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晚开始在心里倒计时。
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倒计时,而是很安静的、像时钟走动一样的、滴答滴答的倒计时。每一秒都在流逝,每一天都在减少,她掰着手指头数子,像小时候在孤儿院等过年的孩子——期待中带着一丝不舍,但更多的是对“离开”这两个字的笃定。
三年之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还有不到两年。
四百多天。
沈清晚把这些数字放在心里,谁都没有告诉。她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不是看手机,而是在心里默默地减去一天,然后对自己说:没关系,还够时间做准备。
九月初,谭宗明忽然想起一件事——沈清晚开学了。
他难得地准时下了班,回到别墅的时候,沈清晚正坐在客厅里看新学期的课表。九月的光线已经不那么灼热了,从落地窗斜斜地照进来,把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暖金色的光。她穿着宽松的白色棉麻衬衫,长发用一木簪松松地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耳边,整个人看起来安静而温柔。
谭宗明站在玄关,看了她好几秒才走过去。
“开学了?”他坐到她身边,很自然地伸手揽住她的肩,下巴搁在她头顶,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嗯,”沈清晚把课表递给他看,“大三了,专业课多了很多。”
谭宗明接过课表看了看,大部分课他都不认识,但有一门课他认得——《中国现代文学史》。
“这门课你们王教授教的?”他问。
“对,王远真教授,业界大牛,”沈清晚说起这个的时候,眼睛里难得地亮了一下,“他以前不带本科生的课,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破例了。我选了好久才抢到的名额。”
谭宗明看着她眼睛里的那点亮光,忽然觉得有些恍惚。
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她眼里看到这样的光了。
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好像是暑假之前,五月份的时候。那时候她看他的时候还有这种光,像星星一样,亮晶晶的。暑假之后就没有了,她看他的眼神变得温和而客气,像是在看一个住在一起的室友,而不是——
不是什么呢?
不是爱人。
谭宗明被自己心里的这个词惊了一下。
他说不上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也许是他开始频繁“加班”的时候,也许是他帮安迪处理那些琐事的时候,也许更早。沈清晚没有抱怨过,没有质问过,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她只是变得安静了,安静得不像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子。
他以为她是开学了学业压力大。
他以为她是想院长妈妈了。
他以为她只是需要时间适应。
他不知道的是,她什么都知道了。
“清晚,”谭宗明的声音有些涩,“这个周末我没事,带你出去走走?”
沈清晚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清亮的眼睛平静得像一潭没有风的湖水。
“去哪?”她问。
“你想去哪就去哪。”
沈清晚想了想,说:“那就去崇明岛吧。我想看海。”
谭宗明笑了一下:“崇明岛那不是海,是长江入海口。”
“那也是水,很大很大的水,看起来跟海差不多。”沈清晚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微微弯了一下,带着一点难得的固执和任性。
谭宗明看着她这难得一见的可爱样子,心里软成了一滩水。他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声音很轻:“好,去崇明岛,看很大很大的水。”
周六,两个人开车去了崇明岛。
秋天的崇明岛不像夏天那样热闹,游客不多,整座岛安静得像一幅水墨画。车子沿着江堤行驶,一边是浩浩荡荡的长江入海口,水天一色,灰蓝色的江面延伸到天际;一边是大片的芦苇荡,芦苇花在秋风中摇曳,白茫茫的一片,像雪。
沈清晚把车窗摇下来,风灌进来,带着江水特有的湿腥味和芦苇的清香。她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肺里都被这股味道洗了一遍。
“你喜欢这种地方?”谭宗明开着车,侧头看了她一眼。
“喜欢,”沈清晚睁开眼睛,看着窗外无边无际的芦苇荡,“很安静。安静的地方让我觉得安全。”
谭宗明的手在方向盘上握紧了一些。
安全。
她用的词是“安全”,不是“舒服”,不是“美好”,是“安全”。
什么样的人会觉得安静的地方才是安全的?
