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坐落于永安城北三百里。
说是“山”,其实更像一柄倒在地上的巨剑,山势陡峭,直入云霄。山腰以上常年云雾缭绕,传说有仙人居住,但从来没人亲眼见过。
沈锋骑着那匹老马,晃晃悠悠地走了整整两天才到山脚下。
不是他不急,是这匹马真的跑不动。王府的马厩里明明有行千里的宝马良驹,他没有骑。不是故作清高,是因为——宝马太贵,万一被山贼抢了去,他连赔都赔不起。
他现在身无分文,口袋里只有出门时从小荷那儿借的三两碎银。
“世子殿下,您真的不带点银子吗?”小荷当时眼泪汪汪地看着他。
沈锋想了想,很认真地说:“带多了容易被抢。带三两,就算被抢了也不心疼。”
小荷:“……”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别说是山贼,连条野狗都没遇到。官道两旁的农田里,庄稼人弯腰锄地,偶尔抬头看他一眼,大概在想:这年轻人骑头驴一样的马,还背着剑,八成是哪个戏班子的。
“驾——”沈锋拍了拍马脖子。
老马翻了个白眼,意思很明显:你驾个屁,我走了两天了,你下来推着我走试试?
沈锋只好下马,牵着它往山上走。
白云山的山路又窄又陡,碎石遍地,一不小心就要滑倒。沈锋如今丹田碎裂,体内半点元力也无,锻体境的肉身基也废得差不多了,爬了不到半个时辰就气喘如牛,额头上的汗珠子啪啪往下掉。
“早知道……就该……多带一壶水……”他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
“请问——山上那座破庙怎么走?”
沈锋回头一看。
山路的拐角处站着一个姑娘。
她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穿一身鹅黄色的衣裙,头上简单地挽了个发髻,簪了一支白玉兰花的发簪。五官生得极好,眉如远山,目若秋水,唇不点而朱,皮肤白得像是会发光。最吸引人的是她嘴角那一抹淡淡的笑,不是刻意的笑,而是天生就带着三分温柔、三分俏皮,剩下四分全是不服输的倔强。
沈锋愣了一下。
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好看——虽然确实很好看——而是因为他认识这张脸。
宰相府,白令夕。
他从小到大青梅竹马、三天前刚被退了婚的那个白令夕。
空气突然安静了。
山风吹过,卷起几片枯叶,在两人之间打了个旋。
白令夕显然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沈锋,她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尴尬,又从尴尬变成心虚,最后定格成一种“我装作不认识你”的微妙神情。
“……请问这位公子,”她清了清嗓子,语气一本正经,“去山上的破庙该往哪边走?”
沈锋嘴角抽了抽。
“白令夕。”
“公子认错人了,小女子姓王。”
“你家池塘里那条锦鲤是我养的,我认不错。”
白令夕的表情终于绷不住了,她泄了气似的垂下肩膀,小声嘟囔了一句:“你怎么在这儿啊……”
“这话该我问你。”沈锋上下打量她,发现她居然也背了个小包袱,一副要出远门的架势,“宰相府的千金大小姐,一个人跑到这荒山野岭来,不怕遇到山贼?”
白令夕咬了咬嘴唇,似乎在犹豫要不要说实话。
最终她深吸一口气,挺起膛,理直气壮地说:“我离家出走了。”
“……啥?”
“离家出走,听不懂吗?”白令夕说,“我爹要给我重新订一门亲事,对方是太子苏承安。我才不嫁那个下毒的小人!所以我连夜收拾包袱跑出来了。”
沈锋沉默了两秒。
“你说苏承安下毒,你有证据吗?”
“没有。”白令夕理直气壮,“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他。你得罪过的人里面,有动机、有能力、还有机会给你下毒的,除了太子还有谁?”
沈锋竟然无法反驳。
“所以你打算去哪?”他问。
“听说白云山上住着一个高人,我叫白令夕,他叫白云山高,说不定五百年前是一家。我去找他拜师学艺,等我学成归来,就把太子打一顿,再把那杯毒酒灌回他嘴里。”
沈锋看着眼前这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试图想象她拎着剑追太子的画面——没想象出来。
“你连锻体境都没入,”他说得很委婉,“去找高人学艺,怕是连山门都进不去。”
白令夕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那你怎么来了?你的丹田不也废了吗?你来这儿嘛,看风景?”
沈锋:“……”
这丫头说话还是一如既往地扎心。
“我也来找那个高人。”他说,“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半年前在永安城见过一面,他说如果我能站起来,就到白云山来找他。”
白令夕眼睛一亮:“那就是同一个人了!走吧,一起!”
她说完就很自然地走到沈锋身边,似乎完全忘了三天前两家刚退了婚这件事。
沈锋看了她一眼,忍不住问:“你不介意?”
“介意什么?”
