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文学

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6-29 18:29

募兵营在临安城西门外,是一片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宽阔空地。营内有几十顶灰扑扑的帐篷,场上横七竖八地坐着百来号新兵——有的在打盹,有的在抓虱子,有的聚在一起赌钱,骰子在粗瓷碗里叮当作响。

刘昊天站在营门口,目光扫过这片混乱的景象。

阿牛跟在他身后,肩上还背着那个粗布包袱。张司马——一个瘦高个、留三缕长须的中年文吏——正翻着一本边角起毛的簿册,头也不抬。

“姓名?”

“刘昊天。”

“籍贯?”

“中原。”

张司马抬起眼皮,打量了他一眼。中原人在浙西投军,并不罕见。黄巢之乱后,中原流民南下者不计其数,其中不乏有些武艺的,投入各路藩镇麾下混口饭吃。不过此人既不像流民那样面黄肌瘦,也不像逃兵那样惶惶不安,倒有几分意思。

“可曾当过兵?”

“当过。”刘昊天答得简短。

张司马没再追问,提笔在簿册上歪歪扭扭地写下几个字,然后从身后的木箱里摸出两枚铜牌——这是募兵营的身份凭证,上面刻着募兵营的记号。

“新募乡勇,编入丁字第九队。”他指了指营地深处,“去找你们队头报到。队头姓孙,脸上有道疤。”

刘昊天接过铜牌,掂了掂。铜质粗劣,边缘都没打磨,但好歹是块金属。

“张司马。”他没有立刻离开,“我想问一句——这营里新募的乡勇,多久出一次?常训练如何安排?”

张司马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出?训练?”他咳嗽了一声,“你自己去看看就知道了。”

刘昊天很快就明白了张司马的意思。

丁字第九队的营地,是一片踩得稀烂的泥地。二十几个新兵东倒西歪地靠着栅栏,有的在打盹,有的在抓虱子,有的在用草茎逗蚂蚁。队头孙疤脸——一个四十来岁的矮壮汉子,脸上的刀疤从眉梢一直拉到嘴角——正坐在一块石头上,用一块油腻的布擦拭一把豁了口的横刀。

“新来的?”孙疤脸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目光在刘昊天的军装上停了一下,“分到我这儿?”

刘昊天递上铜牌。

“刘昊天。”

孙疤脸接过铜牌翻看两眼,随手揣进怀里。

“行。自己找个地方歇着。”他漫不经心地说,“等下次校阅的时候再叫你。”

“下次校阅是什么时候?”

“谁知道呢。”孙疤脸耸耸肩,“十天半月吧。反正校阅也就是走个过场,到时候能站直了就行。”

刘昊天站在原地没有动。

“就这些?”

孙疤脸不耐烦地抬起头:“那你还想怎样?大家都是来混口饭吃的,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你以为这是神策军啊?这就是个募兵营,招来的都是种地的、逃荒的、犯事的。能拿得动刀就算合格,你还想让他们练出花来?”

刘昊天没有说话。

他环顾四周,看着那些毫无纪律可言的乡勇。他们的眼神是涣散的,姿态是松懈的,身上穿的破衣烂衫比流民好不了多少。如果让他们以现在的状态上战场,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就能先跑掉一半。

这就是九世纪募兵制的现状。

钱镠虽然已经开始在浙西扩张势力,但他的军队本质上还是藩镇兵制——将领有私兵,私兵靠义子、同乡、宗族关系维系。真正有战斗力的,只有那些将领的亲兵队伍。至于这些新募的乡勇,不过是充数的人头。

“孙队头。”刘昊天平静地开口,“我想练练他们。”

孙疤脸愣了一下,然后发出一声粗哑的大笑。

“你说什么?”

“我说,”刘昊天一字一顿,“我想练练他们。”

笑声在喉咙里卡住了。孙疤脸盯着刘昊天的眼睛,似乎在判断这个人是疯了还是傻了。但他从那双眼睛里没有看到疯傻,只看到一种让他不太舒服的认真。

“你一个刚来的,就想练兵?”孙疤脸站起来,声音压低了几分,“你小子是什么来头?当过将?”

