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昊闻?”卧室里传来任晓玲迷糊的声音,“谁啊?”
我没敢回头,眼珠子死死盯着那扇正在缓缓向内推开的防盗门。
楼道感应灯的光,惨白,像医院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从门缝底下切进来,落在我的脚背上。那光太亮了,亮得不正常。我们这片老小区,感应灯早就坏了,物业从来没修过。
“昊闻?你站在门口嘛?”任晓玲的脚步声靠近了。
我喉咙发,想喊让她别出来,可声音卡在嗓子里,只发出了一声“呃”的气音。
门,开了一条更大的缝。
那只手伸了进来了。
不是那个小女孩的手,是一只成年人的手,指关节粗大,皮肤粗糙,手背上还有一道狰狞的烫伤疤。这只手,我认得。
这是我爸的手。
我爸死在工地上,被塌方的钢筋砸断了脊椎,送到医院没抢救过来。那是十年前的事了,他的手背上,就有一道当年焊钢板留下的烫疤。
“小闻啊……”门外传来了声音,低沉,沙哑,带着我熟悉的、老家那边的口音,“开门,爸给你送钱来了。”
我的眼泪瞬间就下来了。身体不受控制地想要往前扑,想要把门拉开,想要抱住那只在寒风中冻得发红的手。
“昊闻!”任晓玲突然从后面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腰,死死往后拽,“别开门!你看看猫眼!看看啊!”
我猛地清醒了一瞬。
对,猫眼。
我颤抖着凑过去,把眼睛贴上冰冷的猫眼玻璃。
楼道里空荡荡的。
没有我爸,没有那只手,什么都没有。
只有那盏感应灯,忽明忽暗,像垂死之人的心跳。
“你看错了,昊闻,你看错了……”任晓玲在我耳边哭,她的体温透过衣服传过来,滚烫,“刚才什么都没有,只有风……”
我大口喘着气,心脏快要跳出腔。刚才那只手的温度,那道疤的纹路,甚至那股熟悉的、混杂着烟草和机油的味道,真实得让我无法反驳。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
茶几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电显示是一串乱码。但我知道是谁打来的。
我伸手去拿,手指触碰到屏幕的瞬间,接通了。
“喂?”我声音嘶哑。
电话那头没有人说话,只有沉重的呼吸声,还有某种细碎的、像是咀嚼骨头的声音。
咔嚓,咔嚓。
“王昊闻。”电话里突然传出了声音,是那个密室接待员的声音,阴恻恻的,“游戏还没结束呢。”
“你到底是谁?放我们出去!”我对着手机吼。
“出去?”他笑了,笑声像两块生锈的铁片在摩擦,“你们早就出去了啊。现在站在门外的,才是你们想见的人。”
电话挂断了。
我愣在原地,大脑飞速运转。
“早就出去了”?什么意思?
我低头看向手里攥着的那张门票。刚才太慌乱,把它捏成了一团。我慢慢展开,借着客厅昏暗的光,我看到门票背面的字样变了。
原本的“诡秘迷宫”四个字下面,多了一行红色的小字,像是用没的血写的:
“通关条件:送走一位访客。”
第七章:访客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场荒诞的噩梦。
白天,这里就是个正常的出租屋。阳光能照进来,楼下有大妈吵架,隔壁有小孩练钢琴。任晓玲会变回那个温柔的女朋友,做饭,洗衣服,看电视,好像那个密室里发生的一切都没存在过。
但一到晚上十一点,准时停电。
然后,敲门声就会响起。
第一天晚上,是我妈。她在门外哭,说想孙子了,让我把门打开。我妈还在世,住在老家,本不可能来。我堵着门,任晓玲在后面哭,我们俩靠着体重死顶着。
第二天晚上,是我以前养死的一条狗。我能听见它在挠门,爪子刮擦木头的声音,尖锐得让人头皮发麻。它还呜呜地叫,像是在求我放它进来避雨。
第三天晚上,是最可怕的。
门外站着的是“我”。
我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听见那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呼吸声。他在门外轻声说:“昊闻,累了就换我来吧。我来替你守着晓玲。”
那一刻,我真的崩溃了。
我开始怀疑,现在的我,到底是不是真的王昊闻?会不会那个被困在密室里的才是本体,而我其实是跑出来的那个“影子”?