“退婚。”
白令夕的脚步顿了一下。
她低下头,盯着自己脚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眼眶有点红,但嘴角弯着。
“那是我爹退的,不是我。”她说,“退婚书上的字是他写的,我又没签字。”
“可是你爹——”
“我爹是我爹,我是我。”白令夕打断他,语气很认真,“他要攀附太子是他的事,我只信我自己的。沈锋,你说过,锦鲤要按时喂。你连我的鱼都惦记着,怎么会是别人说的那种一无是处的废物?”
沈锋愣住了。
他看着白令夕认真的眼神,心脏有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行,”他说,“走吧,一起去找那个疯老头。”
两个人一匹马,沿着山路往上走。
沈锋牵马走在前面,白令夕跟在后面。山路越来越陡,她走得很吃力,鹅黄色的裙摆被荆棘勾破了好几处,但她一声不吭地跟着,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沈锋注意到她脚下磨出了水泡,便停下来,把马让给她骑。
“你骑上去,我牵着走。”
“你累不累?”
“我好歹练过武,底子还在。你一个没修炼过的千金小姐,走这么远路,脚不想要了?”
白令夕犹豫了一下,还是翻身上了马。老马这次倒是很配合,大概也觉得背上驮个香喷喷的小姑娘比自己走舒服多了。
走了大约一个时辰,前方出现了一座破败的道观。
道观不大,三间正殿塌了两间,剩下的那间也漏着风,匾额上的字早就看不清了。院子里长满了荒草,一口古井涸见底,井沿上长着厚厚的青苔。
但令人意外的是,正殿门口竟然坐着一个人。
一个老头。
穿着灰扑扑的道袍,头发白了一半,乱糟糟地披散着,脚边放着一个酒葫芦和一只烧鸡。他正翘着二郎腿啃鸡腿,啃得满嘴流油,好不惬意。
沈锋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半年前在永安城街上抓着他手看相的那个疯老头。
“老前辈。”沈锋走上前,抱拳行礼。
老头连眼皮都没抬,继续啃鸡腿。
“老前辈,半年前您在永安城跟我说,如果我还能站起来,就来白云山找您。我来了。”
老头终于抬起了头。
他先是看了看沈锋,然后又看了看马背上的白令夕,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了两遍,最后定格在白令夕身上。
“丫头,”老头咧嘴一笑,露出一嘴黄牙,“你也是来找老夫的?”
白令夕连忙跳下马,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晚辈白令夕,仰慕前辈大名,特来拜师学艺!”
“拜师学艺?”老头把鸡骨头一扔,抹了把嘴,“你会什么?”
“晚辈……什么都不会。”白令夕诚实地说。
“什么都不会你来学什么艺?”
“就是因为什么都不会,才要学啊。”
老头被她噎了一下,又看了看沈锋,忽然大笑起来。
“有趣,有趣!一个丹田破碎的废物天骄,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千金小姐,两个人都跑到这荒山野岭来找老夫——你们是商量好的?”
“不是,”沈锋说,“半路上遇到的。”
“半路遇到?”老头眯起眼睛,笑容意味深长,“这白云山方圆百里人迹罕至,你们两个一个从永安城北门出来,一个从永安城东门出来,走的路不同,目的地却一样,还在山脚下撞了个正着——天底下有这么巧的事?”
沈锋一愣,转头看向白令夕。
白令夕也愣了一下,然后脸微微一红,别过头去不看他。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有点像烧鸡的香味,又有点像少女心事发酵的气息。
老头满意地点点头,拍了拍身边的石阶:“坐,都坐。老夫先考考你们,考过了再谈拜师的事。”
沈锋依言坐下,白令夕也跟着坐在他旁边。
“第一个问题。”老头竖起一手指,“你们觉得,武道最重要的是什么?”
“丹田。”沈锋说。
“胡说。”老头嗤了一声,转头看向白令夕,“丫头,你说。”
白令夕想了想,认真地说:“我觉得……是心。”
“心?”老头挑了挑眉。
“修炼也好,打架也好,说到底是谁更不想输。”白令夕说,“有一颗不想输的心,就算没有丹田,也能找到别的路。要是连心都输了,就算有再好的丹田,也不过是个陪跑的。”
老头沉默了片刻,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震得破道观上的瓦片都抖了三抖。
“有意思,有意思!”他站起身,拍了拍道袍上的灰,“丫头,老夫收你了。”
白令夕又惊又喜:“真的?”
“当然是真的。”老头咧嘴一笑,“至于你——”他看向沈锋,“小子,你丹田里那坨稀巴烂的东西,老夫也能帮你修。但是有个条件。”
沈锋心头一跳:“什么条件?”
