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地震的新闻第二天就上了全国热搜。
6.1级,震中在距离市区八十多公里的山区,市区有强烈震感,部分老旧建筑出现裂缝,但整体损失不大,没有人员死亡的消息。
沈清晚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正坐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急诊留观室里。
谭宗明坐在她旁边的病床上,额头上贴着一块纱布,后背上药膏的味道隔着一层病号服都能闻到。医生说他后背有大面积的软组织挫伤,好在没有伤到骨头,额头上的伤口缝了两针,轻微脑震荡需要观察二十四小时。
“轻微脑震荡”五个字,把沈清晚吓得脸色比谭宗明还白。
从凌晨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到现在,她几乎没有合过眼。她守在谭宗明的病床边,一会儿给他倒水,一会儿问他头还晕不晕,一会儿又跑去找护士问检查结果出来了没有。
谭宗明被她转得头晕——本来就脑震荡,再加上她在面前晃来晃去,更晕了。
“清晚,”他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拽到床边坐下,“坐下来,别转了。”
“我担心你。”沈清晚的眼睛还是红的,眼眶下面有明显的乌青,看起来憔悴又可怜。
“医生说了没事,”谭宗明握住她的手,拇指在她的手背上画着圈,“坐这儿陪我就行。”
沈清晚没有再动,但她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谭宗明的手,像是怕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
谭宗明靠在床头,看着她红着眼眶、倔强地忍着不哭的样子,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塞满了,涨涨的,暖得发烫。
他想起凌晨地震时自己的那个决定——不,那不是决定,是本能。
他的身体比他的大脑更快地做出了反应,把她拉进怀里,用自己挡住所有的危险。那一瞬间他甚至来不及想“我爱她”,因为爱已经刻进了骨头里,不需要想。
“清晚,”他忽然开口,“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吗?”
沈清晚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
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期待,像是一个做了好事等着被表扬的孩子,又像一个说出了秘密之后忐忑不安的告白者。
“什么话?”沈清晚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在试探什么。
“我说我——”
“你别说了。”沈清晚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手指冰凉,微微发抖。
谭宗明握住她捂在自己嘴上的手,拉下来,但没有松开。
“为什么不让我说?”他问。
沈清晚垂下眼,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她沉默了很久,久到走廊里护士推车经过的声音都远去了,才开口。
“因为你说了,我就会当真。”
“那就当真。”
“当真了,三年之后怎么办?”
病房里安静了。
谭宗明没有说话。
不是因为他不知道答案,而是因为他知道,他给出的答案可能不是她想听的。
三年之后怎么办?
他想说“三年之后你也别走”,想说“我们一直在一起”,想说“我会娶你”。
但他说不出口。
不是因为不够爱,而是因为他的人生里还有太多复杂的东西没有清理净。安迪就是其中最大的一个。那个名字像一刺,扎在他心里很多年了,他以为时间会把它消化掉,但它没有。
他还没有准备好跟任何人谈未来。
尤其是一个他真正在乎的人。
“清晚,”他终于开口,声音很低,“给我一点时间。有些事情我需要处理,处理完了,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沈清晚看着他,没有追问“什么事情”。
她只是点了点头,把手从他的掌心里抽了出来。
“好,”她说,“我等你。”
她不知道他在处理什么,但她选择相信他。
这就是爱情最可怕的地方——它让你心甘情愿地放弃理性,把自己的心交给另一个人,相信他不会辜负你。
后来的事实证明,相信一个人是最危险的事情。
不是因为你信错了人,而是因为有些东西,比一个人的意志更强大。比如过去,比如习惯,比如那些你以为已经消化净了、实际上还在那里隐隐作痛的执念。
下午,谭宗明的助理周锐从沪市赶到了成都。
他带来了一个医疗团队和一架可以起飞的私人飞机。谭宗明的伤不重,但脑震荡需要静养,周锐建议直接飞回沪市,在沪市的家里休养。
谭宗明同意了。
上飞机之前,沈清晚站在停机坪上,回头看了一眼成都灰蒙蒙的天。
她想起昨晚在那个小巷子里,谭宗明搂着她的肩说“以后每年都带你来”,想起她踮起脚尖吻他的那个瞬间。
那些记忆还温热着,新鲜得像刚出炉的面包。
但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隐隐有一丝不安。
像暴风雨来临前那种让人透不过气的闷。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想多了。地震都经历过了,还有什么事比地震更可怕?
