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场三连胜之后,湖人队在斯台普斯中心迎来了连续第四个主场比赛的最后一个对手——印第安纳步行者。
步行者队不是联盟最强的球队,但他们是联盟最硬的球队之一。这支球队没有超级巨星,但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角色,每个人都愿意在防守端拼命。他们的主教练内特·麦克米兰是防守起家的教练,他的球队永远在防守效率榜上排在前列。
赛前的球探报告上,步行者队的首发阵容写着:达伦·科里森、维克多·奥拉迪波、博扬·博格达诺维奇、赛迪斯·杨、迈尔斯·特纳。替补席上还有多曼塔斯·萨博尼斯、科里·约瑟夫、道格·麦克德莫特这些实力派球员。
奥拉迪波是这支球队的核心。他在印第安纳找到了职业生涯的第二春,从雷霆队的替补变成了步行者队的全明星。他的防守是联盟顶级的,抢断能力极强,擅长在传球路线上制造威胁。
比赛开始前,沃顿在更衣室里强调了这场比赛的重点。
“他们的防守很强,尤其是对传球路线的压迫。”沃顿站在战术板前,用笔点着上面的圆圈,“奥拉迪波和科里森的手都很快,不要在他们面前做冒险的传球。进攻端要耐心,多转移球,不要一个人运太久。”
李冠峰坐在自己的柜子前,听着沃顿的布置,脑子里已经在模拟可能对位的球员。他知道自己这场大概率会对上步行者队的替补后卫——科里·约瑟夫和埃德蒙·萨姆纳。约瑟夫是防守型的控卫,身高一米九一,体重九十三公斤,经验丰富;萨姆纳更年轻,运动能力更好,但防守端的判断不如约瑟夫。
第一节,湖人队打得很顺。勒布朗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攻击模式,连续三次突破上篮得分,还助攻麦基扣了两个。步行者队的防守确实强硬,但勒布朗的进攻更强势。单节十二分,湖人队二十九比二十四领先。
第二节还剩七分钟,沃顿叫了李冠峰的名字。
李冠峰站起来,脱下热身服,走向记分台。他换下的是朗佐·鲍尔,场上阵容变成了隆多、李冠峰、斯蒂芬森、库兹马、麦基。这套阵容在之前的比赛里用过几次,效果有好有坏。好的时候进攻流畅,坏的时候一团乱麻。
步行者队场上阵容是科里·约瑟夫、埃德蒙·萨姆纳、道格·麦克德莫特、多曼塔斯·萨博尼斯、凯尔·奥奎因。约瑟夫和萨姆纳在后场,麦克德莫特是射手,萨博尼斯和奥奎因在内线。
李冠峰上场后第一次触球,是在弧顶接到隆多的传球。
约瑟夫防他。
约瑟夫的防守姿势非常标准,重心很低,双手张开,右手伸在传球路线上,左手放在李冠峰的腰部。他的防守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每一步都踩得很准,不给进攻者任何可乘之机。
李冠峰做了一个试探步,约瑟夫没有动。他又做了一个投篮假动作,约瑟夫还是没有动。约瑟夫不吃假动作,他的防守哲学是——让你投,但你要在我的扰下投。他相信自己能在你起跳的瞬间扑上来封盖,所以他不会提前跳。
李冠峰运球向右突破,约瑟夫跟上。李冠峰急停,背后运球换到左手——约瑟夫的重心没有变,他的左手依然伸在李冠峰的腰部,准确地感知着他的移动方向。
没有出手空间。李冠峰把球传给了斯蒂芬森。
这就是约瑟夫的特点。他不靠身体素质防守,靠的是经验和判断。他知道李冠峰的持球能力有限,所以他不冒险,不赌博,就是稳稳当当地站在你面前,用身体和手臂占据你的空间。你过不了他,因为你没有那个速度;你也投不了他,因为他不会给你出手的空间。
下一个防守回合,萨姆纳在弧顶持球,李冠峰防他。
萨姆纳身高一米九三,体重八十三公斤,比李冠峰瘦,但他的爆发力很强。他在弧顶运球,突然加速向右——李冠峰跟上了。萨姆纳急停,变向向左——李冠峰的重心没有乱,又跟上了。萨姆纳再加速向右——这一次李冠峰的脚步慢了半拍,萨姆纳从他身边抹了过去,直禁区。
