示意下,下意识怯生生地开口,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他喊完之后才意识到不对,脸一下子红了,慌忙改口,“不是,我是说……叔叔好……”
他紧张得语无伦次。
他记得沈文琅说过,他爸爸是上将。上将啊,那得是多大的官,他在电视里都没见过几个。他一个从破镇子里出来的莫名其妙的人,凭什么跟人家叫“爸爸”?
应翼却笑了。
他放下茶杯,站起身,走到高途面前,蹲下来,平视着这个瘦弱的孩子。
“没关系。”他的声音很温柔,是那种经历过战场硝烟、却把所有的柔软都留给家人的温柔,“别紧张,这里以后就是你家。”
高途怔怔地看着他。
应翼的眼睛很好看,是Omega特有的温润,却又藏着Alpha都未必有的坚毅。他看着高途的眼神,没有审视,没有嫌弃,甚至没有同情——只有一种长辈看晚辈的温和与接纳。
“高途,是吧?”应翼轻声问。
高途点了点头,眼眶有点热。
“我听说你比小狼崽小一岁?那以后跟小狼崽一样,叫我爸爸也行,叫应叔叔也行,随你习惯。”应翼抬手,轻轻拨了拨高途额前的碎发,动作自然极了,像是做过千百次,“路上累不累?饿不饿?”
高途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表达什么。
应翼被他逗笑了,站起身,牵着他的手往沙发那边走:“先坐,休息一下,晚饭马上就好。郑叔——”他看向郑叔,“去把客房收拾出来,就在琅儿隔壁那间。”
“是。”郑叔应声去了。
沈钰从报纸后面抬起眼,看着应翼牵着那个陌生孩子走进来,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他之前已经听文琅说过要带一个孩子回来,也听文琅说过这孩子身世可怜。但他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瘦成这样,脸上还带着伤。沈钰虽然冷硬了一辈子,却最见不得这种事。
他放下报纸,朝高途微微颔首:“坐吧,别拘束。”
简简单单五个字,从沈钰嘴里说出来,已经算是极高的礼遇了。
高途紧张地坐在沙发边上,屁股只坐了三分之一,腰背挺得笔直,像在课堂上挨罚的小学生。沈文琅在他旁边坐下,从果盘里拿了一个橘子,不紧不慢地剥起来。
应翼坐在对面,看着他们两个,嘴角带着笑意。
他注意到,文琅剥好橘子后,没有自己吃,而是掰了一瓣递给了高途。
高途犹豫了一下,接过去,小口小口地吃着。
“文琅,”应翼忽然开口,“你这次去华国,就是为了接途途回来?”
沈文琅点头:“嗯。”
应翼看了看高途脸上的伤,又看了看儿子认真的表情,心里隐约明白了什么。他这个儿子,自从那场高烧睡醒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早慧,沉稳,看他的眼神里带着一种不属于孩子的心疼。现在又千里迢迢跑去华国,接回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还说这是“未来的爱人”。
荒唐吗?荒唐。
可应翼看着高途那张瘦削的脸,看着那双怯生生却净得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睛,忽然觉得,也许儿子是对的。
这个孩子,值得被好好对待。
“途途,”应翼温声道,“有没有什么喜欢吃的?我让厨房做。”
高途咬着橘子瓣,眨了眨眼,认真想了想,声音小小的:“什么都行……不挑的。”
沈文琅在旁边轻轻叹了口气。
不是不挑,是从来没得挑。
“他身体不太好,医生开了营养方案。”沈文琅说,“高蛋白、易消化的优先,忌油腻辛辣。”
应翼挑眉,看了儿子一眼。这细心程度,不像是临时起意。
“好,我跟厨房说。”他起身去了。
客厅里只剩下沈钰、沈文琅和高途。
沈钰的气场太强了,高途坐在那里,连大气都不敢出。沈文琅感觉到了他的紧张,又递了一瓣橘子过去,轻声说:“我父亲看着凶,其实人很好。他要是板着脸,你别怕,他天生就那样。”
沈钰:“……沈文琅!”
沈文琅面不改色:“看,就这样。”
高途差点被橘子呛到,赶紧捂住嘴,眼睛弯了弯。
沈钰看着儿子这副护犊子的模样,嘴角不易察觉地抽了抽,最终也没说什么,重新拿起报纸,遮住了表情。
晚饭是家里的厨师精心准备的。
清蒸鲈鱼、虾仁蒸蛋、山药排骨汤、白灼菜心,还有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每一样都是易消化、高营养的菜式,显然是应翼交代过的。
高途坐在餐桌前,看着满满一桌子菜,手里的筷子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太多了。他还没见过这么多菜同时摆在一张桌子上。他怕自己吃不完浪费,怕浪费了会被骂。
“别想那么多,”沈文琅给他夹了一块鱼肉,挑了刺,放进他碗里,“能吃多少吃多少,吃不完没关系。”
应翼也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心,温柔道:“慢慢吃,细嚼慢咽对胃好。”
高途低着头,把碗里的鱼肉和菜心一口一口吃掉。鱼肉很嫩,没有刺,入口即化。菜心很脆,带着淡淡的甜。小米粥熬得浓稠,金黄的米粒在勺子上颤巍巍的,暖到胃里,更暖到心里。
他吃得很慢,不像之前那样狼吞虎咽了。
沈钰坐在主位,全程没说几句话,但他的目光时不时会落在高途身上。不是审视,是观察。他看到这孩子吃饭时小心翼翼的样子,看到应翼给他夹菜时他受宠若惊的表情,看到儿子时不时侧头看他一眼、确认他有没有好好吃饭的细致。
吃完饭,应翼让郑叔带高途去客房休息。
高途跟着郑叔走了,走到门口时忽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他看的不是华丽的客厅,不是沈钰,不是应翼。他看的是沈文琅。
那个坐在餐桌边,安安静静看着他的男孩。
沈文琅朝他点了点头,无声地说了两个字:去吧。
高途这才转身,跟着郑叔走了。
他住的是沈文琅隔壁的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很温馨。米白色的墙壁,浅蓝色的床品,书桌上放着一盏暖黄色的小台灯,窗台上摆了一盆小小的绿萝。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礼品盒。
高途打开,里面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玩偶,灰白色的,长长的耳朵,黑亮的眼睛,脖子上系着一个小蝴蝶结。玩偶旁边压着一张纸条,上面是沈文琅的字迹——十岁的孩子写字还有些稚气,但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以后它陪你睡,不怕做噩梦。晚安。”
高途抱着那只小兔子,站在陌生的、温暖的、属于他的房间里。
那一晚,高途抱着小兔子,睡得很沉。
没有做噩梦。
隔壁房间里,沈文琅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久久没有入睡。
他听着墙壁那边传来的细微声响——翻身的窸窣声,偶尔的轻咳,最后归于平稳的呼吸声。
高途睡着了。
沈文琅闭上眼睛,嘴角微微弯起。
前世高途跟在他身边十年,他从未给过高途一个安稳的觉。高途总是最早到公司,最晚离开,永远精神抖擞,永远一丝不苟。他以为高途天生精力旺盛。
而这一世,高途才十岁。
他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治愈他。
让他在安稳中长大,在爱里学会爱自己。
窗外月色清浅,沈家大宅沉入静谧的夜。
两个少年,只隔着一面墙。
一个已经睡着了,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
另一个醒着,听着隔壁的呼吸声,在心里默默起誓——
这一世,我要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你。
把那些前世欠你的,和这辈子想给你的,统统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