后来的她回忆起这个想法,觉得自己那时候太天真了。
比地震更可怕的东西太多了。
比如时间。
比如人心。
比如那些你以为已经过去了的、其实从来没有真正过去的往事。
回到沪市后,子像是被泡进了蜜罐里。
谭宗明在家休养了一周,沈清晚也请了一周的假,寸步不离地照顾他。她每天早上起来给他熬粥——虽然王姐抢着做,但她坚持要自己来。她不太会做饭,粥熬得时稠时稀,谭宗明每次都喝得一滴不剩,还要夸一句“好喝”。
沈清晚知道他在哄她,但那句“好喝”从谭宗明嘴里说出来,就是有本事让她心里甜得像灌了蜜。
谭宗明额头上贴着纱布不能碰水,沈清晚每天帮他擦脸的时候都会特别小心。她站在他面前,拿着湿毛巾,踮着脚尖,轻轻地擦拭他脸上没有受伤的地方。毛巾经过他的眉眼、鼻梁、嘴唇,动作轻得像在触碰什么珍贵的东西。
谭宗明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任她摆布,嘴角始终挂着一抹极淡的笑意。
“沈清晚,”他忽然睁开眼,“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
“像什么?”
“像我老婆。”
沈清晚的手一抖,毛巾差点掉在他脸上。
“……谭宗明,你脑震荡还没好,别说胡话。”
“我说的是实话。”
“实话也不行。”
谭宗明笑了,伸手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拽进怀里。沈清晚怕碰到他后背的伤,不敢挣扎,乖乖地窝在他怀里,脸贴着他的口,耳朵红得能滴血。
“清晚,”他的声音从腔里传出来,闷闷的,带着一种让人心安的振动,“这辈子除了我妈,没有女人对我这么好过。”
沈清晚闷闷地“嗯”了一声。
“你也是。”她说。
“我也是什么?”
“这辈子除了院长妈妈,没有男人对我这么好过。”
谭宗明收紧了手臂,下巴抵在她头顶,很久没有说话。
一周后,谭宗明额头上的纱布拆了,后背上药膏的味道也淡了。
他回到了公司,沈清晚也回到了学校。
寒假还没结束,校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少数几个留校的学生在图书馆里自习。沈清晚本来也可以回福利院陪院长妈妈,但她选择了留在沪市——因为谭宗明说他下班回来想看到她。
她觉得自己变了。
以前她会在心里算“协议还剩多少天”,把每一天当成一个倒计时。但现在,她不再数了。不是因为忘了,而是因为她不想再想了。
她开始把这里当成家。
把谭宗明当成……
算了,不想了。
二月十四,情人节。
这是沈清晚人生中第一次过这个节。
以前在福利院的时候,这个子跟其他子没有任何区别。上了大学以后,情人节是学校周边宾馆生意最好的子,跟她没有关系。
但今年不一样。
今年的二月十四,谭宗明包下了整个东方明珠塔的旋转餐厅。
沈清晚被他带上去的时候,整层楼只有他们两个人。窗外是整个沪市的夜景,黄浦江两岸的灯火璀璨得像星河坠落人间。餐厅的正中央摆了一张小桌子,铺着白色的桌布,上面放着一束红玫瑰,花瓣上还带着露水。
“谭宗明,”沈清晚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脚下万家灯火的上海,声音有些发颤,“你知不知道东方明珠包场要多少钱?”