那些在热闹的地方受过伤的人。
他忽然觉得心里很难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感从胃里往上涌,顶得他喉咙发紧。他想问“你最近是不是不开心”,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他怕听到答案。
他不知道的是,沈清晚在江堤上站了很久,看着灰蓝色的江面延伸到天际线,忽然想起一句诗。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她住长江尾,沪市。谭宗明也住长江尾,同一个城市。
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是江水能衡量的。
“清晚,过来。”谭宗明在不远处叫她。
沈清晚转过身,看到他站在一片芦苇丛前面,手里举着手机,像是在拍照。她走过去,谭宗明一把拉住她的手,把她拽到身边,举起手机自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两个人——谭宗明难得地笑着,眼角的细纹都舒展开了;沈清晚也笑着,笑得温柔而标准,像是经过了精心计算的弧度。
她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她没有听到他和老严的对话,她一定会把这张照片设成手机壁纸,每天看很多很多遍。
但现在,她只是笑了笑,说:“拍得挺好的。”
“发给我。”她说。
“好。”
谭宗明把照片发给了她,她保存了下来,但没有设成壁纸。
她把它放进了手机里一个加密的相册里,和那张检查单的照片放在一起。
一个是最甜蜜的假象,一个是最珍贵的事实。
傍晚的时候,两个人在江边的一家农家乐吃了晚饭。菜很简单,白水鱼、炒螺蛳、草头圈子、一碗鲜得掉眉毛的鱼头汤。谭宗明吃得很少,一直在给沈清晚夹菜,把鱼肚子上的肉剔出来放到她碗里,把螺蛳肉挑出来放在碟子里。
“你不用给我挑,”沈清晚看着他那双用来签几十亿合同的手笨拙地挑着螺蛳肉,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自己能吃。”
“我知道你能,”谭宗明把挑好的螺蛳肉推到她面前,“但我就是想给你挑。”
沈清晚没有再说“不用了”。
她低下头,把那碟螺蛳肉一口一口地吃了,吃得很慢,像是在品尝什么珍贵的、以后再也吃不到的东西。
因为她知道,这样的子不多了。
回市区的路上,天已经全黑了。沈清晚靠在副驾驶座上,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路灯,一一地数着——一、二、三、四……数到一百二十七的时候,她累了,闭上了眼睛。
“清晚。”谭宗明忽然叫她。
“嗯?”她没有睁眼。
“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沈清晚睁开眼睛,侧头看了他一眼。车内的光线昏暗,他的侧脸被仪表盘的蓝光照亮了一半,轮廓深邃,鼻梁挺直,嘴唇微微抿着——是那种好看得让人心动的长相。
她想说:你这个人,对全世界都冷淡,只对我温柔。你说的话我都当圣旨,你的喜怒哀乐我都放在心上。你让我笑我就能笑一整天,你让我哭我就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哭。你是我二十一年人生里唯一爱过的男人,也是唯一伤我至深的人。
但她没有说。
她只是笑了笑,说:“挺好的。”
谭宗明等了几秒,等不到下文:“就这?”
“就这。”
谭宗明有些不满地哼了一声,但也没再追问。
他不知道的是,“挺好的”三个字,是她能给出的最后的善意。
不是因为她不爱了。
恰恰是因为她还爱着,所以不想让他知道她有多痛。
九月中旬,沈清晚瞒着所有人,偷偷去了一趟律师事务所。
不是林芝芝那家,而是一家她自己在网上找到的、专门做婚姻家事业务的律所。接待她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律师,姓方,说话语速很快,但态度很温和。
“沈小姐,你想要咨询什么?”方律师翻着笔记本,等她开口。
沈清晚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沉默了十几秒,然后说:“我想咨询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问题。”
方律师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平坦的小腹上停了一下——沈清晚今天穿了一件宽松的卫衣,不太看得出来。
“你说。”
“我想知道,”沈清晚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如果我一个人带着孩子离开,孩子的父亲有没有权利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方律师翻开法典,给她讲了一大段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
大意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她带着孩子离开,孩子的父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主要考量的是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有利于成长的环境,包括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水平等。
“沈小姐,”方律师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建议,“如果你的经济条件远远不如孩子的父亲,法院很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他。我建议你跟孩子的父亲好好协商,尽量不要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沈清晚沉默了很久,然后点了点头。
“那如果,”她的声音很轻很轻,“孩子的父亲不知道有这个孩子呢?”
