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利在意大利的一个小镇上学会了削头发。不是人的头发,是猪毛。他在一家肉铺帮工,每天凌晨四点起来,把半扇猪扛到案板上,用刀刮毛。刀是老板给的,一把旧剃刀,刃口磨得发亮,握柄是牛角的,被汗浸成了深褐色。他左手按着猪皮,右手握刀,从猪腿开始,一刀一刀地刮。猪毛很硬,比人的头发硬得多,一刀下去,刀刃贴着猪皮走,刮下来的毛卷成一小团,掉在地上,灰白色的,混着血水。
他刮了三天,老板说他刮得太深,猪皮上全是刀痕,卖相不好。第四天,他轻了一点,刀痕浅了,但还是有。第七天,刀痕没了。他把剃刀贴着猪皮,角度刚好让刀刃滑过毛而不伤皮,一刀下去,猪皮上留下一道白印,毛没了,皮还是完整的。老板看了看,点了点头,没说话。
莱利看着那道白印,想起在突击队的时候,杜说他爪子只能用来砍,砍东西不用想太多,使劲就行。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上那几道缝还在,很细,沾着猪血,了,变成暗红色的一层薄膜。他把手伸到水龙头下面冲了冲,水很凉,冲掉血,露出那几道缝,银白色的,在灯光下很亮。他把手指弯了弯,爪子没伸出来,只是弯了弯。
收工后,他坐在肉铺后面的巷子里,把爪子伸出来,对着路灯看。爪子很亮,银白色的,爪尖上有一点光,很刺眼。他把爪子凑近墙壁,在砖头上划了一下。砖头被切下一角,切口很平整,能照见人影。他又划了一下,这次很轻,只在砖头表面留下一道白印,很浅,不仔细看本看不出来。他盯着那道白印看了很久,然后把爪子缩回去,手指活动了一下。
他在肉铺了两个月。两个月里,他学会了用剃刀刮猪毛、剔骨头、切肉。切肉的时候,他用的是菜刀,很重,刀刃很厚,但他用得越来越轻,越来越准。他能把一块五花肉切成薄片,薄得能透光,每一片厚薄都一样,放在案板上排成一排,像是印出来的。老板看着那些肉片,又看了看他,说了句什么,意大利语,他听不懂,但他知道那是在夸他。
离开肉铺的时候,老板多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还有那把剃刀。“拿着,”老板说,英语带着很重的意大利口音,“你手稳,适合这行。”莱利接过剃刀,看了看,收进口袋里。他走出肉铺,沿着小镇的石板路往下走,走到火车站,买了一张去北边的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北边,只是觉得应该去。
火车很慢,每站都停,上来的人越来越多,车厢里越来越挤。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窗外的田野和山。意大利的冬天不冷,田里还是绿的,山上有树,很密,远处的山顶上有一层薄薄的雪,在阳光下很亮。他看着那些雪,想起挪威,想起那架飞机,想起史蒂夫站在驾驶舱里,背对着他,肩膀很宽,背很直。他把目光收回来,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上那几道缝还在,很细,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他把手进口袋里,摸到那把剃刀,摸到围巾的一角。围巾他一直戴着,即使在肉铺活的时候也戴着,用热水洗过两次,毛线缩了一点,但还是暖的。
火车开了两天,到了一个他叫不出名字的城市。他下了车,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旅馆,很小的,楼梯很窄,房间里的床只有三尺宽。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角,弯弯曲曲的,跟挪威那间房里的差不多。他看着那道裂缝,看了很久,然后闭上眼睛。
他梦到了爪子。不是自己的爪子,是别人的,很长,很尖,从手指缝里伸出来,银白色的,在阳光下很亮。那个人站在他面前,举着手,爪子对着他的脸。他想看清楚那个人的脸,但看不清,那个人的脸是模糊的,像隔着一层水雾。他伸出手,想去碰那个人的爪子,手刚抬起来,那个人就消失了,只剩下爪子,浮在空中,银白色的,在阳光下转着圈。
他醒了。天还没亮,窗外是黑的,有雨打在玻璃上,噼噼啪啪的。他躺在床上,听着雨声,听着自己的心跳,很慢,很有力,一下一下的。他把爪子伸出来,在黑暗中看不到,但他知道它们在那里。他摸了摸爪尖,很锋利,能切开皮肤,但他没有切,只是摸了摸,然后缩回去。
