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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更新时间:2026-06-29 17:08

六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Ghost用了三天时间,把圣菲耶罗到洛圣都的交通记录翻了个底朝天。

“找到了,”他在群聊里发了一条语音,声音带着那种连续熬夜后的沙哑,“每个月第二个星期三,凌晨四点从圣菲耶罗出发,早上八点到洛圣都。第二天早上九点从洛圣都出发,下午一点回圣菲耶罗。开的是一辆灰色亚班尼·波塞冬,车牌号是SFP-742。”

我放大了他发来的监控截图。画面上的男人大约四十多岁,穿着一件深灰色的风衣,戴着一顶棒球帽,脸上有一道从左边颧骨延伸到下颌的疤痕——不是刀疤,是烧伤留下的。

信使。跟韦恩描述的完全吻合。

“他的路线很固定,”Ghost继续说,“从圣菲耶罗的洛波塔区出发,上I-5高速,在洛圣都北边的班宁出口下来,然后走地面道路到威斯普奇大道的万豪酒店。全程大概三百八十公里,开四个小时左右。”

“他住在圣菲耶罗的什么地方?”我问。

“洛波塔区的一栋公寓楼。我查了物业记录,户主是一个叫‘迈克尔·罗’的人,四十五岁,职业是‘物流顾问’。单身,无子女,没有社交媒体账号。”

“太净了,”卡卡在群聊里说,“净得像假的一样。”

“所以是真的,”我说,“猎犬的人不会笨到用假身份。他们会用真身份,但那个身份本身就是一个精心编织的谎言。迈克尔·罗这个人真实存在,但他不是‘物流顾问’,他是信使。”

群聊里安静了两秒。

“你打算怎么办?”Ghost问。

“明天就是第二个星期三,”我说,“我和卡卡去圣菲耶罗。”

“就你们俩?”

“就我们俩。人多了容易打草惊蛇。你和BigNorth在洛圣都待命,万一信使临时改变路线,你第一时间通知我。”

“收到。”

“注意安全。”BigNorth的声音从群聊里传出来,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简短但沉。

---

出发之前,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把那辆瓦格纳从改车王提了出来。小速在引擎盖下面加装了一个GPS追踪器,不是用来追踪别人的,是用来让别人追踪的。“如果有人盯上你,这个追踪器会发送假信号,显示你的位置在洛圣都,而不是圣菲耶罗。”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得意,好像一个在期末考试前偷偷藏了小抄的学生。

第二,去了一趟老姜的机场。他从C-130的货舱里翻出了一件防弹背心,黑色的,很轻,据说是级别的高分子材料。“能挡住,挡不住,”他说,“但至少能让你被打了之后还有个机会骂人。”我穿上试了试,活动了一下手臂,还行,比游戏里的感觉轻多了。

第三,给卡卡打了个电话。

“明天凌晨三点,佩罗高速公路加油站见。别迟到。”

“我从来不迟到,”她说,“对了,你喜欢听什么歌?”

“什么意思?”

“开车四个小时,总得听点东西吧。你负责带歌单。”

我想了想。“凤凰传奇。”

电话那头沉默了大概两秒钟。

“你是认真的?”

“六成认真的。”

“……行吧。”

---

凌晨三点,佩罗高速公路加油站。

卡卡的罗斯福准时到了。车上多了两个东西——一个手机支架,和一杯放在杯架里的超大杯冰美式。

“给你的,”她把咖啡递给我,“怕你开车犯困。”

“我们俩谁开车?”

“你开。罗斯福马力不大,但跑高速很稳。而且我想坐着看你开车是什么样子。”

“我开车的样子很好看吗?”

“不好看我就睡觉。”

我把咖啡放在杯架上,调整了一下座椅和后视镜,发动了引擎。罗斯福的发动机发出一声低沉而平稳的轰鸣,像一只被吵醒的老年老虎,不太情愿地醒了。

上了I-5高速之后,路况比我想的要好。凌晨三点半,洛圣都通往北方的公路上几乎没有车,只有偶尔一辆货柜车从旁边经过,卷起一阵风,让罗斯福轻轻晃一下。

卡卡把手机连上了车载音响。“歌单呢?”