“算不上。”刘昊天说,“只是在中原的时候,看过一些练兵的法子。”

孙疤脸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咧嘴一笑。那笑容意味深长——带着几分好奇,几分嘲讽,还有几分看好戏的期待。

“行啊。”他说,“反正这群废物闲着也是闲着。你要是能让他们站起来走两步,也算积德了。”

丁字第九队的二十三个新兵被孙疤脸用脚踹起来的时候,脸上写满了不情愿。

他们被赶到场中央,在正午的烈下站成一团——不是说站队,就是一团,像一筐倒出来的土豆,高矮胖瘦、参差不齐。有人嘴里还嚼着草,有人揉着眼睛显然刚从午觉中被踹醒,有人赤着上身露出嶙峋的肋排骨。

刘昊天站在他们面前,静静地看着这一群人。

年龄最小的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最大的恐怕已过四十。他们有逃荒的佃农,有破产的商贩,有逃跑的家奴,有犯了事无处可去的亡命之徒。每个人的眼睛里都看不到任何期待——只有茫然、麻木,以及一种被生活反复捶打后残留的漠然。

这些人不是士兵。

他们是一群被乱世压碎了骨头的人。

“从现在开始,由我来训练你们。”刘昊天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

没有人回应。有人打了个哈欠。

刘昊天没有动怒。他走到那个打哈欠的年轻人面前——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瘦高个,嘴角还挂着一丝轻浮的弧度。

“你叫什么?”

“二狗。”年轻人满不在乎地答道。

“我问你的名字。”

“就叫二狗。爹妈没给起正经名字。”二狗咧嘴一笑,“怎么,还要记名册啊?”

周围传来几声零散的低笑。

刘昊天看着他。

“从今天开始,你叫陆铮。”他说,“铁骨铮铮的铮。”

笑声戛然而止。

二狗——不,陆铮——愣了一下。他从未想过有人会给他起一个名字。在这个世道,像他这种连父母都懒得起名的野孩子,一辈子就叫二狗、阿猫、狗剩。从来没有人觉得他配拥有一个正经名字。

“你凭什么给我起名字?”他本能地反击,声音却有些发虚。

刘昊天没有回答他,而是转向所有人。

“我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人。种地的、要饭的、逃荒的、犯事的——从今天起,你们只有一个身份。”

他停顿了一下。

“你们是兵。”

有人小声嘀咕:“兵不就是拿刀混饭吃的吗……”

刘昊天捕捉到了这个声音,目光扫过去,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缩了缩脖子。

“不对。”刘昊天说,“混饭吃的是流寇,是山贼。兵是能打仗的,是能保境安民的。你们可以混饭吃,但混饭吃的代价,是迟早被人砍死在路边——就像你们之前见过的所有人一样。”

人群沉默了。

那些涣散的眼神逐渐聚焦,投在这个说话口音有些奇怪的陌生人身上。

“现在,列队。”刘昊天说,“按身高从左到右排成一排。”

没有人动。

“我说,”他的声音忽然拔高了半度,那种突然增加的压迫感让最前排的几个人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列队。”

第一个人动了。然后第二个、第三个。稀稀拉拉地,二十三个人终于排成了一条歪歪扭扭的线。

孙疤脸坐在远处的石头上,看着这一幕,咀嚼草茎的动作不知什么时候停住了。

刘昊天的训练方法,在很多年后仍被陆铮反复回忆和咀嚼。

他后来跟过很多将领,见过各式各样的练兵手段——有靠义气笼络人心的,有靠酷刑维持纪律的,有靠赏钱激励士气的。但在吴越全军之中,再没有任何一个人的练兵方法,和刘昊天一模一样。

那种方法透着一股说不出的“不一样”。

他不让新兵们跑圈,而是让他们先学“站”。双腿与肩同宽,脊背挺直,收腹挺,目视前方。就这么一个动作,刘昊天能让所有人保持两刻钟不动。动了就用细竹竿在腿弯轻轻敲一下——不会留下伤,但足够疼。

他不让新兵们一窝蜂地练刀,而是先练“退”。听到指令后,必须整齐地后退三步,不能快不能慢,不能撞到身边的人。刘昊天说这叫“退而不溃”,是战场上最难练的本事——因为人天生怕死,退的时候最容易变成逃跑。

他让新兵们两人一组,一人蒙住眼睛,由另一人用声音引导穿过障碍物。他说这叫“闻令而动”,让士兵在嘈杂的战场上能够从十几种声音中分辨出自己该听的指令。

有些新兵觉得这简直是儿戏。练刀才是正事,练这些虚头巴脑的有什么用?

