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9 早上 林默家门口
林默蹲在门槛上系鞋带,指尖有些发僵 , 高烧刚退,身体还透着虚劲,指尖攥着鞋带,半天都没系紧。
苏清婉站在他身旁,手里捧着一件洗得发白、边角都磨起毛的劳动布工作服,轻轻往他怀里一塞,语气里满是叮嘱,又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忐忑:“到了那儿好好,手脚麻利点,多听人家的,别给谷哥添麻烦。下岗了,能找到这么轻松的活,太不容易了。”
“知道了。” 林默闷声应了一句,伸手接过工作服套在身上。
布料空荡荡地挂在身上,他抬手扯了扯衣角,才惊觉自己瘦了一大圈 —— 前段时间反复高烧,终究还是在身上留下了痕迹。
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份工作来得太蹊跷,也太容易了。
农机厂下岗的工人一大把,比他年轻、比他有力气、比他会来事的人多的是,谷麒麟的超市偏偏缺个仓库管理员,还开出了月薪六百的工资,这待遇,在当时的清衣县,就算是正式工,也未必能拿到。
凭什么?
凭他林默的本事?
凭他十几年的钳工手艺?
不。
凭的,只是他是苏清婉的丈夫。
这份工作,从来不是给他林默的,是给苏清婉的人情。
骑着那辆叮当作响的旧自行车,林默慢悠悠地往超市赶。
清晨的风带着几分凉意,吹在脸上,却吹不散他心头的别扭。
几分钟后,他到了仓库,谷麒麟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 穿着一件花格子衬衫,肚子微微发福,手里攥着一串沉甸甸的钥匙,脸上挂着热情的笑,看见他过来,立刻快步迎了上来:“林哥来了?快进来,我给你说说具体的工作内容,特别简单。”
仓库收拾得净净,货架上整整齐齐堆着烟酒糖茶、用百货。
谷麒麟把钥匙塞进他手里,又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不由分说地往他掌心塞:“林哥,你家里的情况我都清楚,晓晓马上就要开学了,肯定急着用钱。这是预支给你的一个月工资,六百块,你先拿着用,要是不够,再跟我说,别客气。”
林默捏着那个信封,指尖瞬间发烫,沉甸甸的触感压得他手心发紧,心里更是五味杂陈,说不出是感激,是难堪,还是屈辱。
他不过是 “苏清婉的丈夫”,主动预支一个月工资?
说是预支,说白了,就是变相的资助,甚至往难听了说,就是施舍。
“这…… 这怎么好意思。” 林默的手微微颤抖,下意识地想把信封推回去,手腕却被谷麒麟死死按住了。
“跟我客气什么?” 谷麒麟笑得格外真诚,语气也透着熟稔,“我和清婉是十几年的老同学,从小一起长大,她的事,就是我的事。这工作也不累,就是每天早上来开个门,下午货车来的时候,你帮忙点点货、记个账。偶尔王义祥王经理可能会给你安排点事,剩下的时间,你想坐着看报纸、眯一觉都行,没人管你,轻松得很。”
说完,谷麒麟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就走了,留下林默站在空荡荡的仓库里,手里紧紧攥着那个信封,指尖的温度越来越高,心里的别扭也越来越重。
果然如谷麒麟所说,这份工作清闲得过分。
一上午,就来了一辆送矿泉水的货车,卸了二十箱水,前后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剩下的时间,林默就坐在仓库门口的小马扎上,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听着路边小贩的吆喝声,闲得发慌,心里的那股憋屈劲儿,却像水一样,一波接一波地涌上来。
这哪里是招仓库管理员?
这分明就是找个由头,给他发工资、养着他。
谷麒麟这么做,目的是什么,他比谁都清楚 —— 全是为了苏清婉。
人家可怜的不是他林默,是苏清婉,可怜她嫁了个没本事的男人,连女儿的学费都凑不齐,连让她过上安稳子的能力都没有。
资助?