“说了,凤凰传奇。”

“我搜索一下——凤凰传奇,”她把手机屏幕转向我,“是这个吗?”

一个男女组合的头像出现在屏幕上。女的穿蒙古袍,男的戴墨镜,背景是草原和蓝天。

“对。”

“你一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听凤凰传奇?”

“在洛圣都听凤凰传奇,总比在洛圣都听洛圣都电台好。那些电台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歌,听多了会想撞墙。”

卡卡半信半疑地点了播放。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她皱了皱眉。但当玲花的声音从音响里冲出来的时候,她的眉头松开了。

“这歌叫啥?”

“《月亮之上》。”

“还行。”

第二首是《自由飞翔》。第三首是《最炫民族风》。第四首的鼓点刚响起来,卡卡突然坐直了身体。

“这个我知道!《奢香夫人》!我在杂货店的时候听过!隔壁烤肉店天天放!”

她跟着哼了起来。哼得不太准,但很投入。

车窗外是黑色的天幕和偶尔闪过的路灯。I-5高速沿着海岸线向北延伸,左边是看不到尽头的大海,右边是连绵起伏的山丘。罗斯福的时速保持在一百一左右,不快不慢,像一只沉稳的老狗,在夜色中稳稳地跑着。

“六六开。”

“嗯?”

“你为什么叫六六开?”

“讲过,因为六成胜率。”

“不是问你这个,”卡卡说,“我是问你,你明明可以做到七成、八成、甚至九成,为什么偏偏说六成?”

我想了想。

“因为六成是一个让人舒服的数字。五五开太怂,好像在说自己不行。七三开太狂,好像在说对方不行。六六开刚好——我承认你有可能赢,但我更相信我能赢。”

“那你有没有输过?”

“有。但每次输完之后,我会把输的那部分补回来。所以长期来看,还是六成。”

卡卡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读不太懂的东西。

“你在原来的世界里,也是这样吗?”

“哪样?”

“就是——把所有事情都算好概率,然后按概率做决定。不感情用事。”

“感情用事太贵了,”我说,“在这个世界里,一次感情用事可能就是一条命。”

“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事?”

“什么事?”

“你跟我两个人,凌晨三点,开着一辆破车,去四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找一个可能带着枪的人。这件事的概率是多少?”

“五五开,”我说。

“你不是说五五开太怂吗?”

“这次不一样,”我握着方向盘,眼睛盯着前方的路面,“这次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两个人的胜率不是相加,是相乘。”

“五五开相乘是多少?”

“零点二五。百分之二十五。”

卡卡愣了一下。“那不是更低了吗?”

“所以需要一个人来把胜率拉上去,”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那个人就是你。”

车里安静了几秒。音响里传来《全是爱》的前奏,鼓点轻快,贝斯线在低音区游走。

“六六开,”卡卡说,“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

“哪里奇怪?”

“你在说实话的时候,听起来像在说情话。在说情话的时候,听起来像在说实话。”

“那不是很好吗?省得你猜来猜去。”

卡卡没再说话。她把座椅调低了一点,侧过身,背对着车窗,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的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她睡着了。

我从后座拿了一件外套,盖在她身上。

---

早上七点十五分,圣菲耶罗。

这座城市和洛圣都不一样。洛圣都是钢筋水泥的丛林,高楼大厦挤在一起,空气里全是尾气和海腥味。圣菲耶罗更松散,更安静,街道更宽,棕榈树更多,有一种“退休了不想被人打扰”的气质。

我把罗斯福停在信使的公寓楼对面的街边。

公寓楼是一栋六层的建筑,外墙刷着米黄色的涂料,每层都有一个小阳台,阳台上摆着花盆和晾衣架。看起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住宅楼,和洛圣都那些鱼龙混杂的公寓楼完全不同。

卡卡醒了。她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从口袋里掏出那棒棒糖——今天是柠檬味的。

“到了?”

