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0月初,林一鸣的建仓已经过去了一周多。
经指数在他买入后小幅上涨了约两个百分点,但考虑到五倍杠杆,他的账面浮盈已经接近一千五百万港币。野村证券每天下午四点准时发来传真,上面印着他的头寸明细、浮动盈亏和保证金比例。他把每一份传真都按期归档,锁在铁皮文件柜里,从不给任何人看。
他以为一切都在按计划推进。
但有些人不同意。
那天下午,林一鸣正在中环那间新租的办公室里翻阅野村证券发来的本央行利率分析报告。办公室不大,只有一张办公桌、两把椅子和一个小型会议桌,但窗外能看到一小片维多利亚港。他把窗帘拉了一半,午后的阳光在地板上投下一道明亮的斜线。
陈伯敲门进来,脸色不太好看。
“少爷,陈美云来了。还带了两个人。”
林一鸣放下报告,抬起头。陈美云——他的继母,那位在父亲葬礼上送来一套不合身的西装、说了几句场面话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的女人。他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殡仪馆的灵堂上。她穿着一身黑衣,脸上看不出悲喜,交完西装后就离开了。林一鸣当时没有挽留,也没有追问她的去向。
他以为她已经拿着父亲遗嘱里分给她的那部分遗产,安静地离开了香港。现在看来,他低估了一个女人在金钱面前的决心。
“让她进来。”他说。
陈伯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少爷,跟她一起来的那两个人,我认识。一个是她哥哥陈国强,在旺角做海鲜批发生意的,听说和道上的人有些来往。另一个我不认识,但看打扮像是律师。”
“没事,让他们进来。”
门被推开。陈美云走在最前面,穿着一件深紫色的套装,头发烫成了当时流行的浪卷,脸上化着浓妆。她看起来比两年前年轻了——不是因为生活变好了,而是因为她终于不用再扮演一个丧夫的寡妇了。她身后跟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胖男人,穿着花哨的条纹衬衫,脖子上挂着一条粗金链,正是她哥哥陈国强。最后面是一个西装革履、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手里提着一个公文包,一看就是律师。
陈美云进门后环顾了一下这间小小的办公室,嘴角微微上挑,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一鸣,”她用一种长辈对晚辈说话的语调开口,“你这办公室,比你爸当年那间小多了。怎么,钱都花光了?”
林一鸣没有站起来。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双手交叠放在桌面上,目光平静地看着她。
“陈阿姨,好久不见。请坐。”
他没有叫她“妈”。以前在医院的时候,他叫过,但那是因为他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有搞清楚这具身体和周围人的关系。后来他翻遍了父亲的全部遗物和家族文件,确认了一件事:陈美云是在母亲去世三年后才嫁进林家的,她和林一鸣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从法律上讲,她只是父亲的再婚妻子,仅此而已。
陈美云显然注意到了这个称呼的变化。她的笑容僵了一瞬,但很快恢复了自然。她在那张空着的椅子上坐下来,陈国强和律师则站在她身后,像两尊。
“一鸣,阿姨今天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跟你商量。”陈美云从律师手里接过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办公桌上,但没有推过来,“你爸爸走了两年多了,你在医院里躺了那么久,后来又忙家里公司的事,阿姨一直没来打扰你。但现在——”
她顿了顿,用一种“我也是为你好”的语气继续说下去。
“你今年才二十岁,还在念书的年纪。林家那么多资产,地产公司、楼宇、地皮,你一个人打理得过来吗?阿姨不是说你不行,但毕竟你年纪还小,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你爸爸在天之灵也不会安心。”
她停顿了一下,看了一眼身后的律师。律师会意,走上前一步,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双手递到林一鸣面前。
“林先生,我是陈美云女士委托的律师,姓周。据香港《未成年人监护条例》及《遗产管理条例》,鉴于您尚未年满二十一岁,且林德诚先生的遗产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我的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向法院申请指派一名遗产管理人,协助您处理家族资产的善后事宜。”
林一鸣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二十一岁”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1985年的香港,成年年龄是“二十一岁”,不是十八岁。他今年虚岁二十,实际年龄按公历计算,要到下个月才满二十周岁。距离二十一岁,还有整整一年。
周律师的话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如果陈美云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一旦遗产管理人被指派,他将失去对家族资产的直接控制权,而那个"管理人"会是谁?大概率是陈美云娘家的人。
林一鸣没有看那份文件。他看着陈美云。
“陈阿姨,”他的声音很平静,“你直接说吧,你想怎么样?”
