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
刺骨的冷。
雨点夹杂着冰雹,毫不留情地砸在破旧的油布车帘上,发出密集的闷响。牛车在泥泞的山道上剧烈颠簸,每一下都像是直接砸在季言的脊骨上,震得他胃里翻江倒海。
一股混杂着牛粪、霉烂草和浓烈土腥味的气息,直冲鼻腔。
季言猛地睁开眼,视线在一片漆黑中剧烈摇晃。没有出租屋昏暗的白炽灯,没有堆满文件的电脑桌,只有头顶摇摇欲坠的破木板,和身下硌人的硬木车辕。
他穿越了。
这个认知刚在脑海浮现,一段不属于他的破碎记忆便粗暴地钻进脑子里,胀得他太阳突突直跳。
原主也叫季言,是个哥儿。在这个世界里,哥儿和女子一样能生养,但体能稍逊,大多被世家大户买去当作生育的摆件或是伺候人的奴才。原主在宋家当了十年的陪读贴身伺候人,伺候的是宋家大少爷宋砚。
宋砚,一个虚荣短视、满口仁义道德的极品伪君子。
原主是个没出息的恋爱脑,对宋砚掏心掏肺,把攒下的月钱全贴补给了宋砚买书笔墨。结果宋砚为了攀附城东李家那门有钱的亲事,嫌原主哥儿的身份拿不出手,碍眼,转头就以五十两银子的价格,把他打发给了一个走南闯北的人贩子,当作陪嫁的粗使丫鬟发卖了。
上路的第二天,原主知道真相后,一头撞在了车板上。
现在,这副被撞得头破血流的破烂身子,归了季言。
“咳……”季言压抑着喉咙里的血腥气,艰难地翻了个身。
车帘外,雨声稍微小了些,赶车人的谈话声顺着风飘了进来。
“老张,这哥儿怕是活不过今晚了。你看那血顺着车缝往下流,晦气得很!”一个公鸭嗓的声音抱怨着,透着浓浓的不耐烦。
被称作老张的人啐了一口唾沫:“活不活得了关我屁事!宋砚那小白脸给的钱,够咱们喝一壶了。那小子也是个狠的,从小伺候他的哥儿说卖就卖,连个体面都不给。”
“谁说不是呢。我听说宋砚考了三次童子试都没中,正愁没有盘缠去拜访李家的主考官呢。这五十两银子,算是这哥儿拿命换的。”
公鸭嗓叹了口气:“就是这哥儿太惨了点。咱们在乱葬岗把他一丢,也算积点阴德,别让他死在车上,怪瘆人的。”
乱葬岗。
这三个字像是一盆冰水,兜头浇在季言身上。
穿越即。不等人贩子动手,他要是继续躺在这装死,今晚就得被喂了野狗。
季言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灌进肺腑,激起一阵剧咳。他强忍着浑身骨骼的酸痛,悄悄将手伸向自己的口。
原主是个极其节俭的人,贴身的粗布内衬上,缝着一个小小的暗袋。
季言的手指有些僵硬,他在粗糙的布料上摸索着,指尖触到了一道密密麻麻的针脚。他咬紧牙关,用指甲死死抠住线头,用力一扯。
“嘶——”针脚崩开的细微声音被雷声掩盖。
一张泛着油光、带着体温的纸票落入了他的掌心。
借着窗外乍现的惨白闪电,季言死死盯着手里的东西。
大通钱庄,八百两整。
原主那个傻子,把所有的底牌都藏在贴身处。宋砚为了五十两卖了他,他身上却带着八百两的巨款!
季言的手指因过度用力而骨节发白,掌心全是冷汗。八百两,在这个穷乡僻壤足够买下百亩良田,足够他换个身份在这个时代活得很滋润。
心跳在腔里狂野地撞击,但季言的眼神却一点点冷了下来。
有钱,就有命。
“吁——”
牛车猛地刹住,季言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栽去,他迅速用手肘撑住车板。
外面的雨声突然变大了。
“到了,乱葬岗。赶紧的,老张,你拿铁锹把他铲下去,我可不想碰那晦气的东西。”公鸭嗓的声音在车外响起,伴随着脚步踩进泥水里的吧嗒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
一步,两步。
车帘的一角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猛地掀开,一股裹挟着雨水腥气的冷风灌了进来。那只手正准备去抓季言的衣领。
就在这瞬间,头顶的天空突然被一道极其刺眼的惊雷撕裂。
“轰隆!”
白光炸裂的刹那,车帘的另一侧,一只沾满黑泥、指甲外翻且染着暗红血迹的小手,像铁钳一样,死死扣住了车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