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七年,二月二,龙抬头。
提篮桥监狱的犯人们在这天得到了一份特殊的“节餐”——一碗面条,上面浇着一勺酱油汤,漂着几片葱花。面条是杂粮面做的,又粗又硬,但在监狱里,这已经算是改善伙食了。
沈怀瑾端着碗,慢慢吃着面条,把葱花一片一片挑出来放在碗沿上,最后再一口吃掉。这是他新养成的习惯——在任何事上都保持耐心,哪怕只是一碗面。
这是孙兆坤死后的第二十六天。
二十六天来,他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吃、练、学、观察。
体重恢复了不少,囚服不再像麻袋一样挂在身上。手臂上的肌肉线条重新显现,腹部的肋骨被一层薄薄的肌肉覆盖。他的光头已经长出了半寸长的头发,乱糟糟地贴在头皮上,像一丛没人打理的野草。他没有刮,因为头发长一点,看起来就不像刚剃度的囚犯,更像一个普通的落魄汉。
林先生今天没有传纸条。
沈怀瑾在放风时远远看了一眼林先生的位置——空着。他的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没有表露出来。
放风结束后,他找到小阿弟。
小阿弟比两个月前长高了一些,但还是瘦得像一竹竿。他的眼睛依然滴溜溜转,但眼里的机灵劲少了几分,多了几分和年龄不符的沉稳。在监狱里待久了,谁都会变。
“林先生怎么样了?”沈怀瑾低声问。
小阿弟左右看了看,凑过来:“昨天夜里咳血了,吐了小半碗。刘叔叫人把他送到医务室,到现在还没回来。”
沈怀瑾的心沉了下去。
“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吗?”
“你说。”
“告诉他,‘名单已经记在心里了’。再告诉他,我会找到他女儿。”
小阿弟点头,一溜烟跑了。
沈怀瑾站在走廊里,看着小阿弟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
林先生的时间不多了。
他必须在林先生死之前,把林念慈的事落实好。不是为了交换——林先生已经把所有的法律知识都教给了他——而是为了一个承诺。
二月初十,林先生从医务室回来了。
他更瘦了,瘦到几乎认不出来。原来还能拄着拐杖慢慢走,现在只能靠两个人架着才能挪动。他的眼睛还是亮的,但那种亮不是健康的光泽,而是一种烧了油的灯芯上最后一点火焰,随时会灭。
沈怀瑾在放风时看到了他。
林先生坐在老位置上,背靠着墙,闭着眼睛。沈怀瑾蹲在他旁边,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林先生开口了,声音像风吹过枯叶:“你还在练?”
“在练。”沈怀瑾说,“每天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深蹲,一百个仰卧起坐。”
林先生的嘴角微微扯了一下,像是在笑,又像是在喘气。“有用吗?”
“有用。我已经能爬上那堵墙了。”
林先生没有问是哪堵墙。他知道。
“林先生,您女儿的事,我已经托人打听过了。”沈怀瑾压低声音,“她还在虹口,在物华里3号的杂货铺。她姨妈去年死了,姨夫叫王德胜,是个赌鬼。”
林先生的眼睛猛地睁开了。
那双眼睛里的光亮得吓人,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燃烧。
“念慈……她还好吗?”
沈怀瑾犹豫了一下。他不想骗林先生,但也不想在临死前给他增加痛苦。
“她还在撑着。”沈怀瑾说,“等我出去,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把她从那个赌鬼手里接出来。”
林先生盯着沈怀瑾看了很久。
“你不会骗我吧?”