陈美云被他这句话噎了一下。她大概没有料到这个年轻人会如此直白地戳穿她的客套话。通常在这种谈判中,她会先花半个小时铺垫感情、强调难处、制造焦虑,然后再慢慢抛出真正的条件。但林一鸣不给她这个时间。
她深吸一口气,卸下了脸上的笑容。
“既然你问得这么直接,那我也不绕弯子了。”她的声音变得冷硬了不少,“你爸留下的那些资产,不是你一个人的。我是他的合法妻子,我有权利分得属于我的那一份。你现在把所有东西都卖了,换成现金,准备带到本去——你问过我的意见吗?”
林一鸣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爸活着的时候,观塘那个是我帮他跑的银行。旺角那栋旧楼的租户是我一家一家去谈的。深水埗的物业是我找的中介。”陈美云的声音开始拔高,“你以为你爸一个人能撑起这么大摊子?我做了那么多,现在你一句话就把所有东西都卖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你还当我是你家里人吗?”
办公室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陈国强从后面往前迈了一步,那条粗金链子在衬衫上晃了晃,发出轻微的金属碰撞声。他双臂抱在前,用一种不太友善的目光盯着林一鸣。
林一鸣依然没有动。
他等陈美云说完,等了几秒,确认她已经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才缓缓开口。
“陈阿姨,你说完了?”
陈美云的脸涨红了一些,但没有再说话。
林一鸣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个铁皮文件夹,打开,从里面抽出一份文件,放在桌上。文件是复印件的封面,上面印着张永昌律师事务所的抬头,期是三年前。
“我父亲生前立过一份遗嘱,”他说,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这份遗嘱是在张永昌律师的见证下签署的,符合香港《遗嘱认证与遗产管理条例》的全部规定。遗嘱的第四条规定——”
他把文件翻到第四页,用手指点着其中一行。
“‘本人名下全部不动产、动产、股权及其他资产,在本人长子林一鸣年满二十周岁后,全部由林一鸣继承并全权管理。本人在世配偶陈美云女士,享有每月两万港币的生活费,直至其再婚或去世。’”
他把文件翻过来,让陈美云看清最后一页上父亲的签名和张永昌的见证人签字。
“这是原件副本。正本存放在张律师的保险柜里,随时可以调阅。”
陈美云的脸色变了。不是吓白的,是一种复杂的颜色——愤怒、不甘、还有一丝被人当众揭开底牌的难堪。
“你——”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她身后的周律师已经走上前来,拿起那份遗嘱副本快速浏览了一遍。律师的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他把文件放下,在陈美云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林一鸣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看陈美云的表情,周律师说的应该是:“这份遗嘱是真的,我们没有胜算。”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
然后陈国强说话了。他的声音比陈美云低得多,带着一种港式江湖人特有的、介于威胁和商量之间的语气。
“后生仔,遗嘱是遗嘱,人情是人情。你阿姨跟了你爸十几年,你就给她一个月两万蚊?你爸当年在观塘那个,银行批贷款的时候,是你阿姨去找的银行经理,人家看在你的面子上——”
“陈先生,”林一鸣打断了他,语气依然平静,“我没有说只给两万。”
他把另一份文件推到桌面中央。
那是一份手写的方案,字迹工整,条款清晰。林一鸣在两年前就已经准备好了——不是因为预见到继母会来闹事,而是因为他习惯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提前准备预案。
“第一,”他竖起一手指,“父亲遗嘱规定的每月两万生活费,我会按约支付。这笔钱我会委托张永昌律师事务所代管,每月准时转入陈阿姨的账户,直到她再婚或去世。”
“第二,”他竖起第二手指,“我会额外支付一笔一次性补偿金,数额是两百万港币。这笔钱不需要任何手续,不收税,不问去向。”
“第三,”他竖起第三手指,看着陈美云的眼睛,“作为条件,陈阿姨需要签署一份放弃其他全部遗产继承权的声明书,并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就林家的资产提出任何主张。”
他说完之后,把方案推过去,然后靠回椅背。
“这是我能给的全部。你接受,今天就签字。不接受——”
他没有说完,但陈美云听懂了他的意思。不接受的话,每个月两万港币,分文不会多。
陈美云看着那份方案,手指在膝盖上攥成了拳头。她的指甲嵌进掌心里,留下几道月牙形的白痕。陈国强也在看那份方案,嘴里在默算着什么——两百万加上每月两万,一年二十四万,十年二百四十万,加起来四百多万。这笔钱在1985年的香港,足够在旺角买两间不大的铺面,或者在沙田买一栋不错的洋房。
陈美云犹豫了很久。
她来之前计划的是分走林家至少三分之一的资产——按照当时估算,林家总资产大约在五千万港币左右,三分之一就是将近一千七百万。她甚至已经和哥哥商量好了,拿到钱之后怎么分,怎么花。
但她没想到林一鸣手里有一份遗嘱。一份她从来不知道存在的遗嘱。一份明确剥夺了她大部分继承权的遗嘱。
她抬头看着林一鸣,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破绽——也许他在虚张声势,也许那份遗嘱是假的,也许他本不敢把这事闹到法庭上去。但她看到的只是一张年轻而平静的脸,没有任何情绪波动,像一面没有任何反光的镜子。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你弟弟呢?”她问。
林一鸣微微一怔。
“一杰是你的亲弟弟,”陈美云说,“他今年才十五岁。你爸的遗嘱上没有写他的名字吗?你把所有钱都拿走了?”