老头伸出两手指,笑得像个老狐狸。
“两个条件。第一,你们两个得拜入老夫门下,做师兄妹。第二嘛……”
他故意拖长了音,看了看沈锋,又看了看白令夕,笑容越来越深。
“第二,老夫这山上的规矩——师兄师妹之间,不得吵架,不得打架,不得打架之后互相冷战三天以上。一旦违反,逐出师门。”
沈锋:“……”
白令夕:“……”
这是什么离谱的门规?
“怎么,做不到?”老头故作严肃地沉下脸,“做不到就下山去,别耽误老夫吃烧鸡。”
沈锋和白令夕对视了一眼。
白令夕的脸更红了。
沈锋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对着老头深深一揖。
“师父在上,弟子沈锋,从今起拜入师门。”
白令夕也连忙跟着行礼:“弟子白令夕,拜见师父。”
老头满意地点点头,从道袍里摸出一个破旧的酒葫芦和两枚黑乎乎的药丸,一人手里塞了一颗。
“吃了。”
沈锋看着手里那枚黑咕隆咚、散发着诡异气味的药丸,嘴角抽了抽:“师父,这不会是……”
“绝元散的解药。”老头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是什么?春药?老夫一把年纪了,还要替你们这份心?”
白令夕的脸瞬间红到了耳。
沈锋二话不说,一口将药丸吞了下去。
药丸入腹,一股温热的气流从丹田处升腾而起,像是一团火在燃烧。他清晰地感觉到那些龟裂的丹田壁正在缓慢地愈合,就像涸的土地迎来了春雨,一寸一寸地重新焕发生机。
这种感觉——
他有多久没有体会过了?
沈锋闭上眼睛,喉咙有些发紧。
“别忙着感动,”老头懒洋洋的声音从旁边传来,“这只是初步修复,要想恢复到凝元境,甚至突破更高,还得靠你自己练。老夫只是给了你一把钥匙,门还得你自己开。”
沈锋睁开眼睛,眼眶微红,但笑容灿烂。
“够了,”他说,“一把钥匙就够了。”
白令夕在旁边看着他,眼眶也跟着红了,但她很快别过头去,装作在看远处的云海。
老头看着这两个年轻人,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拎起酒葫芦灌了一口。
“行了,别在这儿杵着了。左边那间厢房还凑合能住人,你们两个收拾收拾住下。明天开始,老夫教你们修炼。”
“等等,”沈锋指了指那间摇摇欲坠、屋顶漏了三个大洞的厢房,“两个人住一间?”
“怎么?”老头斜睨他一眼,“你还想一人一间?那你看右边那间,墙都塌了一半,住进去夜里能看星星,多浪漫。”
白令夕的脸又红了。
沈锋深吸一口气,看着那间破破烂烂的厢房,再看看身边这个本该退婚却追到了白云山上的姑娘,忽然笑了。
“行,住就住。”
白令夕瞪了他一眼,耳朵尖红红的,但脚步已经往厢房的方向迈了过去。
沈锋牵着马跟在她身后,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着那个正在啃第二只烧鸡的老头。
“对了,师父,还没请教您尊姓大名。”
老头抬起头,咧嘴一笑,露出两排沾着鸡肉丝的牙齿。
“老夫的名字?太久没人叫,都快忘了。你就叫我——”
他顿了顿,眼睛里闪过一丝精光。
“叫我破老头就行。”
沈锋知道这不是真名,但也没有追问。
高人多多少少都有点毛病,这叫范儿。
他转身走向厢房,身后传来破老头含混不清的嘟囔声:“两个小娃娃,一个没了丹田,一个连修炼都没入过门,老夫这辈子的英名算是毁在这俩人手上了……”
嘟囔声渐渐被山风吹散。
沈锋推开了厢房的门,灰尘扑面而来,他呛得咳了两声,白令夕已经在里面挽起袖子开始打扫了。鹅黄色的衣裙上沾满了灰,白玉兰发簪歪斜着挂在发间,整个人灰头土脸,却认真得像是在打扫自己的新房。
沈锋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一幕,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的感觉。
三天前,他被退婚,以为自己失去了一切。
三天后,他站在白云山上一间破厢房的门口,看着那个应该离他而去的姑娘认真地帮他扫地,忽然觉得——
这世上最好的东西,从来不是丹田,也不是修为。
而是哪怕你一无所有了,还有人愿意陪你去山顶的破道观,挤一间漏雨的厢房。
“白令夕。”他忽然开口。
“嗯?”她头也没抬,继续扫地。
“……没什么。”
白令夕抬起头,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扫地了。
她不知道的是,沈锋在心里默默记下了一笔账。
这笔账上写着——
白令夕,宰相府千金,退婚后又追到白云山。
人情债,一颗。
后当涌泉相报。
至于怎么报,那是以后的事。
此刻的白令夕只想快点把地扫完,然后偷偷去看一眼门外那个啃鸡腿的破老头到底靠不靠谱——毕竟沈锋的丹田,就指着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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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