麦基补防过来,萨姆纳在空中把球传给了篮下的萨博尼斯。萨博尼斯接球,轻松上篮得分。
萨姆纳的三次变向用了不到两秒钟。他的第一步不算快,但他的变向幅度很大,每一次变向都让防守者不得不做出反应。第一次你跟上,第二次你还能跟上,第三次你的身体就跟不上了。
李冠峰在防守端的问题不是技术,是体能。当他在防守端消耗了太多体力之后,他的脚步就会变慢,横移的速度就会下降。而这种“变慢”不是突然发生的,是一点一点累积的——第一次防守你感觉不到,第二次你开始觉得腿有点沉,第三次你的反应就慢了零点一秒。在NBA级别的比赛中,零点一秒足够进攻球员完成一次突破。
进攻端,李冠峰获得了本场比赛最好的一次机会。
隆多在弧顶持球,李冠峰从底线穿过麦基的掩护。约瑟夫追防,但他被麦基的身体挡了一下。李冠峰在左侧底角接到隆多的传球,面前三米没有防守人——萨博尼斯收缩在内线,约瑟夫还在掩护后面。
这是最理想的投篮机会。空位,底角,节奏正好。
李冠峰接球,调整脚步,起跳,出手。
球从指尖飞出,弧线很漂亮,旋转也很正。
砰。砸在篮筐后沿,弹了出来。
没进。
李冠峰的手在落地的时候抖了一下。不是受伤,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他投出的球,他知道该进的,但没进。这种感觉就像你用力推一扇门,以为它会开,但它纹丝不动。
他转身回防的时候,隆多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这个球他投短了。不是短了,是偏了——偏右了大概五厘米。原因很简单,他在接球的时候脚步没有完全调整好。左脚在前,右脚在后,这是一个不太稳定的投篮姿势。他的身体在起跳的瞬间有一个轻微的向左倾斜,导致了出手方向偏右。
如果他能在接球之前就把脚步调整好,这个球大概率就进了。但“接球前调整脚步”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因为你在跑动中看不到防守人的位置,你不知道你是应该直接投篮还是要运一步再投。你需要在接球的那一瞬间做出判断,然后在一秒之内完成脚步的调整和出手。这是需要大量重复训练才能形成肌肉记忆的动作。
第二节还剩三分钟,李冠峰再次获得了一次投篮机会。
这次是在弧顶,隆多挡拆后吸引了两个人的防守,把球分给了弧顶的李冠峰。约瑟夫扑过来补防,距离他还有一步远。李冠峰没有犹豫,接球就投。
这次他的脚步调整好了。右脚在前,左脚在后,重心在两腿之间,起跳的时候身体是直的。
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打在篮筐内侧,弹了进去。
三分命中。
比分变成四十八比四十五,湖人队领先三分。斯台普斯中心的观众席响起了掌声。李冠峰转身回防,跟隆多击了一下掌。
这是他本场比赛唯一的进球。
半场结束前最后一攻,李冠峰在防守端犯了一个错误。
步行者队进攻,约瑟夫在弧顶持球,计时器还剩八秒。李冠峰防他,约瑟夫做了一个向右突破的假动作,李冠峰的重心被晃了一下,往右偏了一点点。就这一点点,约瑟夫向左加速,一步过了他。李冠峰追上去,但已经晚了——约瑟夫在罚球线附近急停跳投,命中。
这球犯规了。不是明显的犯规,但在慢镜头回放里可以看到,李冠峰追防的时候左手搭在了约瑟夫的腰上。裁判吹了一个投篮犯规,约瑟夫走上罚球线,两罚全中。
不是“投篮犯规”,是“追尾犯规”。在NBA的规则里,防守者在进攻球员起跳投篮后不能有任何身体接触,哪怕是手指碰到腰也算犯规。李冠峰知道这条规则,但他在追防的时候太着急了,手臂没有收住。
半场结束,湖人队五十三比五十一领先两分。李冠峰的数据是三分、一次助攻、两次犯规,上场时间七分钟。