林一鸣沉默了片刻。这个问题的确在他的预案之中,但当他真正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动了一下。
林一杰。父亲的次子,比他小七岁的弟弟。在他前身的记忆里,这个弟弟总是跟在他身后叫“阿哥”,在他去英国读书的那几年,每个月都会给他写信。信的内容大多是学校里的琐事——足球比赛赢了、数学考了第一名、最近在看一本关于恐龙的书——字迹歪歪扭扭,但每一封都写得满满当当。
车祸发生时,林一杰坐在后座,和母亲在一起。他被送到医院的时候还清醒着,护士说他一直在问“阿哥呢”。然后他的情况急转直下,内脏大出血,没能等到第二天早上。
他从来没有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见过这个弟弟。因为当他醒来的时候,弟弟已经死了。
他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处理父亲的后事、母亲的遗物、以及那个从未谋面的弟弟。他把弟弟的遗物收拾好,装进一个木箱,锁在了办公室的柜子里。箱子里有一张照片——林一杰穿着学校的运动服,手里举着一个奖杯,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那是林一鸣从未见过的人,但他的心告诉他自己应该认识。
“一杰的事,”林一鸣的声音低了一些,“我会处理。”
“你怎么处理?”陈美云咄咄人,“他是你亲弟弟,你不能把钱全拿走,把他一个人扔在——”
“陈阿姨,”林一鸣打断她,“一杰已经不在了。”
办公室里再次安静下来。
陈美云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然后她闭上了嘴。她当然知道林一杰已经不在了——车祸当天她就知道了。她提他,不是因为真的关心那个孩子的遗产,而是因为她需要一个谈判的筹码。
她沉默了。林一鸣知道她沉默了,就是在计算。
“两百万,”她终于开口了,声音涩,“太少了。”
林一鸣看着她,没有说话。
“三百万,”她说,“给我三百万,我签。”
林一鸣摇了摇头。
“三百万,不行。两百万,外加你在父亲遗嘱里的全部份额——每月的两万生活费照旧。这是最后的价格。”
陈美云咬了咬牙。她身后的陈国强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侧过头去听,然后转回来。
“二百五十万,”她说,“我弟弟的中间人费用总要给的。”
林一鸣看了陈国强一眼。陈国强别过脸去,不和他的目光接触。
“两百万,”林一鸣说,“但额外加一条——你保留父亲在沙田那处度假屋的使用权,每年可以住一个月。”
陈美云又沉默了很久。然后她慢慢站起身来,拿起桌上的方案,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好,”她说,“我签。”
签字是在张永昌的办公室进行的。
张永昌准备好了所有法律文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一次性补偿金收据、生活费代管协议。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中英文对照,条款写得滴水不漏。
陈美云签字的时候手在抖。不是因为悲伤,是因为愤怒——她知道自己被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打败了,而且输得毫无还手之力。
陈国强在她旁边看着,脸色也不好看。他本来指望靠妹妹这桩“遗产官司”捞一笔中介费,现在看来,连汤都喝不上几口。
林一鸣签完自己的名字后,把文件交给张永昌存档。
“林生,”张永昌收好文件后,忽然问了一个他没有预料到的问题,“你父亲的遗物里,有一封没有寄出去的信,收信人是你弟弟林一杰。你看了吗?”
林一鸣愣了一下。
“没有。在哪?”