“到了。他的车还在楼下。”我指了指那辆灰色的亚班尼·波塞冬,停在公寓楼门口的停车位上。

“他今天会去洛圣都,所以应该快出来了,”卡卡看了看手表,“按之前的规律,他凌晨四点出发。现在七点十五,他已经晚了三个多小时。”

“可能是有什么变故,”我打开手机,调出Ghost发来的资料,“迈克尔·罗,职业物流顾问。今天是工作,他如果不是去洛圣都执行猎犬的任务,就应该去上班。物流公司的地址在城北的工业区,八点半上班。”

“所以我们等。”

“等。”

我们从七点十五等到了八点。

从八点等到了八点半。

从八点半等到了九点。

那辆灰色的波塞冬始终没有动。

“不对劲,”卡卡说。

我同意。

正当我准备给Ghost发消息的时候,公寓楼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灰色风衣,棒球帽,左脸上的烧伤疤痕。

迈克尔·罗。

他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步伐不紧不慢,看起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他走到波塞冬旁边,打开车门,把公文包放在副驾驶座上,然后坐进了驾驶座。

引擎发动了。

他没有往北去工业区,而是往南,朝I-5高速的方向开去。

“他今天还是要去洛圣都,”我说,“只是比平时晚了五个小时。”

“跟上去。”

我跟了上去。

罗斯福不是一辆适合跟踪的车。它的车身太大了,颜色太显眼了。但卡卡说了一句让我安心的话:“他不可能回头看。猎犬的人从来不回头看。他们觉得自己的伪装完美无缺,觉得全世界都是NPC。”

“包括我们?”

“包括我们。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没有人会主动来找猎犬的麻烦。我们是第一个。”

I-5高速上,灰色的波塞冬始终保持在一百一左右的时速,不超速,不变道,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自动驾驶仪。我跟在后面,保持着大概两百米的距离,时不时让一辆大货车到中间,作为掩护。

“六六开,”卡卡突然说。

“嗯?”

“你有没有想过,猎犬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在找他了?”

“想过。”

“那信使会不会是一个诱饵?”

“也有可能。但就算是诱饵,我们也得吃。因为不吃这个饵,我们就永远找不到猎犬。”

卡卡沉默了一下。“你这个逻辑,跟赌徒差不多。”

“赌徒是把钱押在运气上,”我说,“我是把钱押在计算上。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赌徒输光了会哭。我输光了会算一算为什么输,然后想办法赢回来。”

卡卡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一棒棒糖,青苹果味的。

“给你。”

“我不吃糖。”

“吃一。开车四个小时,血糖会低。”

我接过来,单手剥开包装纸,塞进嘴里。味道很甜,带着一点酸,苹果味不是那种化学合成剂的味道,更像真的青苹果。

“好吃吗?”卡卡问。

“六成好吃。”

“剩下四成呢?”

“剩下一成太甜,一成太酸,两成不知道是什么味。”

“你这个人连吃个糖都要算概率。”

“习惯了。”

车子继续向北。

洛圣都的天际线在远处若隐若现,像一排灰色的牙齿,咬住了天空的边缘。

---

上午十一点四十分,洛圣都,威斯普奇大道。

信使把车停在了万豪酒店的地下停车场,然后坐电梯上了二楼。我和卡卡从罗斯福里出来,没有进酒店,而是走进了对面的一家咖啡店。

咖啡店的二楼正好能看到万豪酒店的大门和二楼咖啡厅的窗户。

“靠窗的位置,”卡卡指了指,“他坐下了。”

我掏出Ghost给的微型望远镜,调整焦距,看到了信使的侧脸。他正在看菜单,表情平静,像是在等人。

“信什么时候出现?”卡卡问。

“不知道。韦恩说信封会放在他旁边的窗台上,但没说是谁放的、什么时候放。”