方律师愣了一下。
“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方律师说,“法律上,母亲有义务告知父亲孩子的存在。但如果你选择不说,一个人离开,对方不知道有这个孩子,自然也就无法主张抚养权。”
沈清晚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
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无名指上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方律师,”她说,“我明白了。谢谢您。”
从律所出来的时候,上海下了一场秋雨。
不大不小,淅淅沥沥的,把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水雾里。沈清晚没有带伞,站在律所门口的雨棚下面,看着街上撑着伞匆匆走过的人群。
她把手伸进雨里,冰凉的雨滴落在她的手心,一滴一滴的,像是天空在替她哭。
她想到方律师说的那番话。
如果她不告诉谭宗明孩子的存在,一个人带着孩子离开,他就永远不会知道她给他生了一个——
一个什么?
她不知道。她还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是单胎还是多胎。她只知道自己怀孕了,知道孩子有胎心了,知道它在她身体里一天一天地长大。
但她决定,不让谭宗明知道。
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她知道,如果谭宗明知道孩子的存在,他一定不会让她走。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他的孩子——谭家的骨肉,他不可能让它们流落在外。
他会留下她,也许是为了孩子,也许是为了责任,也许是为了弥补。
但不会是为了爱。
而她,不要这样的留下。
沈清晚打了一辆车回到别墅,在进门之前,她站在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把所有的情绪都压下去,换上那张“一切都好”的面具。
推开门,谭宗明居然在家。
他坐在客厅里,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杯茶,茶已经凉了,显然等了有一阵子。看到她进门,他站起来,表情有些严肃。
“去哪了?”他的声音不大,但带着一丝克制的不悦。
沈清晚的心跳快了一拍,但她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去书店了,”她从包里拿出一本新买的书,在他面前晃了晃——她确实在回来的路上在书店买了一本书,作为掩护,“买了本新出的散文集。”
谭宗明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几秒,像是在判断她有没有说实话。
沈清晚坦然地回视着他,嘴角甚至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刚从书店回来的女大学生。
“怎么了?”她歪了歪头,“你今天回来得早,我还以为你要晚上才回来。”
谭宗明的表情松弛了一些,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包和书,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肩:“王姐说你午饭没吃就出去了,一下午都联系不上你,我有点担心。”
沈清晚心里“咯噔”了一下。
她出门的时候把手机调了静音,回来一看,有七个未接来电——三个是王姐的,四个是谭宗明的。
她忘了带充电宝,手机没电关机了。
“对不起,”她的声音软了下来,带着一点撒娇的意味,“手机没电了,没注意到。让你担心了。”
谭宗明看了她两秒,忽然伸手把她拉进怀里,抱得很紧。
“别让我担心,”他的声音闷闷的,从她头顶传下来,“沈清晚,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怕找不到你?”
沈清晚把脸埋在他口,闭了闭眼。
她知道他怕找不到她。
但他怕的不是“失去她”,而是“失去一件属于他的东西”。
就像一个孩子丢了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他会哭,会难过,会满世界地找。但那不是爱玩具,那只是舍不得。
她在他心里,大概就是那个玩具。
“不走了,”她轻声说,“我哪儿也不去。”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在心里补了一句:现在不走。
以后会走的。
十月初的一个周末,谭宗明破天荒地没有出门。
他取消了所有的应酬,手机调成勿扰模式,让王姐做了一桌子沈清晚爱吃的菜。吃完饭之后,他拉着沈清晚在客厅里看了一部电影——《罗马假》。
老电影,黑白片,奥黛丽·赫本演的公主和格里高利·派克演的记者在罗马度过了一天的浪漫时光,最后公主回到了她的皇宫,记者回到了他的生活,两个人各自安好,再也没有见过面。
电影结束的时候,沈清晚靠在谭宗明肩上,沉默了很久。
“为什么他们不能在一起?”她忽然问。
谭宗明想了想:“因为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沈清晚没有说话。
“清晚,”谭宗明的手指穿过她的头发,动作很轻很慢,“如果有一天,你必须离开我,你会怎么做?”