他在这座城市里待了一个月。白天在一家理发店帮忙,晚上在公园里练爪子。理发店的老板是个老头,头发全白了,手很稳,剪了一辈子头发。他看着莱利拿剪刀的样子,摇了摇头。“你拿剪刀像拿刀,”老头说,“太用力了。”莱利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捏着剪刀,指节发白,确实太用力了。他松了一点,剪刀在他手里晃了一下,不稳。他又紧了一点,还是不稳。他试了很多次,才找到一个刚刚好的力度——不松不紧,剪刀像是长在手上一样。
老头看着他,点了点头。“你的手,”老头说,“很稳。但你太紧张了。剪头发不是打架,要放松。”莱利没有说话。他看着老头给客人剪头发,剪刀在指间转着,很轻,很快,头发一缕一缕地掉在地上,很轻,没有声音。他看了很久,看到老头把最后一缕头发剪完,用刷子扫了扫客人的脖子,客人站起来,照了照镜子,满意地走了。
那天晚上,他在公园里练爪子。公园很小,只有几棵树和一条长椅,路灯很暗,照在地上,黄黄的。他站在一棵树前面,把爪子伸出来,三,银白色的,在路灯下泛着暖色的光。他把爪子凑近树枝,很细的树枝,比筷子还细,上面有几片叶子,在风里晃着。他用爪尖轻轻碰了一下树枝,树枝断了,切口很斜,茬口发白,露出里面的木芯。他看着那断了的树枝,看了很久。然后又找了一更细的,比牙签还细,上面有一片叶子,很小的,还没长大。他用爪尖碰了一下,没断。他又碰了一下,还是没断。他盯着那树枝,把爪子收回来,调整了一下角度,再伸出去,爪尖贴着树枝的表面,轻轻一推。树枝弯了一下,弹回来,没断。他把爪子缩回去,手指活动了一下,又伸出来,这次更轻,轻到几乎感觉不到爪尖碰到东西。树枝动了一下,叶子晃了晃,没断。他站在那里,看着那树枝,看了很久。然后他把爪子收回去,转身走了。
他在理发店了一个月,学会了剪头发。不是那种很复杂的发型,就是普通的平头,推子推平,剪刀修边,剃刀刮脖子。他的手很稳,比老头还稳,但老头说他剪出来的头发太硬,像刀切出来的,不够自然。他想了想,觉得老头说得对。他剪头发的时候,手是稳的,但心里是紧的,像是在切什么东西,不是在剪什么东西。
他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老头送了他一把剪刀。不是新的,是老头自己用过的,刃口磨得很亮,握柄是钢的,缠着一圈黑色的绳子。“拿着,”老头说,“你手稳,适合这行。”莱利接过剪刀,看了看,跟剃刀放在一起,收进口袋里。
他继续往北走。走了很多地方,记不清了。瑞士,奥地利,德国。他在瑞士的一个小镇上住过一段时间,在山里,很安静,冬天很冷,雪很大。他住在山上的一间小木屋里,是猎人的,猎人冬天不下山,木屋空着,他借住了一个冬天。那个冬天,他每天都在练爪子。他站在雪地里,对着树练。树很粗,比他腰还粗,他用爪子划树皮,一刀一刀的,很轻,只划掉薄薄的一层。树皮很硬,比猪皮硬,比砖头软,爪子划上去的时候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是有人在磨刀。他划了一个冬天,把那棵树从上到下划了一遍,树皮上全是细细的划痕,但树还是完整的,没有伤到木质部。春天的时候,猎人回来了,看到那棵树,摸了摸那些划痕,看了看莱利,没有说话。莱利走了。
他在奥地利的一个小镇上学会了削苹果。不是用刀,是用爪子。他在一家旅馆帮工,厨房里有一个厨娘,很胖,手很大,削苹果的时候皮不断,一条到底,能绕苹果三圈。莱利站在旁边看,看了很久。厨娘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他,“试试?”莱利接过苹果,把爪子伸出来,厨娘看到他的爪子,手抖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莱利没有看她,低头看着手里的苹果。苹果不大,红色的,很圆,上面有一个疤,很小,褐色的。他用爪尖轻轻碰了一下苹果皮,皮破了,汁水流出来,沾在爪子上,甜的。他又试了一下,这次轻了,爪尖只划破了皮,没有伤到果肉。他沿着苹果的弧度,慢慢地转,爪子贴着果皮,一刀一刀的,很轻,很慢。皮断了好几次,最长的一段只有半个苹果。他看着那些断了的皮,把苹果放在桌上,爪子缩回去。厨娘站在旁边,看着他的手,又看了看他的脸,什么也没说,把苹果拿起来,削了皮,切成块,放在盘子里,推给他。他吃了。苹果很甜。