我们等了大概二十分钟。

信使点了一杯咖啡,慢慢地喝。他的目光偶尔看向窗外,但大部分时间都在看手机。他看起来很放松,没有任何紧张或者警惕的迹象。

十二点零八分,一个穿黑色卫衣的人从咖啡厅的门口走了进来。那个人戴着口罩,帽子压得很低,看不出是男是女。他走到信使旁边的窗台前,停下来,好像在看窗外的风景。

停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他走了。

他走之后,窗台上多了一个牛皮纸信封。

信使没有立刻去拿。他继续喝咖啡,继续看手机,继续像一个普通的上班族一样打发时间。

又过了五分钟,他才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拿起那个信封,折叠了一下,塞进了风衣的内袋。

然后他走了。

“跟谁?”卡卡问,“跟信使,还是跟那个放信的?”

“放信的。”

我们冲出咖啡店,跑到停车场,上了罗斯福。我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穿黑色卫衣的人正沿着威斯普奇大道往南走,步伐很快,但没有跑。

“小心跟,”卡卡说,“别让他发现。”

我跟在那个人后面,保持着五十米左右的距离。他拐进了一条小巷,我下了车,让卡卡开车绕到巷子的另一头去堵。

巷子里没有灯,两侧是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通道,地上是湿的,散发着一种下水道的味道。前面传来脚步声——他在跑。

我启动了时间。

不是为了打他,是为了看清他。

三秒钟。足够我跑完三十米,足够我看清他的背影——一米七左右,偏瘦,黑色卫衣,白色运动鞋,右手上戴着一只银色的戒指。

时间恢复,我追了上去。

巷子的尽头是一条小街。卡卡的罗斯福已经停在了街口,堵住了他的去路。

他停下来。

我站在巷子口,他站在罗斯福前面。卡卡从驾驶座里出来,靠在车门上,双手在口袋里。

“跑什么?”卡卡说,“我们又不是警察。”

穿黑色卫衣的人缓缓转过身。

帽子下面是一张年轻的脸。大概二十二三岁,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嘴唇紧紧抿着。是一个男生。

他看着我们,眼神里不是恐惧,而是某种我形容不出来的东西——像是惊讶,又像是认出了什么。

“你们是谁?”他问。声音比我想的要年轻,带着一点沙哑。

“问别人是谁之前,先报上自己的名字,”我说。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帽子摘了下来。头发是深棕色的,有点长,遮住了额头。

“我叫阿诺德,”他说,“我只是个跑腿的。有人把钱放在一个地方,我去拿,然后把信封放在指定的位置。我不知道信里是什么,也不知道收信的人是谁。”

“谁让你做的?”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用加密邮件联系我,付款是加密货币。我从来没见过他的脸,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们怎么联系?”

“邮箱。他给我发指令,我执行。执行完之后他会把下一个指令发到另一个临时邮箱,每个邮箱只用一次。”

Ghost说过,猎犬的人从来不网上沟通。但现在这个阿诺德说他们用邮箱联系——矛盾。

除非阿诺德不是猎犬的人,他只是一个更外层的跑腿者。猎犬的网络像洋葱一样,一层包着一层。最核心的是猎犬本人,然后是信使,然后是跑腿的,然后是最外围的信息来源。

阿诺德是最外围的那一层。他甚至连自己给谁跑腿都不知道。

“最后一个问题,”我说,“你今天放的那个信封,收件人是谁?”

“我不知道,”阿诺德说,“我只负责放,不负责收。放完之后我的任务就结束了。”

卡卡看了我一眼。

“放他走吧,”她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我侧身让开了路。

阿诺德犹豫了一下,然后从我们中间穿了过去,快步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

“亏了,”卡卡说,“追了半天,追到一个跑腿的。”

“没亏,”我说,“你注意到他右手上的戒指了吗?”

卡卡回想了一下。“银色的,有点旧。”

“那个戒指上有字。”

“什么字?”