三天后,一个逃跑的佃农在午夜里被同伴按住。他趁天黑溜出了营帐,结果没跑出三里地就被巡逻队拦住送回来。按照募兵营的惯例,逃兵的下场很统一——三十军棍,打完还有命就继续当兵,没命就拖出去埋了。至于派出去追的人手、耗费的时间,从来不计入成本。

刘昊天没有打他。

他把所有新兵起来,让那个逃兵站在最前面。

“你为什么要跑?”

逃兵沉默了很久,然后低声说:“想回家看看。老婆刚生了娃。”

“你跑了以后,你的老婆孩子谁保护?”

逃兵没有回答。

刘昊天转向其他人。

“你们都想跑。因为你们觉得,当兵是替别人卖命。替藩镇卖命,替将领取卖命,替不认识的大人物卖命。打赢了你们分不到好处,打输了你们死在沟里。”

没有人反驳。因为他说的句句属实。

“但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件事。”刘昊天说,“在这个世道,你不当兵,迟早也会死在沟里。你种的庄稼会被抢走,你住的房子会被烧掉,你护着的家人会被掳走。你跑得再远,也跑不出这个乱世。”

“但是——如果你会打仗,如果你是一把刀子而不是一条虫子,就没人能随随便便你。你的命是你自己的,是你手里这把刀决定的。”

他停了一下。

“你们现在觉得我的训练是儿戏。没关系。一个月之后,我带你们出去试试。到时候,你们就知道自己练的是什么。”

那夜之后,没有人再逃跑。

陆铮的变化,是所有新兵中最显著的一个。

他是第一个在“站”的训练中坚持到最后的。也是第一个在“退而不溃”的演练中一次都没有踩到同伴脚的人。当刘昊天教新兵们用简单的短矛方阵应对外来冲突时,陆铮是第一个能准确喊出口令、带领身边三人同步进退的人。

他似乎有一种天生的敏锐——对身体节奏的敏锐,对周围空间的敏锐,对集体动作的敏锐。别人要练十遍的动作,他三遍就能做到位。别人需要反复提醒的细节,他听一遍就能记住。

但他也有毛病。

他太野了。那股从街头和荒野里磨出来的野性,让他不习惯听从任何人的命令。他做到位的前提是他“愿意”做到位,而不是因为上级下了命令。他对刘昊天的服从,更多是出于对那个名字的感激,而非对一个长官的敬畏。

这一点,刘昊天看得很清楚。

所以他给陆铮安排了一个额外的训练。

那是一个傍晚,训练结束后,其他新兵都回营吃饭了。刘昊天单独留下了陆铮。

“跟我走。”

陆铮跟着他走出营门,一直走到营外一片小树林边上。天色已经昏暗,蚊子嗡嗡地绕着人打转。

“坐。”刘昊天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指了指对面的草地。

陆铮没坐,警惕地站着。

“你要赶我走?”

“我为什么要赶你走?”

“我不知道。”陆铮生硬地说,“没人单独叫我说话,除非是要赶人走或者要。”

刘昊天沉默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让陆铮完全出乎意料的话。

“在中原的时候,有个人也曾经单独找我说话。他说,你是个好苗子,但你不服管教。你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吗?”

陆铮摇头。

“我说,我凭什么要服管教?你比我强在哪里?”

陆铮的呼吸停了一拍。

刘昊天继续说:“后来那个人告诉我——一个好的战士,不是因为他多能打,而是因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不该打。他可以在战场上死十个敌人,但在军营里,他必须听从一个比他弱得多的长官,只因为那个长官代表的是整个军队的纪律。”

“陆铮,你很能打。我观察过你。你的反应速度、你的力量、你对时机的把握——都远超你身边那些人。但你现在只是一个新兵,如果我把你放在战场上,你最多掉两三个人,然后就会被围殴致死。”

“因为你不会配合。”

陆铮的嘴唇动了动,但没有发出声音。

“单打独斗的本事,是街头打架的本事。战场上不需要这种本事。战场上需要的,是一百个不如你的人能同时做同样一件事。而要做到这一点,你首先要学会的,不是怎样比别人强——而是怎样让一群人愿意跟着你做同一件事。”

夜色渐深,蚊虫的嗡鸣声在小树林里此起彼伏。

刘昊天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明天我们出营执行一次侦察任务。你跟我去。”

陆铮抬起头,在月光下看见刘昊天眼中没有失望,只有一种严肃的审视。

“我一个人去?”

