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小指头死了。”艾拉走进来,没看其他人,径直走到痞帅身边,从皮包里取出一个小布包放在吧台上,打开,里面是几排用软木塞封好的小玻璃瓶,瓶里装着各色粉末和液体,“这些是止血粉、消炎膏和镇痛剂。如果你们决定跟他,会用得上。”
缺门牙老头盯着那些瓶子,眼神复杂:“艾拉,你可是这条街上唯一懂医术的人。连码头鼠帮的人受伤了都要求你。你掺和这事,不怕把自己搭进去?”
艾拉拿起一个装白色粉末的小瓶,轻轻摇了摇:“我三年前从暮西王国逃到这里,原因是我毒哑了一个想用我的药去谋政敌的贵族。那家伙的喉咙肿了三个月,最后因为没法进食,活活饿死了。我既然能用一瓶药让人永远闭嘴,自然也能用别的药让不该说话的人永远开不了口。”
她的声音很轻,甚至算得上温和,但酒馆里的温度似乎骤然降了几度。
汤姆吞了口唾沫:“可……可你们就三个人。码头鼠帮有三十多个!”
“现在是二十九个。”痞帅说,“小指头临死前,用藏在袖子里的削皮刀划开了其中一个人的喉咙。那小子平时连鸡都不敢看,最后却带走了个陪葬的。”
他顿了顿,目光再次扫过酒馆里的每一张脸:“我不需要你们拿起刀跟我一起拼命。我只需要你们做一件事:从明天开始,如果码头鼠帮的人来收钱,你们就说,钱已经交给‘痞帅’了。如果他们问痞帅是谁,就说,是这条街的新规矩。”
“然后呢?”老吉姆问,“他们肯定会来找你。”
“那就让他们来。”痞帅说,“我会在‘漏壶’等着。一次,两次,三次。只要他们来,我就打。打到他们不敢再来,打到他们明白,从今往后,这片街区的钱,只有我能收。”
缺门牙老头摇头:“疯了,你绝对是疯了。马尔科会把你撕成碎片,然后吊在巷子口示众。上次有个外乡人不服,就被吊了三天,最后被野狗啃得只剩骨头。”
“那就让他来撕。”痞帅转过身,朝门口走去,到门边时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明天,规矩生效。愿意信的,可以继续做生意。不信的,可以继续给码头鼠帮交钱,然后继续被打断肋骨,继续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威胁从桥上扔下去。”
他推开门,雨水和湿的风灌进来。
“选择在你们自己。”
门关上了。酒馆里安静了很久。
汤姆盯着自己碗里浑浊的麦酒,忽然开口:“老吉姆,你觉得他能成吗?”
老吉姆慢慢擦着另一个杯子,擦了很久,才说:“我在这条街上开了二十年酒馆,见过十七个帮派兴起又倒台。码头鼠帮占了这里五年,是最久的一批。为什么?因为他们够狠,而且懂得分钱给城防队。”
“那痞帅……”
“那小子是我看着长大的。”老吉姆打断他,把擦好的杯子挂到头顶的木架上,“他十岁那年,父母死在‘静默瘟疫’里,留下他和一个三岁的妹妹。为了给妹妹找吃的,他偷过面包,捡过垃圾,跟野狗抢过肉骨头。十二岁,他妹妹还是没熬过去,死了。他在妹妹坟前坐了两天两夜,没哭,没说话。第三天站起来,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