“我没看清,但能确定不是英文。可能是某种组织或者社团的标识。”

我打开手机,给Ghost发了一条消息:“查一个人。阿诺德,二十二三岁,白人,右手银色戒指上有非英文字母。他可能跟猎犬的网络有关联,但不是核心成员。”

Ghost秒回:“收到。二十四小时内。”

---

回到小首尔已经是晚上八点。

卡卡说累了,不想再动脑子,提议去那家面馆吃碗面然后各回各家。我也累了,点了点头。

面馆里只有两桌客人。一桌是一个独身的中年男人,面前摆着一瓶烧酒和一碟花生米,喝得脸通红。另一桌是一对年轻情侣,女生在用手机拍酸菜鱼的照片,男生在低头打游戏。

我们坐在老位子上。老板娘端来了两碗牛肉面,比平时多了一个煎蛋。

“送你们的,”老板娘说,“看你们这几天跑进跑出的,辛苦。”

“谢谢阿姨,”卡卡笑着说。

我低头吃面。面还是那个味道,汤头浓郁,牛肉软烂。煎蛋是溏心的,蛋黄戳破之后流进汤里,把整碗面的味道都提升了一个层次。

“六六开。”

“嗯。”

“你说猎犬离我们很近,”卡卡放下筷子,“阿诺德说他不认识猎犬,但我觉得他在撒谎。”

“为什么?”

“因为他在看我的时候,眼神不对。不是害怕,不是紧张,是——他在确认什么。”

“确认什么?”

“确认我是不是他认识的人。”

卡卡的话让我后背一凉。

“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他的眼神让我觉得,他认识我。”

面馆里的灯光很暗,卡卡的脸在阴影里变得模糊。只有她的眼睛是亮的,反射着头顶那盏昏黄的灯。

“卡卡,”我说,“你说你最早的记忆是孤儿院。四岁之前的事情,你一点都不记得?”

“不记得。”

“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四岁之前的事?”

“孤儿院的院长告诉我的。她说我是被人在门口发现的,放在一个纸箱里,身上裹着一条毯子。”

“纸箱里还有别的东西吗?”

卡卡沉默了几秒。

“有,”她说,“一条项链。银色的,吊坠是一个圆形的图案,像太阳,但不是太阳。中间有一个我看不懂的符号。”

我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项链在哪?”

“在金的杂货店里。她去世之前把它锁在保险柜里,说等我需要的时候再给我。”

“你需要的时候——什么时候?”

卡卡看着我,眼神里有了一种我之前没见过的东西。

“也许是现在。”

金的杂货店在小首尔的一条巷子里,夹在一家烤肉店和一家卡拉OK厅之间。卷帘门已经锈迹斑斑,招牌上的字褪色得几乎看不清。卡卡用钥匙打开门,里面一片漆黑,空气里弥漫着陈旧的味道——茶叶、辣椒、还有时间积累的灰尘。

她打开灯。

货架上空空荡荡,只零零散散放着一些用品。柜台后面有一个小门,通向后面的储藏室。储藏室的地上有一个保险柜,黑色的,四四方方,像一个沉默的石头。

卡卡蹲下来,输入了密码——金的生。

保险柜的门开了。

里面只有一样东西。

一条银色的项链。

吊坠是一个圆形的图案,中间刻着一个符号。我凑近看,那个符号——我认识。

那是一个R星的标志。Rockstar Games。

Rockstar Games的logo是一个R字母,外面套着一个五角星。而这个吊坠上的图案,是那个标志的简化版——星形还在,但R被替换成了另一个字母。

K。

“K?”我念了出来。

“K,”卡卡说,“我的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她拿起项链,戴在了脖子上。银色的吊坠在她锁骨之间晃动,反射着头顶的灯光。

“金说,这条项链是放在纸箱里,和我一起的,”她说,“她说那个人把我放在孤儿院门口的时候,特意把项链塞在我的手里。好像是要告诉我什么。”

“告诉你什么?”

