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禾是被一阵哭声吵醒的。
那声音尖细、刺耳,像指甲划过粗陶碗底,让人头皮发紧。
这哭声她听了三天了,现在闭着眼睛就知道——这是她的堂妹,沈清萝。
“我不嫁!大伯娘,我宁愿死都不要嫁给那个猎户!”
清萝的声音从堂屋传来,带着哭腔,却中气十足。
沈清禾躺在西厢房的木板床上,盯着头顶灰扑扑的房梁,一时间有些恍惚。
她又想起那把刀。
沈清萝握刀的手在发抖,脸上却带着笑,那种笑她这辈子都忘不掉——混杂着嫉妒、不甘和某种近乎疯狂的快意。
刀捅进小腹的时候,她甚至没觉得疼,只觉得冷,一种从骨头里往外渗的冷。
她倒在地上,看见清萝蹲下来,凑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
“沈清禾,凭什么你的命比我好?我不服!”
然后她就死了。
再然后,她醒了。
醒在十六岁的早晨。
沈清禾花了三天的时间确认这不是梦,不是幻觉,而是老天爷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她记得这些年发生的每一件事,记得每一个细节,因为那些子太苦了,苦到她刻进了骨头里。
她慢慢坐起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纤细,白净,没有冻疮,没有裂口。
这双手还没有在寒冬腊月的河水里泡过,还没有因为给人洗衣服而肿得像萝卜,还没有在无数个深夜因疼痛而睡不着觉。
沈清禾把手翻过来,又翻过去,看了很久,最后她还是决定下地去看看。
堂屋里的哭闹声更大了。
“大伯娘,那个猎户家里有两个孩子!两个啊!”
“那不是他的孩子,是他大哥大嫂的。”沈母解释,“他大哥大嫂进山打猎摔死了,这才把两个孩子丢给他!”
青萝声音更大:“他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要带两个孩子,我嫁过去算什么?现成的后娘吗?”
沈清禾穿鞋的动作一顿。
上一世她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时沈清萝特别满意这门亲事,在自己面前炫耀说猎户会赚钱又会疼人,有两个孩子又怎么样,反正不是亲生的,以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两个小的还可以帮她带孩子。
现在她怎么变了呢?
……
沈清禾慢慢走到堂屋外,目光穿过虚掩的门缝,看向堂屋里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少女。
沈清萝今年十五,比她小一岁,生得很是好看,一双杏眼水汪汪的,哭起来更是我见犹怜。
此刻她跪在母亲面前,两只手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大伯娘,那个林樵不是好东西,村里的老人都说了,他是天煞孤星的命,克亲克妻克子!他自己爹娘没了,现在连大哥大嫂都摔死了,这还不够吗?我嫁过去,也会被他克死的!”
“你别听别人瞎说,当初你爹娘活着的时候给你定了这门亲事,他们怎么会害你!”沈母为难的道。
“我爹娘就是眼皮子浅,不像大伯娘,给姐姐选了一门好亲事!等顾明远考上探花,姐姐就是探花夫人了!”
沈清禾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她怎么知道顾明远能考上探花?
现在顾明远连举人都不是,她怎么能准确的说出他考上探花呢?
难道——沈清萝也重生了?
沈母被沈清萝哭得焦头烂额。
她一手扶着清萝的肩膀,一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满脸为难。
“清萝,你听我说,那书生家里穷得叮当响,连饭都吃不饱,谁知道他将来能不能考上功名?还是猎户好,猎户虽然凶了点,但人家有手艺,天天有肉吃,饿不着你……”
“大伯娘,要是你觉得猎户好,那就让姐姐嫁给猎户,让我嫁给书生吧,好不好?”
沈清萝瞪着大眼睛,祈求沈母。
“这像什么话!”沈母立刻拒绝。
沈老爹蹲在墙角抽旱烟,吧嗒吧嗒的。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庄稼汉,平时不爱说话,这会儿也只是皱着眉头,闷声闷气地说了一句:“清萝,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你爹娘生前定下的亲事,由不得你胡闹。”
“大伯!”清萝猛地转向沈老爹,眼泪汪汪的,“当初爹娘死的时候,您可是答应了他们会好好照顾我!那个林樵并非良配,要是嫁过去过的不好,我爹娘在地下如何瞑目啊!”
沈老爹吧嗒吧嗒抽了两口烟,没说话。
他当初是答应了老二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这些年也从来没亏待过她,可亲事是老二两口子定的,20两彩礼他们活的时候也花完了,现在清萝说不嫁,拿什么还?
沈清禾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她冷冷一笑。
沈清萝还真是重生了。
上一世她嫁过去不到一年就被休回家了,确实过的不好。
只是沈青萝以为上一世自己是命好才做了探花夫人,却不知道,顾明远上一世之所以能考上探花,是因为她沈清禾碰巧救了通天书院的院长,然后厚着脸皮去求院长收顾明远做入室弟子。
而且自己上一世为了供顾明远读书,为了给顾明远买笔墨纸砚,每天只睡三个时辰。
她不分冬夏的给大户人家洗衣服赚钱,河水结了冰,她得先把冰砸开,再把衣服浸进去。
那水冷得像刀子,洗上半个时辰,手指就失去了知觉,变成十木头棍子。
她了整三年的活,手上全是冻疮和裂口,连筷子都拿不稳。
顾明远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却在考上探花后一脸歉意的说:“娘子,京城路途遥远,你又不懂京中规矩,以后就留在这里看守老宅吧。”
这是沈青萝眼中的好子?
那就让给她好了!
“娘。”沈清禾走进堂屋,“我同意和堂妹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