任晓玲也撑不住了。她的记忆开始严重衰退。有时候早上醒来,她会问我:“昊闻,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有时候半夜惊醒,她会尖叫着让我救她,说有个穿病号服的小女孩在咬她的脚。
我知道,我们在被一点点“吃掉”。
那个接待员说的“访客”,其实就是来收割我们记忆的收割者。每放走一个,我们就得留在这里,变成下一个守门的“访客”。
第八章:晓玲的选择
第七天晚上。
任晓玲失踪了。
我下班回家(是的,我居然还在上班,同事们都说我脸色很差,问我是不是失恋了,他们本不记得任晓玲的存在),屋里很安静。
饭桌上摆着两副碗筷,菜都凉了。
我去卧室找,去阳台找,都没有。
最后,我在卫生间的镜子上,看到了用口红写的一行字:
“昊闻,别找我。”
字迹很潦草,像是匆忙间写下的。
我冲出家门,疯了一样往那个“诡秘迷宫”跑。
店铺还在,招牌依然黑底红字。但里面空荡荡的,没有NPC,没有玩家,只有一个打扫卫生的大爷。
“老板呢?”我抓住大爷的胳膊。
大爷吓了一跳,甩开我的手:“什么老板?这铺子空了好几年了,我刚接手准备盘下来的。”
我愣住了。
我走进去,里面的布局完全变了。不再是阴森的走廊,而是普通的毛坯房。地上积满了灰尘,角落里堆着建筑垃圾。
但在最里面的那个房间,也就是当初那个镜子碎裂的地方,墙上有一个洞。
洞口不大,刚好能容一个人钻进去。
我钻了进去。
里面是一条狭窄的通道,湿,腥臭。通道尽头,连接着那个我死也忘不掉的地方——那个无限循环的回廊。
任晓玲就坐在走廊中央,抱着膝盖。
她瘦了很多,脸色苍白得像张纸。
“晓玲!”我冲过去抱住她。
她没有反抗,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空洞。
“昊闻,”她开口了,声音轻得像羽毛,“我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
“那个小女孩。”她说,“她不是鬼。”
我浑身一僵。
任晓玲指了指墙角。那里蹲着一个脏兮兮的小女孩,正是照片上的那个。她手里拿着一个破旧的洋娃娃,正用没有眼白的眼睛看着我们。
“她是上一轮游戏的失败者。”任晓玲说,“她没能送走‘访客’,所以变成了这里的引路人。只要有人进来,她就得陪着玩,直到那个人变成新的她。”
我脑子嗡的一声。
“那我们呢?”
任晓玲笑了,笑得凄美又决绝。
“昊闻,门票背面的规则,我看清了。”她举起那张皱巴巴的门票,“通关条件有两个。一是送走一位访客;二是……必须有一个人留下来,成为新的引路人。”
我的血液瞬间冰凉。
“我不准!”我吼道,“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可是如果不留人,”任晓玲抚摸着我的脸,眼泪滴在我的手背上,“那个怪物就会出来,去找下一个玩家。也许是你的爸妈,也许是你未来的孩子。”
她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
“昊闻,我好累。我不想再记起那些恐怖的事了。留在这里,虽然黑暗,但至少不用面对外面的压力,不用面对催婚,不用面对工作……这里很安静。”
“晓玲,别这样!”我死死抓住她的手。
她轻轻挣脱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塞进我手里。
那是那个接待员给我的,那把永远在锁眼里的钥匙。
“昊闻,你听好了。”她变得异常冷静,“今晚十二点,门外的访客会是最后一个。那是你最想见的人,也是你最害怕见的人。”
“是谁?”
“是你自己。”任晓玲后退一步,走进了阴影里,“当你看见他的时候,就把钥匙进锁孔,拧三圈。然后,打开门,让他进来。”
“那我呢?”我颤抖着问。
“你会醒过来。”她最后看了我一眼,“在那个真实的世界上,在医院里醒过来。然后,忘了我。”
第九章:最后的午夜
我回到了家。
手里紧紧攥着那把钥匙。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十一点五十分。
停电了。
屋里陷入死寂。
十一点五十九分。
敲门声响起。
不是那种急促的拍打,也不是那种阴森的挠门。而是一种很有礼貌、很有节奏的敲门声。
笃,笃,笃。
我走到门后,透过猫眼往外看。
楼道里站着一个人。
穿着我那件最喜欢的黑色冲锋衣,个子不高不矮,身形跟我一模一样。
但他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脸。
“昊闻。”门外的人说话了,声音就是我的声音,“开门吧。我累了,想休息了。”
我的手在抖,钥匙进锁孔,冰凉的金属触感让我清醒。
十二点整。
钟声敲响。
门外的“我”转过了身。
那张脸,我每天照镜子都能看到。可是此刻,这张脸上没有五官,只有一片光滑的皮肤,像是一张被磨平的面具。
“换班了。”他说。
我闭上眼,狠狠心,拧动了钥匙。
一圈,两圈,三圈。
咔哒。
锁舌缩回的声音。
我猛地拉开了门。
门外的“我”笑了,露出了满嘴尖利的牙齿,像鲨鱼一样。他伸出手,抓向我的肩膀。
就在这时,一只冰冷的小手从旁边伸过来,猛地推开了那个怪物。
是那个小女孩。
她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边,用尽全力撞开了“我”,然后拉着我往外跑。
“快跑!”她第一次开口说话,声音稚嫩却坚定,“别回头!”