“只有你。”刘昊天说,“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做那个能带别人上阵的人。”

剿匪任务是四天后下达的。

说是剿匪,其实就是清理临安西面四十里外的一处山贼窝点。那伙山贼拢共不过三十来人,盘踞在一座废弃的山神庙里,靠着劫掠过往行商过活。钱镠之前没空管他们,如今后方需要安定,便拨了一支小队去清剿。

任务本应落到某个老练的都头身上。

但消息不知怎地传到了钱镠耳朵里——西门外募兵营里有个新来的队正,用奇怪的法子练兵,练了不到一个月,居然把一群乌合之众练得能列队行进了。

钱镠当时正在军府里翻看边境文书,闻言抬起头来。

“募兵营的?”他放下笔,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些许好奇,“谁的人?”

身旁的部将阮结摇头:“不是谁的人。就是个新投军的,从中原来的,分在丁字第九队当副队头。据说以前在中原当过兵,懂得些练兵的路数。”

“中原……黄巢旧部?”钱镠沉吟。

“不像。若是黄巢旧部,多半会自报家门邀功。此人投军时只说是流亡之人,武艺倒是有的——据说来投军的路上,一个人掉了四个流寇。”

钱镠挑了挑眉。他对这种个人勇武的故事一向兴趣不大——他手底下能打的将领多的是,单打独斗的本事在战争中不值一提。但“懂得练兵”,这四个字让他有了几分兴趣。

浙西这几年扩张得很快,地盘是打下来了,但军队的素质参差不齐。真正能打硬仗的,还是早年跟着他从临安起家的那几千老兵。至于后来收编的降军、招募的乡勇,打起仗来能稳住阵脚就不错了。

如果能有一种方法,让这些新兵更快地具备战斗力……

“让募兵营把那队人派去清剿西山的山贼。”钱镠重新拿起文书,语气随意,“赢了,记一功。败了,也不必重罚。”

阮结应了一声,转身出门时,听见钱镠又说了一句。

“那个队正——叫什么来着?”

“刘昊天。”

“刘昊天。”钱镠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没再说什么,继续批阅文书。

刘昊天接到任务时,并不知道这道命令背后有钱镠的目光。

他只知道,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的第一场正式战斗。对手不是路边的散兵游勇,而是一处有据点、有头目、人数两倍于己的山贼巢。

他手下只有二十三个人。

加上他自己和陆铮,二十五个。

孙疤脸把命令交给他时,脸上写满了复杂的表情。按照规矩,丁字第九队的队头是他,带兵出征的事应该由他来。但刘昊天是那个实际练兵的人,这二十三个新兵只认刘昊天不认他。他已经发现了这一点,内心有过一阵翻涌——不满、尴尬、隐隐的不安——最后被一种更强烈的务实心态所压过。

“这任务……你有把握?”他问。

刘昊天正在擦拭那把军刺,闻言抬起头来。

“打过了才知道。”

“那伙山贼可是有寨墙的,还有弓箭。”孙疤脸压低了声音,“你要是有个闪失,我这个队头也得跟着吃挂落。”

“所以孙队头最好也跟我们一起去。”刘昊天淡淡地说。

孙疤脸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勉强点了点头。

出征前夜,刘昊天把所有人在场上。

月光很好,不需要火把也能看清每个人的脸。二十三天前,这些人的眼睛里只有茫然和麻木。现在,虽然依然紧张,但至少有了聚焦——他们看着刘昊天的目光,像是在看一个让他们既敬畏又不太理解的存在。

“明天,我们出营打山贼。”刘昊天开门见山。

人群中发出一阵动。有人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里的矛,有人咽了口唾沫。

“我知道你们害怕。害怕是正常的。我第一次上战场之前也怕——怕得睡不着觉,怕得手心全是汗。”刘昊天缓缓扫过每一张脸,“但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的对手,那三十几个山贼,比你们更怕。”