他在这家旅馆住了三个月。白天帮工,晚上在房间里练爪子。房间很小,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盏台灯,灯光昏黄。他坐在床上,把爪子伸出来,对着台灯看。爪子很亮,银白色的,爪尖上有一点光,很刺眼。他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用爪尖削皮。这次他削得很慢,一刀一刀的,皮没有断,一圈,两圈,三圈,削到第四圈的时候,皮断了。他看着断口,把苹果放下,爪子缩回去,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又伸出来,拿起另一个苹果。这次他削得更慢了,爪尖贴着果皮,几乎感觉不到接触,皮从爪尖下面滑出来,很薄,透光。他削了一圈,两圈,三圈,四圈,五圈——皮没有断。他把削下来的皮摊在桌上,很长,弯弯曲曲的,像一条蛇。他看着那条皮,看了很久,然后把爪子缩回去,把苹果吃了。
第二天,厨娘看到桌上的苹果皮,拿起来看了看,又看了看莱利。“你削的?”莱利点了点头。厨娘没有说什么,把苹果皮扔进垃圾桶里,转身走了。莱利站在厨房里,看着垃圾桶里的苹果皮,看了很久。
他开始用爪子做更精细的事。切土豆丝,土豆很硬,爪子切进去的时候比切苹果费劲,但他能控制,切出来的丝很细,跟用刀切的一样。剥蒜,蒜皮很薄,很脆,爪子一碰就碎,他试了很多次,才找到那个力度——轻到几乎感觉不到,爪尖贴着蒜瓣,把皮挑起来,整张撕下来,不伤蒜肉。他站在厨房里,剥了一头蒜,又剥了一头,剥到第三头的时候,厨娘走过来,看着桌上那些完整的蒜瓣,又看了看他的手。“你的手,”厨娘说,“是刀。”莱利把爪子缩回去,把手进口袋里,没有说话。
他离开奥地利的时候是夏天。天很热,太阳很大,他穿着一件薄外套,围巾还是戴着,围在脖子上,一圈,热,但他不摘。他坐火车去了法国,又坐船去了北非。北非很热,沙漠很大,天很蓝,沙子是金色的,在阳光下很亮。他走在沙漠里,走了三天,找到了一个小镇,很小,只有几十间土房子,一条土路,路尽头有一口井。他在镇上住了下来,帮人修东西,补锅,修门,修桌子。他的手很稳,爪子能当锯子用,能当刨子用,能当凿子用。他修好了一张桌子,桌腿断了,他用爪子把断口削平,削得跟镜子一样平,然后用胶粘上,了之后比原来还结实。桌子的主人是一个老头,看着那张桌子,摸了摸桌面,又看了看莱利。“你是木匠?”老头问。莱利想了想。“不是。”他说。老头没有再问。
他在北非待了半年。半年里,他试了很多次自愈的极限。他站在沙漠里,用爪子划自己的手臂,一刀,不深,血淌下来,滴在沙子上,很快就了。伤口在愈合,几秒钟就没了,连疤都不留。他又划了一刀,这次深一点,能看到下面的肌肉,血涌出来,很多,顺着手臂往下淌,滴在沙子上,红红的,像一朵花。伤口在愈合,比上次慢了一点,但还是在愈合,肌肉先长,然后皮肤,一分钟之后,只剩一道红印,两分钟之后,红印也没了。他看着完好无损的手臂,又看了看地上的血,已经了,变成暗红色的一层,贴在沙子上。他蹲下来,用手指碰了碰那层血,了,硬了,一碰就碎了。
他又试了更深的。爪子进大腿,很深,到骨头——金属的骨头,爪子碰上去的时候发出一声很轻的金属声,像是敲钟。他把爪子,血喷出来,很多,比手臂上多得多,裤子湿了一片,贴在腿上,热的。他看着那些血,看着伤口。伤口在愈合,比手臂上慢得多,血还在流,但速度在变慢,肌肉在长,从两边往中间合,像两条虫子,慢慢地爬。皮肤也在长,从边缘开始,往中间收,很慢,很慢。他站在那里,看着自己的大腿,看了很久。伤口完全愈合大概用了十分钟。十分钟里,他一直在看,没有动,没有喊疼,甚至没有皱眉。他只是看着,看着自己的肉一点一点地长回来,看着自己的皮肤一点一点地合上,像看一个很无聊的实验。愈合之后,大腿上什么都没有了,连红印都没有,皮肤是完好的,跟受伤前一模一样。他摸了摸那块皮肤,很光滑,比别的地方还光滑一点。
他把裤子上的血擦了擦,站起来,走了几步。腿不疼,跟没受过伤一样。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指上那几道缝还在,很细,沾着血,了。他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把手进口袋里,摸到那把剃刀,摸到那把剪刀,摸到围巾的一角。他继续走。
他在北非试了很多次。用刀割,用火烧,从高处跳下来摔断腿,让蝎子蜇,让蛇咬。刀割好得最快,几分钟就好了。火烧慢一点,烧伤的面积大,皮肤要重新长,需要一两天。摔断腿更慢,骨头是金属的,不会断,但关节会脱臼,脱臼之后要自己接回去,接的时候很疼,比受伤还疼。蝎子蜇了之后,伤口周围肿了一大片,皮肤发紫,很痒,他挠了挠,把皮挠破了,血和脓一起流出来,很臭。愈合用了三天,三天里他一直挠,一直痒,痒得睡不着。好了之后,那块皮肤比别的地方黑一点,像一块胎记。
