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把书往服务台一放,转身走出图书馆南区三楼B段时,天色已经彻底擦黑。穿堂风从走廊尽头猛地灌进来,掀得他卫衣帽子往后一甩,乱糟糟的短发糊在额前,带着点汗湿的黏腻。他没回头,更没往沈秋寒消失的楼梯口多看一眼,只把手深深进裤兜,低头盯着地砖上被灯光拉得忽长忽短的影子,一步一步慢慢走。
刚才那番字字带刺的训话,还在耳朵里嗡嗡作响,挥之不去。可奇怪的是,他心里那股不服气的烦躁,反倒散了大半。不是想通了、服气了,是实打实的怕了。
他太清楚沈秋寒是什么性子,说一不二,铁面无私,半点情面都不会讲。补考资格要是真被她攥在手里卡死,不光回家没法跟把毕业证看得比命重的父亲交代,他自己也本扛不住这个后果。六门挂科已经够全院当笑话看了,要是再被退学,他这辈子都要背着“反面教材”四个字,抬不起头。
所以他咬了牙,决定认怂。
至少在沈秋寒的眼皮子底下,安安分分,绝不再出任何幺蛾子。
林默抱着书包往教学楼挪,脚步比平时慢了半拍,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明天刑法课的内容,反复纠结着要不要提前翻两页课本,免得再像上次一样被点名,站在全班面前一脸懵,丢人现眼。刚走到三楼拐角,教室里就炸开一阵哄笑,闹得人耳膜发疼,中间还夹着班长扯着嗓子喊“都安静点”的吼声。
林默眉头瞬间皱紧,下意识放轻了脚步,几乎是贴着墙走。
他现在只想安安静静,不想惹事,更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焦点。可往往越是想躲,就越是躲不开那些烂事。
他轻轻推开307教室的后门,屋里闹哄哄的,乱成一团。几个人挤在讲台边凑着头看手机,后排男生瘫在椅子上打哈欠,前排女生埋着头刷题,气氛像是刚下课、人还没走散的松散样。班长站在讲台前,手里捏着一张打印纸,抬眼瞥见他进来,语气不咸不淡,带着点看热闹的意味。
“哟,林默可算来了。”班长挑了挑眉,“来得正好,刚要说正事,赶上了。”
林默没搭腔,垂着眼径直走到自己靠窗的老位置坐下,把书包往桌上一扔,拉链上的皮卡丘挂件晃了晃,撞出一声轻响。他立刻低下头,手指不受控制地转起笔来——这是他紧张到极致的老毛病,从高中带到现在,怎么改都改不掉。笔杆在指间飞快打转,一圈又一圈,他死死盯着转动的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别理我,别喊我,只要我不说话,就没人能注意到我。
可惜,这招半点用都没有。
班长清了清嗓子,故意抬高声音,压过班里的喧闹:“说个正事,学校这周末办校园文化风采展,每个班必须出一个人当班级代表,形式不限,上台露个脸、发个言、表演个才艺都行,硬性要求,没人不行。”
话音刚落,底下就一片怨声载道。
“又搞这种面子工程,烦不烦啊?”
“谁爱去谁去,反正我不去,还要复习呢!”
“没人报名吧我看,到时候又要硬塞。”
空气安静了两秒,没人主动应声。
就在这时,后排突然传来一声阴阳怪气的起哄,声音不大,却刚好让全班都听见:“让林默去啊!反正他天天闲着,课也不上,时间多的是!”
一句话落地,立刻有好几个人跟着起哄附和,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全冲着他来。
“对啊对啊,林默合适!脸皮厚,不怯场!”
“他不是总混各种活动场子吗?肯定有经验!”
“就他了就他了,没人比他更合适了!”