不过是裹着体面外衣的施舍罢了。
中午的时候,晓晓骑着一辆半旧的自行车,特意绕路过来看看爸爸的新工作。
小姑娘扎着两个羊角辫,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趴在仓库门口的桌子上,拿起林默的搪瓷缸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口凉水,笑着说:“爸,这工作也太轻松了吧?比你在农机厂上班舒服多了,不用天天拧螺丝、修机器,也不用加班。”
“嗯,是挺轻松的。” 林默勉强笑了笑,看着女儿稚气未脱的脸,心里忽然一动,装作随口的样子,试探着问:“晓晓,你读书多,懂的也多,爸问你个事。你说,这个世界上,会不会有另外一个地方,和我们现在的世界不一样?就像…… 就像另一个天地,另一个空间?”
晓晓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笑着说:“爸,你是不是看我放在书桌抽屉里的科普书了?当然有可能啦!我们课本上都讲了,宇宙大爆炸的时候,很可能产生了无数个平行宇宙,每个宇宙的物理规则都不一样,说不定还有和我们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呢!还有量子纠缠,两个粒子不管隔多远,都能互相影响;还有黑洞、虫洞,理论上,虫洞就是连接两个不同空间的通道,能让人穿越过去!我还听说,有科学家专门写穿越小说,就是讲人通过虫洞,去另一个世界冒险的故事。”
林默听得一头雾水,量子纠缠、虫洞、平行宇宙,这些词对他来说,陌生又高级,像天上的星星,遥不可及。
可他心里那块悬了很久的石头,却在这一刻,稳稳地落了地。
原来不是他疯了,原来真的有 “另一个空间” 这种说法,原来连科学家都在研究这个事。
那个世界是真的存在的,不是他发烧烧出来的幻觉,不是他做的荒唐梦,是真实的、能触摸到的另一个世界。
他又追问了几句,比如那个 “虫洞” 是不是黑色的石头,平行宇宙里会不会有狼和野鹿,晓晓却摇了摇头,说书上没写这么细。
晓晓坐了一会儿,就骑着自行车回去了,留下林默一个人坐在仓库门口,看着头顶辣的太阳,脑子里翻来覆去,陷入了长达一下午的拉扯与挣扎。
要不然…… 就这样算了吧。
这份工作虽然来得不光彩,虽然是靠苏清婉的面子换来的,虽然欠了谷麒麟一个天大的人情,可胜在安稳。
一个月六百块钱,省吃俭用,再过几个月,就能凑够晓晓的学费;
再过几年,说不定还能攒点钱,给晓晓买一辆崭新的自行车,给苏清婉买一件她盼了很久的新衣服,不用再穿那些洗得发白的旧衣裳。
不用再去那个世界了,不用再经历那种被狼撕咬、活活饿死的剧痛,不用再每次回来都发三天三夜的高烧,不用再冒那个 “死了就再也回不来” 的风险。
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子,守着苏清婉和晓晓,平平淡淡,有什么不好?
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另一个声音狠狠压了下去,像一细针,密密麻麻地扎在他心上,疼得他喘不过气。
就这样过子?
就这样一辈子欠着谷麒麟的人情,一辈子活在他的施舍里?
一辈子看着他对苏清婉好,看着苏清婉一次次放下自尊,接受他的帮助,万一哪天,苏清婉真的被他打动了呢?
他林默,他不想当“绿教头”。
自己的老婆孩子,要靠别的男人来养,靠别的男人来照顾,他活着,还有什么尊严,还有什么意思?
而且,六百块钱一个月,就算不吃不喝,一年也才七千二百块。
什么时候才能让苏清婉真正过上好子?
什么时候才能让晓晓不用羡慕别人的自行车、别人的新衣服?
什么时候才能在谷麒麟面前抬起头,堂堂正正地告诉他,他林默能靠自己的本事,养活老婆孩子,不用他可怜,不用他施舍?
去那个世界呢?
只要再冒几次险,只要能从那里带回来一样值钱的东西,说不定就能一夜暴富,就能彻底摆脱现在的窘境,就能把所有的人情都还上,就能挺直腰杆,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做苏清婉和晓晓的依靠。
可万一呢?
