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半,濮蓝艺开始做饭。
她不是那种特别会做饭的人,但会几道简单的家常菜。红烧肉是跟她妈学的,糖醋排骨是网上看教程学会的,番茄炒蛋是她自己琢磨出来的——她会放一点糖,把番茄炒出汁水之后再下蛋液,做出来的番茄炒蛋是浓稠的、酸甜适口的。
她把五花肉切成小块,冷水下锅焯了一遍,捞出沥。锅烧热,放一点油,加冰糖炒出糖色,肉倒进去翻炒,等每一块肉都裹上焦糖色的光泽,再加姜片、八角、桂皮、料酒、生抽、老抽,最后倒开水没过肉块,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觉得很安静。不是环境安静,是心里的那种安静。手上的事情来来、重复的、有规律的,不需要动脑子,身体会自动执行。锅里的肉在咕嘟咕嘟地响,蒸汽从锅盖的缝隙里冒出来,带着酱油和冰糖混合的香气,整间厨房都变得暖融融的。
炖了四十分钟的时候,她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
文森一回来了。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卫衣,帽子上有两只猫耳朵的那种——大概是哪个粉丝送的,因为这种衣服不太像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会自己买的东西。他的脸色不太好,不是那种生病的不好,是疲惫的、消耗过度的不好。眼眶下面有一圈淡淡的青黑,嘴唇有点。
他闻到厨房飘出来的味道,脚步顿了一下。
“你在做饭?”他问,声音比昨天更沙哑,像含了一口砂。
“嗯。”濮蓝艺打开锅盖看了一眼,肉炖得差不多了,用筷子戳了一下,软烂了。“我多做了点,你要不要一起吃?”
文森一站在厨房门口没动,像是在犹豫。他犹豫的方式很安静,不皱眉头也不叹气,就是站在那里,眼睛看着锅里的肉,嘴角微微抿着,像在做一道不太难的数学题。
“好。”他说,“我去洗个手。”
他回来的时候换了身净衣服,头发也重新梳过了。他坐下的时候动作很轻,像是怕弄出声响。濮蓝艺把菜端上来——红烧肉、清炒时蔬、一碗紫菜蛋花汤,旁边还有一小碟她自己腌的萝卜条。饭盛了两碗,她一碗,他一碗。
“你做饭多久了?”文森一夹了一块肉,吃完之后问了一个很具体的问题。
“大学开始做的。”濮蓝艺说,“我妈说女孩子要会做饭,不然以后嫁不出去。”
“你妈说得不对。”
濮蓝艺看了他一眼。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抬眼看她,眼睛看着碗里的饭,语气很平,像在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实。她突然觉得这句话应该被记下来,不是因为有多动听,是因为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让她觉得“这个人跟别的人不一样”的话。
“你以前也住在外面?”文森一问。
“住过一阵子校外,后来搬回宿舍了。”濮蓝艺没有说他搬回宿舍的原因——第二任男朋友劈腿之后,她不想再住在那间到处都是回忆的出租屋里,所以交了违约金,搬回了学校。她没有说这件事,不是因为不能说,是觉得没必要。她跟文森一之间还没熟到可以聊这些。
“你呢?你一个人在江洲?”她反问。
“嗯。”文森一说,“我老家在北城,爸妈都在那边。我爸不太同意我做这行,过年都没回去。”
“那你跟家里关系——”
“还好。”他打断了这个问题,不是不耐烦的那种打断,是那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打断。他顿了顿,又说了一句:“我妈会偷偷给我打电话,让我爸知道又得吵架。”
濮蓝艺没再问了。她大概能想象出来——一个从北城跑到江洲追梦的男孩,家里人不同意,过年不回家,跟父亲的关系像一绷得太紧的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断。她觉得这样的故事在星落里太多了,多到不值一提,但落到每个人身上,都是成吨的重量。
吃完饭,文森一主动去洗了碗。
他把碗筷收到水池里,挤了洗洁精,用海绵认真地擦洗每一个碗的边缘和底部。濮蓝艺靠在厨房门框上看他洗碗,发现他洗碗的动作很慢,不像在活,像在做一件需要专注的事情。他把洗好的碗放在架子上,用布擦,倒扣过来,摆放整齐。
“你洗碗很认真。”濮蓝艺说。
“以前在剧组做场务的时候洗过道具碗,导演说碗要是没洗净穿帮了扣工钱。”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轻松,像在讲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濮蓝艺算了一下。场务是剧组最底层的工种之一,搬道具、清场地、跑腿,什么杂活都。文森一在成为“演员”之前,大概把剧组里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过了。她突然想起今天中午迟晚发的那个帖子,有人在帖子里说“他演过《长安时辰》的侍卫”,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他还在做场务、偶尔能蹭到一个没有台词的角色。
“你今天状态不太好。”濮蓝艺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说出口了,也没有收回来的意思。
文森一洗完最后一个碗,把水龙头关了。水声消失之后,厨房安静下来,只有灶台上方的抽油烟机还在嗡嗡地转。他转过身,靠着料理台,双手在卫衣口袋里,看着她。
“今天去试镜了。”他说,“一个网剧的男四号,台词不多,但有几场重头戏。准备了半个月,去了之后发现导演已经有人选了。”
“内定了?”
“也不算内定。人家资方带了人来,导演也不好说什么。”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像水面上一圈很快散开的涟漪。“我习惯了。”
濮蓝艺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但她知道这种时候安慰是最没用的东西。他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的时间比她长得多,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失望没经历过。她一个刚来江洲三天的外行人,说什么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她从口袋里摸出一颗水蜜桃糖。
不是喂给他,是自己剥开,含进嘴里。
“吃糖吗?”她含糊地说,伸出一只手,手掌里还有两颗没拆封的。
文森一看了一眼她掌心的糖,又看了一眼她鼓着腮帮子含糖的样子。这次他笑了一下,跟刚才那个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笑不一样,这个笑是有温度的,嘴角往上弯了一个明显的弧度。
“这是什么习惯?”他拿起一颗糖,“随身带糖?”
“嗯。”濮蓝艺含糖含得有点久了,糖水顺着嗓子往下滑,“想吃的时候就有。”
文森一没再问,把那颗糖放在茶几上,没有拆。
“谢谢。”他说。
“又不贵。”濮蓝艺说。
“不是说糖。”他说,“是说你做的饭。”
他说完就回了房间,门关上的声音照旧很轻。濮蓝艺站在厨房门口,含着那颗快化完了的糖,舌上残留的甜味怎么都散不掉。她低头看了一眼茶几上那颗被他放下的糖,粉色糖纸在傍晚的光线里像一小团融化的晚霞。
她想,她来江洲才三天,已经给一个不太熟的男孩做了红烧肉。
这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但她又想,可能正是因为不太熟,所以才敢做。太熟了反而会束手束脚,会想“他会不会觉得我想追他”“他会不会觉得我在讨好他”。不太熟的时候,反而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多做了点,你要不要一起吃”,像一阵风吹过去,不带走什么,也不留下什么。
她对文森一没有非分之想。她对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嘴里那颗糖刚好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