沈清晚的身体几不可见地僵了一下。
“为什么要问这个?”她的声音依然平稳。
“随便问问。”
沈清晚从谭宗明的肩上直起身,看着他。
电视屏幕已经变蓝了,蓝光映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表情照得有些冰冷。
“如果有一天我必须离开你,”沈清晚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会让你知道的。我会在你睡着的时候走,不带走任何不属于我的东西,不留下任何痕迹,就好像我从没来过一样。”
谭宗明的手指停在了她的发间。
“为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发紧。
“因为,”沈清晚笑了笑,那个笑容在蓝光里看起来有些凄凉,“如果注定要分开,我不想让你为难。也不想让自己难堪。”
客厅里安静得像是没有人存在。
谭宗明看着她的笑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巨大的恐慌。
那种恐慌他从来没有过——不是商业上的风险,不是股市的波动,不是竞争对手的暗算,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更原始的、关于“失去”的恐惧。
他张了张嘴,想说“你不会离开我的”,但话到嘴边变成了一句苍白无力的:“你不会走的。”
沈清晚没有回答。
她重新靠回他的肩上,闭上了眼睛。
她不会走的——至少现在不会。
因为她还要攒够离开的勇气和资本。
十月下旬,沈清晚怀孕满四个月了。
她的肚子已经明显隆起来了,宽松的衣服还能勉强遮住,但谭宗明如果认真看,一定能看出来。但谭宗明没有认真看——或者说,他已经被安迪的事情占据了太多注意力,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她身体的变化了。
沈清晚利用了这一点。
她开始穿越来越宽松的衣服,卫衣、阔腿裤、长款针织开衫,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她每天早出晚归,说是去学校上课,实际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两件事上——产检和“准备工作”。
产检每次都是一个人去的,谭宗明不知道,王姐被她说服了没有告诉谭宗明。
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了一个新的银行账户,把谭宗明每月给的生活费里省下来的那部分存进去;偷偷考了一个驾照——科目二挂了两次,但最终过了;在网上查了很多关于单身母亲如何申请社会福利的信息;甚至联系了沪市周边几个二线城市的中介,了解了那边的房租和生活成本。
她在给自己铺一条离开的路。
一条谭宗明找不到的路。
十月底,她做了四个月的产检,医生告诉她一件让她愣住的事情。
“沈小姐,你不是单胎。”
沈清晚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双胎,”医生指着B超屏幕上的两个胎囊,笑得眼睛弯弯的,“你看,这里是宝宝A,这里是宝宝B。两个胎心,都很好。”
沈清晚盯着屏幕上那两个小小的、并排躺着的白色影子,大脑一片空白。
两个。
她怀了双胞胎。
“沈小姐?”医生看她发呆,轻声叫了她一句,“你还好吗?”
沈清晚回过神,声音有些发抖:“我……我很好。双胞胎,是正常的吗?”
“当然正常,”医生说,“双胎妊娠需要更注意一些,你的营养要跟上,产检的频率也要增加。不过目前看两个宝宝都发育得很好,你不用太担心。”
沈清晚拿着B超单走出医院的时候,整个人都是飘的。
她站在医院门口,把手放在已经明显隆起的肚子上,感受着衣服下面那个圆润的弧度,眼泪毫无征兆地涌了上来。
两个。
她怀了两个孩子。
她和谭宗明的两个孩子。
这不是一颗孤独的种子,而是并蒂而生的两朵花。
她想起那天在崇明岛的江堤上,谭宗明牵着她的手说“以后每年来一次”。想起那些“以后”“每年”“一直”的承诺,那些她曾经当真过的话。
现在她有了两个“以后”。
不是和他的,是和他的孩子的。
她把B超单收好,擦眼泪,上了一辆公交车。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穿过上海的秋天,梧桐叶已经开始落了,金黄色的叶子铺了满地,像是给这座城市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毯子。
沈清晚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一只手搭在肚子上,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忽然觉得很平静。
她不怕了。
以前她怕自己一个人养不活孩子,怕孩子没有父亲会被别人嘲笑,怕自己不够强大不够好。
但现在,她有双倍的恐惧,也有双倍的勇气。
为了这两个孩子,她什么都撑得住。
十一月初的一个傍晚,谭宗明难得地提前回了家。
沈清晚正在厨房里跟王姐学做鱼汤——不是她想学,是王姐坚持的。“您这身子,得喝鱼汤补补,我做的您不爱喝,那您自己做,自己做的总爱喝了吧?”王姐的原话。
沈清晚被王姐说服了,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专心致志地看着锅里的鱼汤翻滚。白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鲜香味飘了满屋。
谭宗明走进厨房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沈清晚穿着宽松的家居服,系着一条碎花围裙,长发用一筷子随便绾着,几缕碎发垂在颊边,微微弯着腰看锅,侧脸的线条温柔而安静。
他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好几秒。
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不是疼,而是一种涨涨的、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感觉。
他以前从不相信“一瞬间就爱上了”这种话,他觉得那是言情小说编出来骗小姑娘的。但此刻他站在这里,看着沈清晚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给他煮鱼汤的样子,他忽然觉得——
他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换这一辈子每天都能看到这个画面。
“清晚。”他走过去,从背后环住她的腰。
手碰到她腰腹的那一刻,他顿了一下。
好像……比以前粗了一些。
“你胖了?”他下意识地说。
沈清晚的身体一僵,手里的汤勺差点掉进锅里。
“最近吃得多,”她说,声音有些发紧,“王姐做的饭太好吃了。”
谭宗明的手在她腰腹上停留了片刻,然后收了回去,没有多想。
他转身去洗手,没看到沈清晚站在灶台前,一只手紧紧握着汤勺,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指节发白。
好险。
差一点就被发现了。
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谭宗明忽然说:“清晚,下周我可能要去美国出差一周。”
沈清晚正在喝鱼汤,闻言抬起头:“哦,好。”
“你就这个反应?”谭宗明有些不满,“一周见不到我,你就‘哦’一声?”