万一哪次穿越过去,死了就真的回不来了怎么办?
苏清婉和晓晓怎么办?
这个家,怎么办?
两个念头在他脑子里吵了整整一下午,一个说着安稳,一个说着希望;一个透着窝囊,一个藏着风险。
他一会儿偏向安稳,一会儿又向往希望,吵得他头都大了,直到夕阳西下,也没能做出决定。
下午到了下班时间,林默骑着旧自行车,慢悠悠地往家赶。
推开门,就闻到了厨房里飘来的饭菜香,苏清婉正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听见动静,探出头来,笑着说:“回来了?对了,晚上我要去上夜校,谷哥说他刚好顺路,开车送我过去,省得我骑自行车 —— 黑灯瞎火的,路上也不安全。”
“当” 的一声,林默手里的搪瓷缸子,不小心撞在了门框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想脱口而出 “不行”,想说 “我送你去”,想说 “不用麻烦他”。
可话到嘴边,却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拿什么送?
他只有一辆叮当作响的破自行车,而谷麒麟,有锃亮的桑塔纳轿车。
黑灯瞎火的,他也知道,让苏清婉一个人骑自行车,确实不安全,这一两年他也特别担心苏清婉去夜宵的安全;
而且苏清婉长得漂亮,晚上独自赶路,他也不放心。坐汽车,确实更舒服、更安全。
他有什么理由反对?
谷麒麟是好心,是顺路,是帮了他们家无数次的老同学,他凭什么反对?
凭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
凭他那不甘被施舍的别扭?
七点整,谷麒麟的车准时停在了楼下。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擦得锃亮,
在昏暗的路灯下,格外扎眼,与周围低矮破旧的平房、坑坑洼洼的巷子,格格不入。
苏清婉拎着布包,从屋里走出来,下意识地拢了拢头发,整理了一下衣角,然后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弯腰坐了进去。
“咔哒” 一声,车门关上,隔着茶色的玻璃,林默能隐约看到谷麒麟侧过头,跟苏清婉说着什么,苏清婉微微扬了扬嘴角,点了点头 —— 那笑容,是林默最近很少见到的,轻松又舒展。
晓晓趴在二楼的阳台上,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楼下的轿车,满脸向往,转过头,对着院子里的林默大喊:“爸!等我考上大学,毕业以后,也给你和我妈买一辆小轿车!到时候,我们全家一起去大城市玩,买好多好多好吃的!”
林默站在院子里,看着桑塔纳的尾灯,一点点消失在巷子的尽头,又抬头看着女儿充满憧憬的脸,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死死堵住了,闷得他喘不过气来,连呼吸都觉得沉重。
那天晚上,苏清婉上完夜校回来,洗漱完就躺下睡了,呼吸均匀,睡得很安稳。
林默躺在她身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夜未眠。
他想起了苏清婉年轻时的模样,高傲、漂亮,追她的人能从街头排到巷尾,她却偏偏选择了一无所有的他。
结婚前十年,子还算安稳,他们也过了几年好子;
可这几年,家里的收入一落千丈,子越来越难,苏清婉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也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异性超出普通朋友的、带着暧昧的帮助。
以前谷麒麟也主动提出过,送她去夜校、给她送东西,都被她婉拒了。
可这次,她答应了。
不是她变了,是她知道,这个家太难了,是她知道,林默去仓库上班欠谷麒麟的人情了,她不得不放下自己的高傲,不得不接受这份带着暧昧的好意,不得不为了这个家,妥协、退让、放宽底线。
林默的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肉里,尖锐的疼痛,却压不住心里的酸涩与屈辱。
他脑子里反复盘旋着一个念头:会不会…… 会不会有一天,苏清婉会觉得,跟着谷麒麟,才能过上好子?
会不会,她也会看不起这样窝囊的自己?