“不知道,”谭宗明走过来站在她身后,两只手搭在她肩上,“没问价格。”
“你——”
“清晚,”他打断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递到她面前,“情人节快乐。”
沈清晚看着那个盒子,心跳快得像要炸开。
不是吧。
不会是戒指吧。
她颤抖着打开盒子——
是一条手链。
细细的白金链子,中间坠着一颗小小的星星,星星的中间镶着一颗钻石,不大,但切割得极好,在灯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沈清晚不知道该说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有一点点失落。
“手链?”她抬头看他。
“嗯,”谭宗明拿起那条手链,低头帮她戴上,动作笨拙但认真,“星星代表你。你是我生命里的一颗星星,在我最黑暗的时候出现了。”
沈清晚低头看着手腕上那颗小小的星星,眼眶酸得厉害。
“谭宗明,”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话了?”
“从爱上你开始。”
沈清晚再也忍不住,踮起脚尖搂住了他的脖子,把脸埋进他的颈窝,眼泪蹭了他一脖子。
谭宗明搂着她的腰,低低地笑出了声。
“别哭了,”他在她耳边说,声音温柔得像三月的春风,“以后每年的情人节,我都送你一条手链,把你整个人都挂满。”
沈清晚又哭又笑地捶了他一下:“那不成暴发户了吗?”
“那我做暴发户,你做暴发户太太。”
沈清晚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明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明明知道三年之后就要分开,明明知道他嘴里这些“以后”“每年”“太太”都是不能当真的情话,她还是选择相信了。
不是因为天真。
是因为太爱了。
爱到愿意自欺欺人。
开学后,沈清晚的生活分成了两半。
白天在学校,她依然是那个成绩优异、安静内敛的中文系学生。没有人知道她住在哪里,没有人知道她和谁在一起。她不说,同学们也不问,只是觉得她最近气色好了很多,脸上总是不自觉地带着笑。
赵小棉问她:“清晚,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沈清晚正在整理笔记的手停了一下。
“没有,”她说,声音很平静,“哪有人跟我谈恋爱。”
赵小棉撇了撇嘴,明显不信,但没有追问。
晚上回到别墅,沈清晚会换上家居服,在厨房里帮王姐打下手。她跟王姐学了几道谭宗明爱吃的菜,红烧排骨、清炒时蔬、鲫鱼汤,虽然做得没有王姐好,但谭宗明每次都吃得很给面子。
有时候谭宗明回来得晚,沈清晚就坐在客厅里等他。她看书、写论文、预习第二天的课程,等他回来的脚步声响起,她会放下手里的东西,去玄关给他开门。
“回来了?”她接过他的公文包。
“嗯。”他换好鞋,把她拉进怀里,低头吻一下她的额头,“等很久了?”
“不久。”
这样的子,平静得像一潭湖水,温柔得像一首老歌。
沈清晚有时候会在深夜醒来,看着身边熟睡的谭宗明,觉得这一切像一场梦。
她伸手,轻轻地描摹他的眉骨、鼻梁、嘴唇,感受着他呼吸的温热,确认他是真实的、是存在的、是活生生地睡在她身边的。
然后她会把手缩回去,翻个身,闭上眼睛,在心里说一句:
沈清晚,你完了。
你真的爱上他了。
爱到没有退路的那种。
三月的沪市,春天来了。
梧桐树开始抽新芽,街边的玉兰花开了满树,空气里有种湿的、泥土和花香混合的气味。
沈清晚的二十岁生——如果那个子真的可以算作生的话——是在福利院过的。
她提前跟谭宗明说了,这一天想回福利院陪院长妈妈。谭宗明没有拦她,只是说“晚上我去接你”。
沈清晚在福利院待了一整天。她帮院长妈妈打扫了房间,跟福利院的孩子们玩了半天,下午的时候带着几个孩子在院子里种了一棵桂花树。
“晚晚,”院长妈妈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晒着太阳看她挖坑种树,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等这棵树长大了,开花的时候,你肯定已经结婚生子了,带着你的孩子回来摘桂花做桂花糕。”
沈清晚握着铁锹的手顿了一下,笑着说:“妈,您想得太远了。”
“不远不远,”院长妈妈摇头,“女人这一辈子啊,快得很。一眨眼就老了。”
沈清晚低头继续挖坑,没有接话。
她想,如果院长妈妈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会怎么想?