林默指间转得飞快的笔,猛地一顿,僵在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差点狠狠砸在桌面上。他猛地抬起头,口瞬间涌上一股火气,张嘴就要反驳,可喉咙滚了半天,那些不服气的话,还是被他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脑子里,瞬间炸响沈秋寒那句冰冷的警告。
“如果再让我听见类似的话,不管是不是当面背后,我直接取消你的补考资格,按校规处理。”
这话是冲着他抱怨借书说的,可林默比谁都明白,她的意思远不止这一件事。她是在敲碎他所有的小聪明:别耍态度,别顶嘴,别不服气,别以为你能混过去。
现在他要是当场炸毛,喊一句“凭什么是我”,用不了一晚上,全系都会传遍“林默不服集体安排、当众顶撞闹事”,这话只要传到沈秋寒耳朵里,她随便找个由头,就能把他踢出补考名单,断了他所有的退路。
这个险,他赌不起,也不敢赌。
所以他死死攥紧拳头,压下所有的火气和委屈,半个字都没说。
只是慢慢把转笔的手收回口袋,手指反复搓着卫衣起球的袖口,原本就破了的小洞,又被他揉大了一圈。他低头盯着桌面,上面不知哪个缺德的,刻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挂科王在此,旁边还画了只缩头乌龟,刺眼得要命。
班里的起哄声还在继续,却没人真的他开口表态。在他们眼里,他不说话、不反驳,就等于默认答应。
班长扫了他一眼,见他始终垂着头不吭声,拿起笔直接在名单上划了一笔,一锤定音:“行,那就定了,咱们班代表林默。周五下午两点,场东侧棚架区,穿得净整齐点,别到时候上台,给咱们班丢人。”
林默轻轻点了下头,动作小得几乎看不见,全程依旧,半个字都没说。
教室里的话题很快就转了方向,有人聊新出的游戏,有人议论下周的小测,刚才起哄的人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刚才把他推出去顶包,不过是随手扔了个垃圾,落地就忘得一二净。
林默坐在喧闹的人群里,听着周围此起彼伏的笑声,只觉得口闷得发慌,像被人塞了一团浸了水的棉花,喘不上气,又吐不出来。
他本不想去。
不是怕上台出丑,更不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这两年他就算再混子,各类活动也没少参加,唱歌跳舞不算擅长,上台念个稿子、应付个场面,本不算事。
他难受的是,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主动选过一次自己的人生。
从小到大,都是别人把他推到前面,轻飘飘一句“你去吧”“你合适”“你反正没事”,就定了他的去处。从来没有人问过他愿不愿意,没有人考虑他最近正在拼命收心复习,没有人在乎他只想安安静静、不被打扰地过两天。
他就像一个随时备用的工具人,一张没人要的烂牌,只有在所有人都不想出头、都想推卸责任的时候,才会被人翻出来,随手推上台。
林默低头看着书包上晃悠的皮卡丘,黄色的小家伙咧着嘴,笑得傻乎乎的,半点不懂他的憋屈。他伸出手指,轻轻拨了一下它的脑袋,让它歪向一边,像是在给自己找一点微不足道的安慰。
下一秒,他站起身,一把拎起桌上的书包。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要离开。
他轻轻拉开后门走出去,昏黄的廊灯照在地面上,灰蒙蒙一片。他靠在墙上,缓缓喘了两口气,手指又下意识摸向口袋里的笔,刚转了半圈,就硬生生停住,狠狠攥在了手里。
他已经下定决心要老实、要隐忍、要安分守己。
可原来,所谓的老实,就是只能任人推着走,连说一句“我不愿意”的资格,都没有。
林默抬头望向窗外,场那边果然已经开始搭棚子,冰冷的金属支架立在暮色里,远处有人搬着音响设备来回走动,风把塑料布吹得哗啦作响,像一声接一声不耐烦的催促,着他往前走,没得选。
他长长叹了口气,把笔死死塞进口袋最深处,转身往宿舍楼的方向走。
回去换衣服,准备按时到场。
反正,推不掉,也不能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