“他们怕死,怕被打散,怕没饭吃。所以他们龟缩在山神庙里,只敢抢劫落单的商人。他们从来没有面对过一支有组织的队伍。”

“而你们——虽然只练了二十三天,但你们已经比他们强了。不是强在武艺上,而是强在一个地方:你们身边的人,是你可以信任的。站在你左边的,是你每天一起站军姿的兄弟;站在你右边的,是你蒙着眼睛训练时为你指路的人。而山贼之间没有这种信任。他们只是因为害怕才聚在一起,一旦有人倒下,其他人会毫不犹豫地扔下他逃命。”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出了那句让陆铮记了一辈子的话。

“明天,我不会对你们喊'给我冲'。我只会说:跟我上。”

没有人说话。但每个人的脊背都悄悄挺直了几分。

陆铮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月光照在他黝黑的脸上。他想起二十几天前,他还是个没名字的流浪汉,在街头被人呼来喝去,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在哪里醒来。

现在他有了一件从来没有过的东西。

一种叫做“归属”的感觉。

西山山神庙位于一处陡坡之上,三面都是斜坡,只有南面一条窄路可以通上去。山贼在庙外围了一圈粗木栅栏,虽然简陋,但居高临下的优势让正面强攻几乎不可能。

刘昊天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抵达山脚。他没有急于进攻,而是派出陆铮和阿牛摸上去侦察。

两刻钟后,陆铮回来了。他的脸上涂着泥巴,眼睛里却发着光。

“寨墙有四个人守夜,东面两个,西面两个。庙里估摸着还有二十多人,正睡觉。后山有一条小路,很陡,但可以绕上去——我试过了,能走人。”

“寨墙多高?”

“两个人叠起来就能够到顶。栅栏不太结实,有几木头已经朽了。”

刘昊天点了点头。他摊开一张自制的简易地图——这是他在出发前就手绘好的,标注了山势、水源和可能的退路。

“正面佯攻,后山突袭。”他用树枝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孙队头带十个人在山下点火把、敲鼓、喊,吸引注意力。我带剩下的人走后山,从背面翻寨墙进去。”

孙疤脸听了这个安排,脸上的刀疤扭曲了一下。佯攻——这意味着他的人要在山贼的弓箭射程内大喊大叫,而刘昊天的人去打真正的战斗。危险程度完全不同。

“佯攻的人……安全吗?”他问。

“只要你们保持距离,山贼不敢出来。”刘昊天说,“他们的箭也不多,射几轮就没了。”

孙疤脸没有反驳的理由。他其实也知道,让一个三十多岁的矮胖队头去攀崖翻墙,只会拖后腿。

“行。”他咬牙点了点头。

天边泛起第一缕灰白色时,战斗开始了。

孙疤脸带着十个新兵在山脚下点燃火把,敲响随身携带的铜锣。寂静的黎明被刺耳的锣声和喊声撕裂,山上的鸟雀惊飞四散。

寨墙上立刻出现了山贼的身影,慌慌张张地张弓搭箭。

与此同时,刘昊天带着包括陆铮在内的十二个人,手脚并用地攀上了后山的陡坡。露水打湿的草皮滑得要命,一个不慎就会滚下去。但二十几天的训练发挥了作用——没有人出声,没有人掉队,每个人都稳稳地踩着前面同伴留下的脚印。

寨墙朽木的断口和侦察时确认的一模一样。

两个人搭起人梯——陆铮在下,刘昊天在上。刘昊天踩着他的肩膀翻上墙头,手中军刺瞬间出手。

一个正在往山下射箭的山贼甚至没来得及转身。刀落,人倒。

陆铮紧随其后翻入。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庙里的山贼这才发现腹背受敌。

“后面有人!”