沈清晚放下汤碗,认真地看着他:“那你要我说什么?说‘不要走’?你又不是不回来了。”
谭宗明被她噎了一下,哑口无言。
她说得对,他又不是不回来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答应的那声“好”,脆利落到让他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在上海自己照顾好自己,”他说,“有事给周锐打电话,他二十四小时开机。”
“好。”
“每天给我发消息,让我知道你在什么。”
“好。”
“别熬夜,早点睡。”
“好。”
谭宗明看着她一口一个“好”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里不舒服。
不舒服的原因他说不上来,就是觉得她答应得太快了,快得像是在应付他。
“沈清晚,”他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她,“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沈清晚想了想,说:“一路平安。早点回来。”
她说“早点回来”的时候,声音很轻很轻,轻到谭宗明差点以为自己在幻听。
他的心情忽然就好了。
“嗯,”他的嘴角弯了起来,“我会早点回来的。”
他不知道的是,沈清晚说“早点回来”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另一句话。
你走吧。
走得越远越好。
因为你在的时候,我怕自己会心软,会舍不得走。
你不在的时候,我才能继续把自己武装起来,准备好那一天的到来。
谭宗明去美国的那一周,沈清晚做了一件大事。
她去了一趟苏州。
不是去旅游,而是去看房子。
她在网上看中了一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小公寓,两室一厅,六十多平米,离地铁站走路十分钟。小区周边有幼儿园、小学、菜市场、超市,生活便利,最重要的是——离上海不远,但也不是近到让谭宗明能找到她的程度。
她坐了半小时的高铁到了苏城,在中介的陪同下看了那套房子。
房子不大,但很净,朝南的卧室阳光充足,窗外能看到一小片绿地。沈清晚站在阳台上,想象着未来在这里的生活——两个孩子在小客厅里跑来跑去,她在厨房里做饭,阳光照进来,暖洋洋的。
她哭了。
不是难过的哭,而是开心的哭。
她终于看到了一个属于她自己的未来。不是谭宗明的附属品,不是协议的乙方,不是任何人包养的金丝雀,而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而活的沈清晚。
“这房子多少钱?”她问中介。
中介报了一个数字。
沈清晚看了看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不够,还差很多。
但她不着急。还有将近两年的时间,她有足够的时间攒够首付。
她留了中介的电话,说“我再考虑考虑”,然后坐高铁回了上海。
回上海的列车上,她收到谭宗明从美国发来的消息:在嘛?