下半场,沃顿没有让李冠峰首发,也没有在第三节给他太多时间。他只打了不到三分钟,一次出手没有,一分未得,有一次犯规——这次是在无球防守中推了麦克德莫特,被吹了无球犯规。
全场结束,湖人队一百零四比九十六战胜了步行者,拿下了主场四连胜。
李冠峰的数据停留在三分、一次助攻、三次犯规,上场时间十分钟。这是他最近几场比赛里表现最差的一次。
赛后更衣室里,气氛很好。四连胜,球队的战绩来到了七胜三负,排在西部第二。有人在放音乐,有人在讨论今晚去哪里吃饭,有人在用手机看其他比赛的比分。
李冠峰坐在自己的柜子前,低着头解鞋带。他的手很慢,每一鞋带都要解好几秒。
斯蒂芬森从他身后走过,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下一场打回来就行。”
李冠峰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知道自己今天打得不好。不是因为投不进三分,而是因为他没有在场上做出任何有意义的贡献。他在防守端被约瑟夫防得死死的,在进攻端只投进了一个三分球,还赔上了三次犯规。他在场上的那十分钟里,湖人队的进攻效率比他不在场的时候低了百分之十几。
这是一个糟糕的信号。
沃顿的信任是有限的。如果他连续几场比赛都打不出好的表现,沃顿就会减少他的上场时间。上场时间少了,数据就更难看了;数据难看了,他在交易市场上的价值就更低了;价值低了,他在球队里的地位就更边缘了。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而他正处在循环的入口。
李冠峰换好衣服,背上包,走出了更衣室。
走廊里很安静,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声。他走过球员通道,走过媒体采访区,走过那个挂满湖人队史传奇照片的走廊。魔术师约翰逊、贾巴尔、沃西、奥尼尔、科比——这些人的照片挂在墙上,黑白或者彩色,每个人都在笑,脸上带着总冠军戒指的光芒。
李冠峰没有看这些照片。他低着头走路,脑子里在回放约瑟夫防他的那几分钟。
约瑟夫是怎么防他的?不是靠速度,不是靠力量,是靠位置。他总是出现在李冠峰要跑到的位置上,提前零点几秒站在那里。就是不给你空间,不给你舒服的接球角度,不给你任何喘息的机会。
这种防守不是身体素质,是经验。约瑟夫在NBA打了七年,见过各种类型的进攻球员,他知道怎么用一个前臂的位置、一个脚步的移动来破坏对手的节奏。这些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在场上,它们就是你和篮筐之间那堵看不见的墙。
走进停车场,那辆雪佛兰在路灯下显得更加破旧了。车门上那道划痕在灯光下很清楚,从驾驶座的门把手一直延伸到后门。李冠峰拉开车门,坐进去。
发动机又响了三次才点着火。仪表盘上有一个黄色的故障灯亮了,他不知道是哪里的问题,修车师傅上次说可能是氧传感器的问题,换一个要几百块。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换,因为几百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每周都有几百块的账单等着他付。
他挂上档,驶出了停车场。洛杉矶的夜色从车窗两边流过,霓虹灯、路灯、广告牌的光在他的脸上闪烁。
他握紧方向盘,眼睛盯着前方的路。
下一场比赛,他必须打得更好。不是因为数据,不是因为合同,而是因为他受够了那种在场上毫无存在感的感觉。他不想再当那堵透明的墙——站在场上,但没有人注意到他。
他要把自己变成一堵有形的墙。一堵让对手撞上来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