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走出黑市的时候,心里其实在滴血。
五两金子。五十两银子。他身上总共就剩二十九两八百文,刚才买碎麦花了四百文,现在又砸出去五两金子,等于把家底的三分之一扔在了地上让一个脑残富二代当玩具捡。
但季言不后悔。
上辈子在职场学到的第三条规矩:有些钱不是花了,是。五两金子砸下去,买到的不是钱小满的服软——那种人不值得买。买到的是在场所有人对他的判断。黑市里的人什么身份都有,消息传得比风还快。今天他在黑市用金子砸人的事,明天就会传遍城南。传出去的版本不会是"一个哥儿跟富家少爷吵架",而是"尾巷新来的那个哥儿,手里有金子,脾气很硬,不好惹"。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不好惹"三个字就是最好的符。
季言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盘算接下来的安排。碎麦买到了,下一步是找地方磨粉。黑市里应该有磨坊,但价钱肯定不便宜。如果能自己弄个石磨,长期算下来更划算。石磨不贵,城南杂货铺就有卖的,二三十文就能买一台小号的。问题是他现在没有铺面——尾巷那间还没翻修,没法用。得先把后院收拾出来,至少把磨粉和蒸馒头的地方腾出来……
"等等!你等等!"
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混着喘息和衣料摩擦的声响。
季言的脚步顿了一下,但没有回头。
脚步声越来越近,然后一只手从侧面伸过来,拽住了他的袖子。
"你跑什么呀!"钱小满气喘吁吁地绕到季言面前,脸涨得通红,额头上沁出一层细汗,手里的折扇不知道什么时候捡回来了,正拼命地给自己扇风,"小爷又没说要打你,你跑那么快做什么?"
季言低头看着那只拽着自己袖子的手——的、保养得极好的手,指尖微微泛红,大概是追上来的时候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
他把袖子抽出来。
"你跟着我做什么?"
"交朋友啊!"钱小满理所当然地说,一边说一边又凑上来,季言退一步他就进一步,像块牛皮糖,"小爷看上你了,你长得好看,小爷喜欢跟好看的人交朋友。"
季言看着他,忽然觉得自己上辈子在写字楼里遇到的那些难缠客户,跟这位比起来简直温顺如绵羊。
"不交。"
"为什么?"
"没空。"
"那小爷等你,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再说。"钱小满把折扇一收,往腰间一别,摆出一副死缠烂打的架势,"你住哪儿?小爷让人天天给你送吃的。"
季言没搭理他,加快脚步往城西巷口走。钱小满在后面小跑着跟上,靛蓝色的衣摆在巷子里飘来飘去,像一面招摇的旗帜。沈惊鹤走在季言另一侧,一句话不说,但季言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在钱小满身上打转——不是看钱小满的脸,是看钱小满的腰间和袖口,像在确认对方有没有带武器。
到了巷口,卖粮的老汉已经把两袋碎麦放下了,正靠在墙歇脚。季言付了剩下的搬运费,正琢磨着怎么把一百五十斤碎麦弄回尾巷——这段路不近,他一个人扛不动,沈惊鹤那个体格更别指望了。
"我来我来!"钱小满立刻自告奋勇,回头冲身后一招手,"阿福!把这两袋扛上!"
一个膀大腰圆的随从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二话不说把两袋碎麦扛上肩膀,跟没事人一样。钱小满得意地看了季言一眼,那表情分明在说:怎么样,小爷有用吧?
季言没看他,转身就走。
钱小满又跟上了。
一路上,季言快走,钱小满就小跑。季言停下,钱小满就凑上去。季言拐弯,钱小满就跟着拐弯。季言进了窄巷,钱小满的肩膀在墙两边蹭了两下灰,但还是挤进来了。季言翻脸骂他,他就笑嘻嘻地装没听见。季言冷着脸不说话,他就自己跟自己说,从天气说到衣服,从衣服说到吃食,从吃食说到他府里养的那只鹦鹉,嘴就没停过。
季言长这么大——包括上辈子——从来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
沈惊鹤的脸色越来越沉。
他一直没有说话,但季言注意到他的手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没有松开过。不是攥衣角,是攥拳头。指甲掐在掌心里,指节发白,但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有每次钱小满凑得太近的时候,他的身体会微微侧过来,不着痕迹地把钱小满和季言隔开一点。
像一条不长牙的小蛇,在用自己的身体圈住一块领地。
季言看在眼里,没点破。
走到尾巷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巷子里黑漆漆的,只有远处几盏昏黄的灯笼在风里晃。季言加快脚步往铺子走,心里盘算着今晚先把碎麦搬进去,明天一早找石磨磨粉,后天——
他停住了。
铺面的门上,被人用红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叉很粗,漆很鲜,在昏暗的巷子里红得触目惊心,像一道流着血的伤口。红漆顺着门板往下淌,在青石台阶上汇成一小滩,还没透,泛着黏腻的光。
季言站在门前,盯着那个红叉看了三息。
身后的钱小满也看见了,"哎哟"一声,往后退了两步:"这谁的?太缺德了吧?"
沈惊鹤没有退。
他站在季言身侧,看着那个红叉,脸上依然没有表情。但他的右手慢慢地从身侧抬起来,垂在季言的大腿旁边,五指微曲,像一棵在风里绷紧了的小树。
季言没有动。
他的心跳在腔里重重地撞了两下,但呼吸没有乱。红漆、打叉——这是警告。在古代,这种手段跟往门上挂死老鼠是一个性质,是地头蛇给不听话的新人上的眼药。刘婆子的人被他打跑了,但刘婆子背后还有人。或者说,刘婆子本身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敢在城南混二十年,不可能没有靠山。
宋家。
季言的脑子里第一时间闪过这两个字。
宋家垄断粮食,刘婆子做牙行生意,两条线看似不搭,但在这种小城里,所有有钱有势的人最终都会绕到同一张网上。刘婆子不一定是宋家的人,但她一定跟宋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花了二十两买了这间铺子,等于从刘婆子嘴里抢了一块肉。刘婆子不敢自己动手,就把事情捅到了上面。
红漆打叉是第一步。如果季言不管,下一步就是往店里扔死物,再下一步就是半夜放火,再下一步就是直接动手。
季言上辈子处理过无数次这种事——甲方找茬、竞争对手使绊子、领导穿小鞋,套路都一样。第一步永远是试探,看你的反应。你怕了,退缩了,他们就加码。你不怕,顶回去了,他们就会重新评估你值不值得对付。
"哥。"沈惊鹤的声音很轻,但季言听出了底下压着的东西。不是害怕,是愤怒。一种被压在冰层下面的、无声的愤怒。
"没事。"季言的声音很平。
他走上前,伸手抹了一把门上的红漆。漆还没透,黏糊糊的,沾了他一手,在昏暗的光线里红得像血。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红漆,然后抬起头,看着巷子深处黑沉沉的夜色。
宋家。好极了。
他本来只是想从宋家的底盘上撕块肉下来。现在看来,宋家先来找他了。
那就别怪他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