“告诉我,”卡卡低下头,看着那个K形的吊坠,“我不是一个被抛弃的人。”

面馆、高速路、跟踪、跑腿的、项链——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

但有一件事我很确定。

菜单亮了。

【隐藏挑战8/15完成:猎犬的爪痕——找到猎犬的至少一条真实线索】

【新线索:猎犬的网络中存在一个层级——跑腿者(阿诺德)、信使(迈克尔·罗)、以及一个未知的核心层。】

【提示:卡卡的项链也许不只是项链。】

我关掉菜单,抬起头。

卡卡站在杂货店的柜台后面,手里握着那个吊坠。她的表情很平静,但她的手指在微微发抖。

“六六开。”

“嗯。”

“你说过,你那个游戏世界里,玩家可以创建角色,可以自定义ID,可以组队,可以聊天,可以做任务。”

“对。”

“那玩家能不能结婚?”

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能……能吧。有个DLC可以办婚礼,还要花钱买戒指什么的。”

“不是游戏里的结婚,”卡卡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跟自己说话,“我是说,两个玩家——一个在这个世界里,一个在那个世界里——他们能不能……”

她没有说完。

杂货店里安静得只能听到头顶那盏光灯的电流声,嗡嗡的,像一只被困在玻璃罩里的苍蝇。

“卡卡,”我说,“你想说什么?”

她抬起头,看着我。

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光芒。不是悲伤,不是迷茫,而是一种——“我需要你告诉我答案”的祈求。

“我不知道我想说什么,”她说,“我只是觉得,从遇见你的那一刻起,这条项链就开始变热了。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热,是——”她把手按在口,“这里热。”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

但菜单又弹了出来,这次不是隐藏挑战,而是一条系统通知:

【警告:检测到异常情感波动。该波动可能影响任务执行效率。建议保持冷静,专注于当前目标。】

我关掉菜单。

“卡卡,我——”

手机响了。Ghost的电话。

我接起来。

“六哥,查到了。阿诺德,二十二岁,洛圣都大学计算机系学生。他的右手戒指上的字母是希腊文,意思是‘信使’。”

“信使?他不是说自己是跑腿的吗?”

“他不是猎犬的信使。他是另一个人的信使。一个叫——”

Ghost的声音突然断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刺耳的杂音,然后是一个经过变声器处理的声音:

“六六开,玩够了吗?”

我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凝固了。

猎犬。

“你的朋友Ghost没事,我只是暂时切断了你们的通讯。别担心,我对小角色不感兴趣。”

“你想要什么?”我问。

“我想要你停下来。你在找的东西,不是你该找的。那条项链——卡卡脖子上的那条——也不该被任何人看到。”

卡卡听到了这句话,她的脸色变了。

“你到底是谁?”我压低了声音。

“一个比你更早来到这个世界的人,”猎犬说,“而且比你更清楚这个世界的真相。六六开,你和卡卡,你们都不是意外穿越进来的。你们是被送进来的。”

电话挂断了。

忙音在耳边嗡嗡作响,像某种不祥的预兆。

卡卡站在原地,握着项链的手已经不再发抖了。她的脸色虽然苍白,但眼神里多了一种东西——不再是祈求,而是决心。

“他说我们是被送进来的,”她说,“被谁?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说,“但我会找到答案。”

我伸出手。

卡卡看着我的手,然后握住了它。

她的手心还是热的。

菜单再次弹出,但这次不是挑战,不是警告,而是一行我从没见过的文字:

【隐藏剧情触发:归途的起点。】

【解锁条件:与Jessicathebest建立“信任”关系。】

【奖励:世界的真相——第一章。】

关掉菜单,我握着卡卡的手,站在金的杂货店里,头顶是那盏嗡嗡作响的光灯,脚边是那个空荡荡的保险柜。

洛圣都的夜风从卷帘门的缝隙里灌进来,带着海水的咸味和远处某个卡拉OK厅的歌声——跑调的,撕心裂肺的,像是有人在用尽全力喊着一首不属于自己的歌。

“六六开。”

“嗯。”

“下次去找猎犬的时候,带我一起去。”

“好。”

“不是在外面接应那种。”

“好。”

“是一起进去那种。”

“好。”

卡卡的手指在我手心里收紧了一下。

“那你答应我了。”

“我答应你了。”

菜单上,“归途的起点”那一行字变成了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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