蛇咬的那次最严重。蛇很大,黑色的,头是三角形的,他故意去惹它,让它咬了一口。咬在手腕上,两个牙印,很深,血从牙印里渗出来,黑色的。他的手臂开始发麻,从手腕往上,一直到肩膀,麻得抬不起来。然后他开始发烧,体温很高,高得他自己都能感觉到,像是有火在身体里面烧。他躺在地上,看着天,天很蓝,没有云,太阳很大,晒得他脸疼。他躺在那里,躺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他左边移到右边,从右边沉下去,天黑了,星星出来了。他睁着眼睛,看着星星,一颗一颗地数。数到第一百多颗的时候,手臂不麻了,烧也退了。他坐起来,看了看手腕上的牙印,已经结痂了,两个小小的黑点,像两颗痣。他把痂抠掉,底下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很嫩,第二天就变成了跟周围一样的颜色。
他坐在沙漠里,看着自己的手腕,看了很久。然后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沙子,走了。他走了很远,走到了一个城市。很大,很热,街上有很多人,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他找了一家旅馆,住下来,洗了个澡,换了衣服。他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脸没变,还是那张瘦脸,颧骨很高,眼窝很深,嘴唇很薄。头发长了,垂在额前,遮住了一只眼睛。他把头发撩起来,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棕色的,很亮,瞳孔里映着灯泡的光,两个很小的点。他盯着那两点光,看了很久,然后松开手,头发又垂下来,遮住了眼睛。
他在这座城市里待了一年。学了一门新手艺——修表。表很小,里面的零件更小,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他的手很稳,能拿镊子夹起比蚂蚁还小的齿轮,放到该放的位置上,不抖。他学会了用爪子当工具,爪尖很细,比任何螺丝刀都细,能伸到表壳的最深处,拨动那些几乎看不见的弹簧和卡扣。他用爪子拆了一只表,又装回去,表走了,走得很准,一天只差一秒。修表的老头看着那只表,又看了看他的爪子,什么也没说,多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他把剃刀、剪刀和镊子都留在了旅馆的房间里,只带了围巾。围巾已经很旧了,毛线起球了,颜色也褪了,从深灰色变成了浅灰色,但他还是戴着。他把围巾围在脖子上,围了两圈,走出旅馆,走到街上。街上很热闹,有人在卖水果,有人在卖肉,有人在卖布。他走过那些摊子,走到城门口,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城市很大,房子密密麻麻的,有很多颜色——白的,黄的,红的,在阳光下很亮。他看着那些颜色,看了很久,然后转身走了。
他走了很多年。走了很多地方,做了很多事。他在法国的葡萄园里摘过葡萄,在瑞士的雪山上给游客当过向导,在希腊的船上当过水手,在土耳其的集市上卖过地毯。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换一个名字,换一个身份,换一个故事。他当过木匠,当过铁匠,当过理发师,当过修表匠,当过厨师,当过裁缝。他的手很稳,能做很多精细的活,但从不让人看到他的爪子。他总是在晚上练,在没人的地方练,在树林里,在山里,在沙漠里。他练爪子的精准,练到能用爪尖在树叶上刻字,不把叶脉切断。他练自愈的速度,练到能控制愈合的时间——想让它快,它就能在几秒内愈合;想让它慢,他也能让伤口保持一两天,假装自己是个正常人。
他学会了控制。控制爪子,控制自愈,控制自己的体温和心跳,控制脸上每一块肌肉。他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普通的速度,普通的力量,普通的伤。他在码头上扛过麻袋,被人推了一把,他假装摔倒了,膝盖磕在地上,破了一层皮,流血了。血是真的,是他自己让伤口慢一点愈合,好让人看到。那些人看到他的血,就不再推他了。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继续活。