够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不能一辈子靠别的男人的施舍过子,不能让苏清婉一辈子放下自尊,去接受别人的好意,不能让女儿对未来的向往,只能寄托在别人的轿车上。
他是个男人,是苏清婉的丈夫,是晓晓的父亲,他必须撑起这个家,必须靠自己的本事,让她们娘俩过上好子。
他必须再探那个世界。
下次,他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不能再像上次那样,空手过去,活活饿死;不能再像上次那样,什么都不懂,就盲目乱闯。
他要带着工具,带着希望,拼一次。
天快亮的时候,林默终于在心里,列好了一份详细的清单,每一样东西,都是针对前几次穿越踩过的坑,精心挑选的:
小而轻的:鱼钩、鱼线, —— 那个世界有河有鱼,上次摸不到鱼,是因为没有工具,有了鱼钩鱼线,至少能解决温饱,不会再活活饿死;美工刀,薄而锋利,既能切割藤蔓、制作简易工具,遇到小野兽,也能勉强;十几片常用药片,黄连素、氟哌酸、止痛片,防止拉肚子、防止受伤感染,应对突发状况。
大而轻的:两个透明塑料袋,轻便易携,能装水、能装采摘的东西、能防露水,用处极大。
稍微重一点的:一把他用了十几年的钳工锉刀,硬度高、刃口锋利,既能打磨石器、制作更实用的工具,遇到野猪、狼之类的野兽,也能当作武器,勉强自保。
第二天下午,林默提前半小时下了班,骑着自行车,匆匆赶往县医院门口的药店,买了清单上的消炎药和止痛片。
柜台后面的老医生,一边给他拿药,一边絮絮叨叨地念叨:“最近消炎药又涨了两毛,上面突然要求大量备货,也不知道咋回事,说是要应对什么紧急情况,真是莫名其妙。”
林默没心思听这些,付了钱,接过药,刚走出药店门口,就看到旁边的中药材摊子前,围了不少人,有人正拿着一支人参,询问价格。
“老板,这支野山参,多少钱?”
“五百,少一分不卖!” 摊主拍着脯,底气十足地说,“这可是真正的长白山上挖的野山参,没有一点人工培育的痕迹,现在野生的越来越少了,再过几年,你花三千块,都未必能买到这么好的!”
围观众人发出一阵惊呼,有人啧啧赞叹,有人摇头走开,语气里满是惊叹与惋惜。
林默站在原地,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猛地愣住了,眼睛死死盯着那支人参,心脏 “砰砰” 狂跳起来,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在这一刻沸腾了。
野山参?中药材?
那个世界是什么地方?
是一片完全没有被人类开发过的原始荒野,放眼望去,全是茂密的原始森林,面积大得望不到边。
别说什么几年的野山参,说不定一百年、几百年的老山参,在那里都遍地都是!还有灵芝、虫草、天麻,所有在地球上稀有、值钱的珍稀中药材,在那个世界,说不定就是随处可见的野草,本没人采摘,没人在意!
要是他能从那个世界,带个十八野山参回来,能卖多少钱?
不仅晓晓的学费能一次性凑齐,甚至连买小轿车的钱,都能凑够!
他甚至能自己开个小工厂,重旧业,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再也不用接受任何人的施舍,再也不用让苏清婉放下自尊,再也不用让女儿只能羡慕别人的生活!
林默的心脏,跳得几乎要撞破腔,激动得浑身都在发抖,连手里的药盒都差点掉在地上。
他之前怎么这么傻,一直一门心思找金矿、找银矿,找那些虚无缥缈的宝藏,却偏偏忘了,最值钱、最容易带回来的,就是这些中药材!
这东西又轻又小,不占地方,拿回来就能卖钱,本不愁销路!
那个世界的中药材,就是他的摇钱树,就是他摆脱窘迫、撑起这个家的希望!
林默再也没有任何犹豫,转身骑上自行车,拼尽全力往家赶。
眼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坚定与光芒。
晚上,苏清婉失眠,一直辗转睡不着,林默苦等穿越时机。
第九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