张永昌从保险柜里取出一个信封,递给他。信封已经泛黄了,上面用钢笔写着“一杰亲启”三个字,字迹工整而用力,像是写这封信的人下了很大的决心。
“你父亲去世前一周来我办公室签文件的时候,把这封信交给我,让我在他去世后转交给一杰。但一杰也走了,”张永昌叹了口气,“所以这封信一直没有给出去。我想,也许应该给你看。”
林一鸣接过信封,没有当场打开。他把信折好,放进西装内袋。
走出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皇后大道中的霓虹灯亮起来,把街道染成一片流动的光河。林一鸣站在路边,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信封,犹豫了一下,然后拆开。
信不长,只有一页纸。
“一杰:
爸爸写这封信的时候,你大概正在学校踢球。爸爸想跟你说的是——你阿哥从英国回来了,他瘦了很多,可能是那边的饭菜不合胃口。你去机场接他的时候,记得买一盒他爱吃的蛋挞。
爸爸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在香港扎下了。爸爸这辈子第二正确的事,就是生了你们两个儿子。
如果有一天爸爸不在了,你要听你阿哥的话。他比你大七岁,他比你懂事。你们俩要在一起,不要分开。
爸爸
1983年10月9”
信的落款期,是车祸发生前六天。
林一鸣站在路灯下,把这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两遍。第三遍的时候,他的视线有些模糊了。
他想起前世自己的父亲——那个早年来深圳打拼的第一代,在他考上大学的那天晚上喝了很多酒,拉着他的手说:“儿子,爸这辈子没本事,就供你读了个书。以后的路,你自己走。”
他那个时候不懂,为什么父亲会在高兴的时候哭。
现在他懂了。
他把信折好,放回信封,连同今天签好的所有法律文件一起,锁进了办公室的铁皮文件柜里。那张全家福照片还贴在柜门内侧,照片上的林一鸣和林一杰勾肩搭背,笑得很灿烂。他看了那张照片很久,然后轻轻关上了柜门。
那天晚上,他没有回弥敦道的公寓。
他去了何文田的公墓。
墓地很大,墓碑整齐排列在缓坡上,在夜色中像一片沉默的石林。他找到了父亲的墓——墓碑上刻着“林德诚之墓”,旁边是母亲的,再旁边是两个小一些的墓碑,一个写着“林一杰”,另一个没有名字——那是给还不满周岁就夭折的妹妹留的。
他把那封信从口袋里拿出来,在林一杰的墓前蹲下来,把信放在墓碑的基座上。
“一杰,”他轻声说,用的是他从未在这具身体里说过的粤语,“你阿哥不在了。但我替他来看你了。”
风从山坡上吹下来,把信的边角吹得微微翻起。远处的九龙灯火在夜色中铺展开来,像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光的海洋。
他在墓前站了很久,然后转身离开。
身后,那块无名的墓碑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白光,像是一个永远无法说出口的叹息。
第二天早上,张永昌打来电话。
“林生,陈美云女士和她的哥哥已经确认收到补偿金。相关声明书的法律手续已经全部完成。从现在起,她不再对林家的任何资产拥有主张权。”
“好。”
“还有一件事,”张永昌顿了一下,“陈美云临走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转达。”
“说吧。”
“她说——‘那个孩子不是人,是鬼。’”
林一鸣握着听筒,沉默了两秒,然后笑了。笑得很轻,几乎听不到。
“也许她是对的。”他说。
挂断电话后,他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维港的晨光。冬天的香港不太冷,但远处的海面上有一层薄雾,把天际线和海面模糊在了一起。
他想到那个叫林一杰的男孩。他从未见过的弟弟,那个会在信里写“阿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孩子。他的身体死了,但林一鸣继承了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姓氏、他的家族、他的一切。
他欠这个男孩一条命。
“等我回来的时候,”他对着窗外的雾气说,“我会带着你的那份一起。”
然后他转身走回书桌前,翻开笔记本,在最新一页写下:
“1985年10月。家族遗产切割完成。”
“继母陈美云:两百万一次性补偿金 + 每月两万生活费。放弃继承权。”
“弟弟林一杰:全部遗产份额由我代管。”
“所有与原生家族的法律关系,至此全部了结。”
“下一站:东京。不再有退路。”
他合上笔记本,把它放进那个深灰色的行李箱里。行李箱里还有几套换洗衣服、那支父亲留下的钢笔、以及一张他在太平山顶拍的照片——照片上只有维多利亚港的景色,没有他自己。
他拉上行李箱的拉链,提起箱子,最后看了一眼这间住了两年多的公寓。
然后他关上门,头也不回地走向电梯。
身后,弥敦道的霓虹灯在晨光中渐渐熄灭,像是一双双闭上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