他学会了很多。学会了怎么在一个地方住下来,不让任何人起疑。学会了怎么离开一个地方,不让任何人记住。学会了怎么在人群里隐身,怎么在镜子前换一张脸。他把爪子藏得很深,把自愈藏得更深,把莱利·科尔这个名字藏在了最深的地方。他不说英语,不说德语,不说任何会暴露他来历的语言。他学了很多种口音,意大利的,法国的,希腊的,土耳其的,每一种都学得很像,像到本地人都听不出来。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没有过去的人,一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一个没有人会多看一眼的人。
但围巾他一直没有摘。它已经很旧了,毛线起球了,颜色褪了,边角磨破了,但他还是戴着。有人问过他,为什么大热天还戴围巾。他说,习惯。那人就不再问了。
他走了很多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他走过欧洲,走过非洲,走过亚洲。他见过很多人,做过很多事,但从来不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来,不能让人记住,不能让人发现他跟别人不一样。他要把自己藏起来,藏到所有人都忘记他,藏到他自己都忘记自己是谁。但他忘不了。他忘不了史蒂夫站在驾驶舱里,背对着他,肩膀很宽,背很直。他忘不了巴基从悬崖上坠落,手抓着铁条,铁条弯了,断了。他忘不了那架飞机冲向海面,忘不了那颗炸弹从机翼下面脱落,忘不了海水涌起来盖住一切。他忘不了那些。他把它们藏在心里,藏得很深,深到他自己都以为忘了。但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它们就会浮上来,像水底的石头,水退了,就露出来了。
他坐在土耳其的一个集市上,面前摆着几块地毯,等着顾客来。太阳很大,晒得他后背发烫。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遮住半张脸,眯着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个小男孩跑过来,站在他面前,看着他。“你的手怎么了?”小男孩问,指着他的手指。莱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上那几道缝还在,很细,在阳光下能看到一点银白色的光。他把手进口袋里。“被门夹的。”他说。小男孩看了看他的手,又看了看他的脸,跑开了。莱利看着小男孩跑远的背影,看了很久。然后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对着阳光看。爪子没有伸出来,但那几道缝在阳光下很亮,银白色的,像是几条很细的闪电。他把手翻过来,看着掌心,掌心是光滑的,没有茧,没有疤,跟刚出生的时候一样。他把手攥紧,指甲掐进掌心,掐得很深,血从指缝里渗出来,滴在地毯上,红红的,在阳光下很亮。他松开手,掌心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只剩几道红印,也在慢慢消退。他看着那些红印,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指上的血在裤子上蹭了蹭,把手进口袋里。
他坐在那里,等着顾客来。太阳从他左边移到右边,光线从金色变成橘红,从橘红变成灰色。没有人来买地毯。他把地毯收起来,叠好,扛在肩上,走了。他走在集市里,走过那些卖水果的、卖肉的、卖布的摊子,走过那个小男孩身边。小男孩正在吃一个苹果,看到莱利,把苹果举起来。“你吃吗?”小男孩问。莱利摇了摇头。小男孩咬了一口苹果,嚼着,看着他。莱利看着小男孩手里的苹果,看了很久。然后他走了。
他走出集市,走出城门,走到城外的一片空地上。天快黑了,远处的山是紫色的,天边有一道很红的云,像是着了火。他把地毯放在地上,坐在上面,看着那片云,看了很久。然后他把爪子伸出来,对着那片云看。爪子很亮,银白色的,映着天边的红光,变成了粉红色。他把爪子举起来,对着天空,爪尖上有一点光,很刺眼。他把爪子慢慢收回去,一一的,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仔细的事。收完之后,他把手放在膝盖上,看着远处的山。山是紫色的,天是红色的,地是黄色的,他是灰色的。他坐在那里,坐了很久,久到天黑了,星星出来了,月亮也出来了,不圆,缺了一个角。
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遮住半张脸,闭上眼睛。明天他要去下一个地方。他不知道是哪里,但他要去。他一直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