沈清晚看着这条消息,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反反复复好几次,最后回了一句:在想你。
发完这三个字,她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江南水乡,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这三个字是真的。
她确实在想他。
但想的不是“他早点回来”,而是“他什么时候会忘了她”。
谭宗明从美国回来的那天,给沈清晚带了礼物——一条Tiffany的项链,钥匙形状的,银色的链条坠着一把小巧的钥匙,寓意是“打开你的心”。
沈清晚看到这条项链的时候,愣了好一会儿。
打开她的心。
她的心门早就开了,是他自己没有进来。
不,不是没有进来,是他本没想进来。他只是站在门口看了看,觉得里面还不错,就在门口搭了个棚子住下了,从来没有真正走进来过。
“喜欢吗?”谭宗明问。
“喜欢。”沈清晚把项链戴上,银色的钥匙坠子落在锁骨下方,冰冰凉凉的。
谭宗明看着她戴着项链的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低头想吻她的时候,沈清晚偏了一下头,那个吻落在了她的脸颊上。
“怎么了?”谭宗明皱眉。
“嘴唇,”沈清晚面不改色地说,“涂了润唇膏,很油的。”
谭宗明盯着她看了两秒,然后笑了,揉了揉她的头发:“行,不亲就不亲。”
他笑的时候,沈清晚也在笑。
但她的笑只挂在脸上,没有到眼睛里。
十二月的第一天,沪市终于入了冬。
沈清晚怀孕五个月了,肚子已经大到宽松的衣服也遮不住了。她开始在别墅里穿得更多——加厚款的家居服、毛绒外套、围巾披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谭宗明偶尔觉得她穿得有些多,但以为她怕冷,也没有多想。
沈清晚知道,这样下去瞒不了多久了。
她必须在谭宗明发现之前,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告诉她怀孕的事实,然后把离开的时间提前。
她不想在谭宗明知道孩子存在的情况下离开,因为她怕他跟她抢抚养权。但她更不想在孩子出生后被谭宗明发现,那时候一切都晚了。
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在孩子出生之前,在他知道孩子存在的时候,在他还没有机会反应的时候,消失。
这个计划大胆而冒险,但她别无选择。
十二月二十,沈清晚的二十一岁生。
谭宗明说要给她办一个生派对,沈清晚拒绝了,说只想安静地过,和院长妈妈吃顿饭就好。
谭宗明尊重了她的意见,但还是在别墅里给她准备了一个小惊喜——一个她最喜欢的草莓油蛋糕,一瓶她不能喝的香槟(他自己喝的),一束一百朵红玫瑰,和一条新的手链。
梵克雅宝的四叶草手链,白金的,上面镶着白色的珍珠母贝。加上去年那条Tiffany的星星手链,她已经有两颗“星星”了。
谭宗明说:“等集齐七颗,就能召唤神龙了。”
沈清晚笑了,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不是感动,而是觉得命运真的很讽刺。
她等不到七颗了。
因为她连第二颗都不该收。
“谭宗明,”她忽然叫他的名字。
“嗯?”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谭宗明正在切蛋糕的手停了一下,抬起头看她。
“怎么又问这种问题?”他的声音有些不悦,“我说过,你不会走的。”
“我是说如果。”
“没有如果。”
谭宗明把切好的蛋糕放在碟子里,推到她面前,语气笃定得像是在签一份绝对不会违约的合同。
沈清晚低下头,用叉子叉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草莓油蛋糕很甜,甜得发腻,但她还是把它吃完了。
因为她知道,这是她在这里过的最后一个生。
明年这个时候,她会在别的地方,和她的两个孩子一起,吃一个可能没有这么精致的蛋糕。
但那个蛋糕,是她自己买的。
是用她自己赚的钱买的。
不是任何人施舍的。
那天晚上,谭宗明喝了酒,躺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说了一些平时不会说的话。
“清晚,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在复旦校庆那天看到了你。”
沈清晚躺在黑暗里,没有说话。
“那天你穿着白裙子,站在光华楼前面,阳光照在你身上,我就在想——”他的声音带着酒意的迷蒙,“这个女孩子,要么是我的,要么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快乐了。”
沈清晚的眼眶酸了一下。
“宗明。”她的声音很轻。
“嗯?”
“你快乐吗?”
谭宗明沉默了几秒,然后笑了:“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很快乐。”
沈清晚闭上眼睛。
她想说:可是你的快乐,是建立在让我不快乐的基础上的。
你把我关在金丝笼里,给我最好的食物,最柔软的羽毛,最温暖的阳光。你以为我很快乐。但我是一只鸟,鸟想要的是天空,不是笼子。
哪怕那个笼子是金的。
她没有说。
她只是翻了个身,面朝谭宗明,把手放在他的口,感受着他的心跳。
“睡吧,”她说,“晚安。”
“晚安,清晚。”
谭宗明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而绵长。
沈清晚睁着眼睛,在黑暗中看着他熟睡的脸。
过了很久,她轻声说了一句他听不到的话。
“谭宗明,我爱你。”
“但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