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暖阳
十二年。徐逸在某个午后忽然意识到,自己穿过来已经整整十二年。前三年在冷宫里洗衣服、吃馊饭、翻墙被抓;中间几年在御书房研墨、讲故、和一颗笨拙的心互相试探;后来又几年在江南种芋头、养野猫、在信里写“红烧肉已经练到御膳房七成功力”;再后来回京,办书院、办夜学、看着铁柱从不敢进门的流浪儿变成现在能画火柴棍小人的助教。
十二年前他是个连热饭都吃不上的废柴男宠。现在的他有几十个学生、两个书院、一堆旧物件、一本越记越厚的常起居注意事项,还有一个会偷偷翻他衣柜找羊毛袜的人。
他坐在御书房廊下晒着太阳,膝盖上摊着一本学生作业。阳光暖融融的,晒得他有点困。他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
“阿逸。”萧景琰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睁开眼。萧景琰站在廊下,手里端着一碟桂花糕。桂花糕是方形的,不是御膳房那种捏成如意云纹的精致小点,而是书院厨房出品的粗放款式,表面撒着许多桂花,卖相不怎么样,但香味很足。
“老赵他老伴儿做的,让铁柱带过来。说桂花是去年秋天自家院子里摘的,晒了存着,就等今年春天做糕。”
徐逸拿起一块,咬了一口。桂花味很浓,甜度适中。是家常味。他嚼着糕点,含含糊糊地说好吃,比御膳房的好。萧景琰也在他旁边坐下来,拿起另一块糕,两人安静地晒着太阳吃着糕,谁都没有说话。
春的阳光透过廊前的梧桐叶洒在地上,斑斑驳驳的光影随风晃动。猫不知从哪里跑过来,跳上徐逸的膝盖,闻了闻桂花糕,嫌弃地别过脸——它不爱吃甜的。但它在徐逸腿上踩了几圈,找到一个合适的凹陷处,把自己团成了一团毛球。自从当了娘以后它踩的习惯又回来了——德顺说这是带崽带出来的后遗症,一放松就想踩。
徐逸低头看着膝上的猫,又看了看旁边慢慢嚼着桂花糕的萧景琰。这个人今年又多了几白发,左膝的旧伤到了雨季还是会疼,但他吃糕的样子和当年在夜市吃馄饨几乎一模一样——尝第一口时微微愣住,然后加速。徐逸忍住没说破。他想,有些事一辈子都不会变。比如他吃馄饨会愣住,比如他吃萝卜还是偷偷剩,比如他每次害羞耳朵还是会红。
“阿琰。”
“嗯。”
“等猫醒了,我给你理个发吧。你鬓角又长了。”
“你会剪头发?”萧景琰转头看他,眼神里有一丝不信任。
“不会。但你放心——我以前在江南给阿宽剪过。他哭了。”
“……你为什么给阿宽剪头发?”
“因为他中秀才以后非要蓄发,结果头发长到能扎辫子,他爹嫌他像长毛贼,我只好拿厨房剪子给他铰了。剪完之后他哭了一刻钟,说我毁了他的才子形象。”
“朕的头发不是才子形象。朕的头发是——”
“是什么?”
萧景琰没有说下去。但徐逸知道他想说什么——他的头发是江山形象的组成部分,是朝堂威严的物质基础,是冕旒能稳稳当当戴在头上的前提条件。但他没有戳穿,只是用手指轻轻理了理他鬓边的一绺白发,说那更要好好剪,形象很重要。
“——朕的底线是耳朵上面留两寸。”
“两寸太长了,一寸半。”
“可以。”
“成交。”
阳光暖暖地铺在他们脚边。猫在徐逸膝盖上翻了个身,发出咕噜噜的声响,尾巴搭在萧景琰的手背上一扫一扫。这已经是它来到这座书院的第十二年,从当年踩翻砚台的小野猫变成了现在这只整天趴在御书房窗台上晒太阳的老猫。但它的尾巴尖还是有当年偷小鱼时那种不服输的劲儿——刚才扫到萧景琰手背时,还故意用力多拍了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