我跟着她冲进楼梯间,一路狂奔。
身后传来了愤怒的咆哮,还有重物撞击门板的声音。
我们跑到了一楼大堂。
小女孩松开我的手,站在大厅中央,身体开始变得透明。
“姐姐呢?”我喘着气问。
小女孩摇摇头:“她已经忘了怎么跑了。”
说完,她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空气中。
我跌跌撞撞地冲到大街上。
凌晨的街道空无一人,路灯昏黄。我站在马路中间,大口呼吸着自由的空气。风吹在脸上,是真真切切的风,不是密室里循环往复的腥风。
我活下来了。
我真的出来了。
我掏出手机,想给任晓玲打个电话,告诉她我出来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期:202X年X月X。
也就是我们进密室的那天。
通讯录里翻了一遍,没有任晓玲的名字。
微信里没有,相册里没有,所有的社交软件里都没有。
我慌了,跑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包烟,问老板娘:“阿姨,请问你知道这附近有个叫任晓玲的女孩吗?”
老板娘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陌生:“小伙子,我不认识。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我愣在原地,烟掉在了地上。
我想起来了。
任晓玲说过,我会醒过来,然后忘了她。
不是我忘了她,而是这个世界本没有她的位置了。她用自己的存在,换了我的命。
终章:三年后
我现在过得挺好的。
换了一份新工作,升职加薪,买了车,正在看房子。朋友们都说我变了,变得沉默寡言,但比以前稳重多了。
我也觉得自己挺好的。
只是偶尔,我会做一些奇怪的梦。
梦里有个女孩,长发,笑起来很好看,但我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
有时候开车路过那个老街区,我会特意绕路走。那家“诡秘迷宫”早就拆了,盖起了一栋写字楼。
生活还在继续。
直到上周。
我交了个新女朋友,打算带她回家见父母。
那天晚上,我们在餐厅吃饭。我妈拉着她的手,笑得合不拢嘴,一直在念叨:“这姑娘真好,看着就有福气。”
吃完饭,我送她回家。
到了她家门口,她掏出钥匙开门。
“对了,昊闻。”她突然转过身,一脸认真地看着我,“我家这门锁有点旧,有时候从里面反锁了,外面就打不开。你要是以后来,记得提前打电话,别敲门。”
我点点头:“好。”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就在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她家门背后的挂钩上,挂着一件熟悉的衣服。
那是件白色的连帽卫衣,口印着一只卡通猫。
那是任晓玲最喜欢穿的衣服。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下意识地伸手去挡即将关上的门。
“等等!”我叫住了她。
她回头,疑惑地看着我:“怎么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试图在里面找到哪怕一丝丝熟悉的影子。
“没事,”我勉强笑了笑,“我就是想问问,你……怕黑吗?”
她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不怕啊。以前怕,后来经历了一件怪事儿,好像把一辈子的胆量都用光了,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清澈,没有丝毫隐瞒。
我松了口气,挥挥手:“那你早点休息,明天见。”
转身下楼的时候,我的眼泪莫名其妙地掉了下来。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任晓玲。
也许她只是长得像,也许只是衣服像。
也许,这就是那个怪物给我留下的最后一点念想——让我在茫茫人海中,永远找不到那个愿意为我牺牲的人,却又永远忘不掉那份遗憾。
走到楼下,我点了一烟。
抬头看向她家的窗户。
灯亮了。
窗帘没拉严,留了一条缝。
我看见她在屋里走动,然后,她走到了镜子前,拿起梳子梳头。
就在这时,镜子里的影像,突然停顿了一下。
镜子里的人,并没有梳头。
而是缓缓地转过头,隔着玻璃和距离,直勾勾地盯着我。
那一瞬间,我手里的烟掉在了地上。
镜子里的人,不是她。
是那个穿着病号服的小女孩。
她对我咧嘴一笑,用口型无声地说了一句:
“欢迎回来。”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