她不敢想。
傍晚的时候,谭宗明的车停在了福利院门口。
他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一个蛋糕,穿着一件深色的夹克,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站在福利院的铁门前,看着院子里那棵老槐树和斑驳的墙面,表情有一瞬间的恍惚。
沈清晚打开门,看到他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你站在这里像走错片场的。”
谭宗明回过神来,把手里的蛋糕递给她:“生快乐。”
沈清晚接过蛋糕,低头看了一眼——是一个很简单的油蛋糕,上面用巧克力写着“生快乐”四个字,没有花里胡哨的装饰,像是从街边的小店里买的。
“怎么不是那种好几层的豪华蛋糕?”她故意问。
“怕你院长妈妈觉得我太浮夸。”谭宗明说着,目光越过她,看向院子里坐在藤椅上的老人。
沈清晚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院长妈妈正笑眯眯地看着这边,目光在谭宗明身上转了一圈,又转回到沈清晚脸上,那眼神里有一种“果然如此”的了然。
“沈小姐,”谭宗明低下头,在她耳边小声说,“你院长妈妈好像知道什么了。”
沈清晚的耳朵红了:“她不知道,你别乱说。”
她拉着谭宗明进了院子,把他带到院长妈妈面前。
“妈,这个是……”她顿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介绍,“这个是谭……”
“你好你好,”院长妈妈从藤椅上站起来,热情地伸出手,“你就是晚晚经常提起的那个谭总吧?快请进快请进,外面冷。”
谭宗明的嘴角抽了一下。
他看了沈清晚一眼,那眼神在说:你经常提起我?
沈清晚假装没看到,红着脸跑去厨房倒水了。
那天晚上,三个人在福利院的小客厅里吃了一顿简单的生饭。院长妈妈做了沈清晚最爱吃的红烧肉和糖醋排骨,谭宗明带来的蛋糕被切成一块一块的,福利院的孩子们一人分了一块,吃得满嘴油。
沈清晚坐在中间,左边是院长妈妈,右边是谭宗明,面前是一桌子菜和一群围着她叫“清晚姐姐生快乐”的孩子。
她忽然觉得,这是她二十年来过得最好的一个生。
不是因为蛋糕,不是因为礼物,而是因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在她身边。
回去的车上,沈清晚靠在副驾驶座上,手里还拿着谭宗明送她的生礼物——一个Kindle电子书阅读器,里面已经下载好了几百本书。
“你怎么知道我想要这个?”她翻着Kindle里的书单,发现每一本都是她喜欢的。
“你上次在露台上看书,书被风吹得翻页不方便,你嘟囔了一句‘要是有个Kindle就好了’。”谭宗明开着车,目视前方,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沈清晚愣住了。
那是上个月的事情,她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自己都忘了,他却记住了。
“谭宗明,”她轻声说,“你是不是把我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了?”
谭宗明没有回答,但他的嘴角弯了一个很深的弧度。
车子驶过南浦大桥,桥上的灯串像是珍珠项链一样挂在夜幕上。
沈清晚侧头看着谭宗明的侧脸,忽然说了一句:“谭宗明,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好像也爱上你了。”
车子猛地顿了一下——谭宗明的脚踩了刹车,但又立刻松开。
他转过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里有太多东西了,多到沈清晚觉得自己像被一颗恒星的光芒笼罩着,温暖、明亮、让人想要闭上眼睛沉溺其中。
“沈清晚,”他的声音有些哑,“你再说一遍。”
“我说,”沈清晚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好像也爱上你了。不是好像,是真的。”
谭宗明把车停在了桥下的路边,解开安全带,侧过身来,双手捧着她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
桥上的车流声、江水的哗啦声、远处游轮的汽笛声,都在这个吻里变得遥远而模糊。
沈清晚闭上眼睛,感受着他的唇、他的舌、他的呼吸、他的体温。
她想,就这样吧。
不管三年后会发生什么,不管这段关系是怎么开始的,此刻她是真的爱他,他也是真的爱她。
这就够了。
后来的沈清晚回忆起这个晚上的时候,总是会想——如果她知道三个月后会发生什么,她还会说出那句“我爱你”吗?
答案是:会的。
因为她从来没有后悔爱上他。
她后悔的,是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