“不会。”
林先生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又有什么东西重新拼了起来。他伸出手,抓住沈怀瑾的手腕。那只手瘦得像鸡爪,骨节突出,但力气大得惊人。
“我信你。”他说。
沈怀瑾握住林先生的手,感受到那里面传递过来的不仅是温度,更是一种沉甸甸的东西——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牵挂,是一个将死之人对生者的托付,是一个在这场黑暗中被碾碎的人最后的信任。
“林先生,您还有什么要教我的?”沈怀瑾问。
林先生松开手,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
“你已经不需要我教了。”他说,“你缺的不是知识,是机会。机会到了,你自然知道怎么做。”
二月十五,沈怀瑾做了一件事。
他找到刘狱警,递给他一张纸条和一块银元——这块银元是他用帮刘狱警整理仓库的体力活换来的。刘狱警在监狱里有个小“产业”,他存了一批烟、酒、零食,卖给有钱的犯人。沈怀瑾帮他把这些货物从仓库搬到他的“秘密储藏室”,了三个晚上,换来了一块银元和三包烟。
纸条上写着:“刘叔,我想学开锁。”
刘狱警看完纸条,抬起头看着他,嘴角的黑痣抖了一下。
“你想什么?”
“不什么。”沈怀瑾说,语气平静,“就是想学门手艺。出去了,也好糊口。”
刘狱警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笑了。那笑声很轻,带着一种“我早就知道”的味道。
“你小子,不是想学开锁。你是想出——”
“刘叔,”沈怀瑾打断了他,声音压得很低,“我只是想学开锁。您教不教,一句话。”
刘狱警把银元揣进口袋,把纸条点燃烧掉,灰烬落在地上。
“明天晚上,熄灯后,我在洗衣房等你。别让人看见。”
沈怀瑾点头。
从二月十六开始,他每三天去一次洗衣房,每次半个时辰。
刘狱警教他开锁,从最简单的挂锁开始,然后是暗锁、弹子锁、甚至有保险柜的密码锁——但监狱里没有保险柜,所以只教了原理。
“开锁和做人是一个道理。”刘狱警说着,把一铁丝进锁孔,“不要太急,急就会出错;不要太用力,用力就会坏。找准每颗弹子的位置,一个一个来。感觉到了,它就开了。”
沈怀瑾学得很快。
他用三天学会了开挂锁,用五天学会了开暗锁,用十天学会了开复杂的弹子锁。每把锁,他都能在几十个呼吸的时间里打开。
刘狱警看着他的手法,啧啧称奇:“你小子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沈怀瑾没有接话。他只是在心里说:我不是天生吃这碗饭的,我只是不想再被关在任何地方。
三月初一,夜里。
沈怀瑾没有去洗衣房。他在牢房里,把所有的准备工作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绳子:他已经攒了两。一是用囚服线头搓的,长一丈五,用来翻内墙。另一是从洗衣房的晾衣绳上偷剪的一段,更粗更结实,长两丈,用来翻外墙。
铁丝:他有三。一是开锁用的,磨了两个月,头上有倒钩。另外两是用来撬窗户销的,更细更韧。
衣服:囚服已经染好了。他在半月前趁刘狱警不注意,从洗衣房的染料桶里偷了半碗深棕色染料,分三次染了囚服的反面。染完后用清水洗了两遍,颜色已经牢固,看不出破绽。
路线:他从牢房到西侧围墙的路线,已经走了不下三十遍——当然,是在脑子里走的。每一道门,每一条走廊,每一块会响的地砖,每一个可能的障碍,他都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次。
时间:他需要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没有月亮的夜晚,刘狱警值班,预告有雨。
三月初二,他看到了希望。
天刚黑的时候,云层从东边压过来,很厚,很低,遮住了星星。风从黄浦江方向吹来,带着水汽。远处的天边有闪电,但没有雷声。
没有月亮。刘狱警今天值班。天气预报——他在放风时听狱警闲聊说的——明天有大雨。
但今晚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下。
沈怀瑾躺在草席上,听着赵铁柱的鼾声,听着走廊里刘狱警的脚步声,听着窗外的风声。
他在等。
等一场雨。
等到雨来的那一刻,他就行动。
如果他失败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如果成功了——
他摸了摸口的小布袋。布袋里有四样东西:一把钥匙(孙兆坤的保险箱钥匙),一张纸条(林先生的名单),一封皱得快碎掉的信(陆清怡的信),还有一块银元(备用)。
这些东西,是他离开监狱后活下去的资本。
他攥着布袋,闭上眼睛。
“等我。”他在心里说。
不知道是对陆清怡说的,还是对孙兆坤说的,还是对自己说的。
也许都是。
风更大了。
远处,第一声雷炸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