但已经晚了。十二个人像楔子一样钉入了山神庙的后院。有几个山贼试图转身迎敌,但他们在狭窄的院落里本无法展开。而刘昊天的人已经熟练地结成三人一组的小阵——两人持矛在前,一人持刀护侧,这是他们二十几天里反复演练的唯一战术动作。

陆铮冲在最前面。

他的动作生猛而不失准头,手中的短矛刺倒了一个山贼,抽矛时被卡住,他毫不犹豫地弃矛拔刀,一刀砍翻了旁边扑上来的另一个。两招之间不到一息,净利落得连他自己都有些意外。

刘昊天在乱战中瞥了一眼,嘴角微不可察地翘了一下。

他赌对了。

这个人,确实是块好料子。

山贼的头目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从庙堂里冲出来时手里拎着两把板斧,斧刃上还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的血迹。他看见自己的人已经倒了一半,剩下的正在往庙里逃,顿时暴跳如雷。

“哪个王八蛋——”

他没有问完。

刘昊天迎面冲了上去。没有停顿,没有试探。他的冲刺路线是一条微微弯曲的弧线,避开了板斧的最大挥击半径。在距离两步远的地方,他的身体忽然下沉——那是军校格斗训练中标准的下段切入动作。

军刺从下往上撩起,刃尖精准地挑穿了壮汉持斧的手腕。

右手板斧落地。

壮汉惨叫,左手板斧疯狂劈下。但刘昊天已经完成了转身,绕到他的侧面。军刺横削,划过膝盖后方的腿筋。

壮汉轰然跪倒。

整个战斗从他冲上去到结束,只有三步。

山贼们惊呆了。他们看着自己的头目——那个曾经徒手打死过一头野猪的狠人——跪在地上哀嚎,鲜血染红了庙前的石板地。

刘昊天踩住那把落地的板斧,目光扫过剩下的山贼。

“降者不。”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黎明寂静的山间回荡得异常清晰。山脚下的锣声已经停了,山风卷过,将这些天的血腥气全都吹到脸上。

兵器落地的声响接二连三地响起。没有人再试图抵抗——那个把他们头目打残的男人,让他们失去了所有对抗的勇气。

陆铮站在庙门口,短矛上的血还在往下滴。他看向刘昊天,那个身量并不如何魁梧的男人安静地站在山贼头目面前,握着滴血的军刺,满身尘土,却挺直如一杆标枪。

这一刻,这个原本只存在于募集名册上的“刘队头”,在他眼里忽然变成了一座山。

沉稳,坚实,让人想要站在它身后。

战报送抵临安军府时,钱镠正在用早膳。

他的早餐很简单:一碗粟米粥,一碟腌萝卜,一块胡饼。从临安起兵至今,他的起居饮食始终保持着早年从军时的习惯——不铺张,不讲究,节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养兵上。

阮结拿着战报进来时,钱镠正把胡饼撕成小块泡进粥里。

“西山的山贼平了。”

“嗯。”钱镠没有抬头。

“是募兵营丁字第九队打的。那个叫刘昊天的带队,二十三个人打三十几个,伤亡只有两个人——都是轻伤。”

钱镠撕饼的动作停了一下。

“二十三个人?打有寨墙的山贼?”

“是。”阮结把战报摊在桌上,“他让老队头带一半人正面佯攻,自己带人从后山攀崖翻寨墙,两面夹击。山贼没撑过半刻钟。头目被生擒。”

钱镠放下筷子,拿起战报仔细看了一遍。字是募兵营文吏写的,但战术部署的细节记录得很清楚。

“有意思。”他说,语气里有了真正的兴趣,“攀崖翻墙这种法子,一般人不是想不出来,是不敢用。他敢用,还能让一群新兵跟着他做——这个人有些门道。”

“据募兵营那边说,他才练了二十几天。”

钱镠端起粥碗喝了一口,放下时已在盘算。

“下个月我要巡视西营。把他叫来,我见见。”

阮结应声记下,又问:“要不要顺便看看丁字第九队的校阅?”

“不必了。”钱镠重新拿起胡饼,“光看站队看不出真章。我要看看这个人——看他站在我面前时,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他咀嚼着饼,目光越过桌案上成堆的文书,落向窗外临安城渐次苏醒的天际线。

打仗的本事,他手底下不缺。但练兵的章法——那种在短时间内将泥腿子变成战兵的章法——这是他真正需要的东西。

一个从中原来的流亡之人,带着一套与众不同的练兵手段,在二十几天内将一帮乌合之众磨出了锋芒。

这个人,值得见一见。

字号 / 行高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