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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更新时间:2026-06-29 15:04

穿绿军装的年轻人叫许志强,县委武装部的事,退伍兵出身。

今年开春,兴安岭北坡接连发生了好几起野狼袭击村民和牲畜的事件。

公社把报告递上去,县里下了文件,让武装部牵头,在各大队排查有无优秀猎手,组建民兵猎分队,防范春季兽患。

许志强骑着他那辆二八大杠跑了三个大队,净是些拿鸟枪打不准兔子的庄稼汉。

好不容易打听到靠山屯有个壮汉最近打了不少野味,就赶了过来。

结果来了一看——

迎面走来一个满身血污、扛着三张血淋淋狼皮的巨人。

许志强当兵六年,在珍宝岛前线待过两年,什么场面没见过。可当他看到那三张狼皮的时候,整个人还是愣住了。

不是因为狼皮本身——他见过比这更大的猎物。

是因为那伤口。

他快步走上前,从王大虎肩膀上扯下一张狼皮,翻过来仔细端详。

刀口。

一刀从口到后腿,斜线切开,净利落,没有任何多余的创伤。

第二张——后颈脊椎处,一刀斩断。切面整齐得像是军刀劈的。

第三张——头骨右侧有一个深深的凹陷,是被重物精准砸中的痕迹。结合的穿刺伤,说明猎物是先被远程投掷物击中头部失去方向,再被尖锐物刺穿腔。

许志强倒吸一口凉气。

这哪是猎人的手法?这分明是——

人技。

精准的、高效的、不留任何多余动作的歼灭式戮。

他在部队里的侦察连见过类似的训练,那是用来对付敌人的。

王大虎扛着狼皮站在原地,歪着脑袋看这个穿绿军装的人翻来覆去地检查他的战利品。

“你……你是谁?”他问。

许志强这才回过神来,抬头打量王大虎。

一米八五的个头,肩膀比门板还宽,浑身上下的腱子肉像是铁浇出来的。

面相憨厚,嘴角挂着一丝傻笑,可那双眼睛——

许志强心里“咯噔”一下。

这双眼睛不像傻子的眼睛。

太沉稳了,太安静了。像一头趴在草丛里等猎物走进攻击范围的猛虎。

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因为王大虎紧接着就流了一嘴口水,冲他“嘿嘿”傻笑起来。

边上的大队长王德厚赶紧凑过来打圆场。

“许事!这就是俺们屯子那个……那个大虎。是个傻子,但打猎是一把好手,这三张狼皮嘛……”

王德厚搓着手,眼珠子在狼皮上滴溜溜转,想着怎么把这三张上等皮子“充公”。

“大虎啊,你看这样好不好——这狼是在咱大队的地盘上打的,算集体的猎获物。大队给你记五十个工分……”

“不给!”

王大虎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了毛。

他一把把三张狼皮从许志强手里夺回来,死死地搂在怀里,龇着牙,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嘶吼。

那架势,跟保护幼崽的母狼一模一样。

“俺的!卖钱!给大姐买鞋!”

他瓮声瓮气地嚷嚷着,双脚像钉子一样扎在地上,谁拽都拽不动。

“给大姐买鞋!给大姐买鞋!”

王德厚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

他本来想打着公家的旗号把这几张上等狼皮截下来,转手卖给供销社赚个差价。

可这傻子犯了拧劲,当着县里事的面闹起来,他哪敢硬抢?

这时候,许志强笑了。

他见过太多被穿了官衣就忘了本的基层部了。靠着抢占社员劳动成果往自己兜里划拉的把戏,他在前两个大队就碰上过。

但眼前这个傻子——这个明明有着超越职业军人的猎能力,却只知道要钱给大姐买鞋的傻子——让他觉得既新鲜又痛快。

“王大队长,”许志强一抬手,打断了王德厚的盘算,“这三张皮子,是人家冒着性命危险打的。

三头狼!不是三只兔子。人家拿命换来的东西,你拿五十工分就想打发了?”

王德厚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许志强从挎包里掏出了一个信封来,数了五张大团结。

五十块钱。

在1973年,这是一个城市工人一个半月的工资。是一个普通社员小半年的工分折算,够买一台缝纫机了。

他又掏出了几张票据——两张肉票、三张布票、一张工业券。

“大虎兄弟,这三张狼皮我买了。五十块钱加这些票,你看行不行?”

王大虎歪着脑袋看了看信封里的钱,又看了看那些花花绿绿的票据。

他前世做房地产的时候,五十块钱还不够他吃一顿午饭。但在这个年代,五十块钱能让一个家庭过上大半年的好子。

他伸出粗壮的大手,把信封和票据一把抓了过去,揣进了怀里。

“行!”

然后他又龇牙咧嘴地冲王德厚嚎了一嗓子:“不给你!俺的!”

王德厚的鼻子差点气歪了,但当着县里事的面,他一个字都不敢多说。

许志强哈哈大笑,从兜里摸出一个小本子,撕下一页纸,写了几行字,塞进王大虎口袋里。

“大虎兄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以后你打到大货了,找人捎信到公社,我直接来收。价钱公道,绝不让你吃亏。”

王大虎傻笑着点头,把那张纸在口袋里攥紧了。

这张纸的价值,远远超过那五十块钱。

它是一张通行证——通往县委武装部、通往合法持枪资格、通往未来真正的猎王之路的通行证。

前世搞地产,他太清楚关系的重要性了。有些人脉,价值千金万金。

许志强拍拍他的肩膀,翻身骑上二八大杠,走了。

王德厚铁青着脸也回了大队部。

王大虎一个人站在村口的大路上,怀里揣着五十块钱、一堆票据、许志强的联系方式,和——

他低头看了看被自己死死搂在怀里的那张火红的狐狸皮。

没卖。

那是大凤的。

不管多少钱,都不卖。

夕阳把村口的泥巴路染成了橘红色。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和老母鸡打鸣的声音。

王大虎拍了拍怀里鼓鼓囊囊的信封和那团火红的狐皮,转身大步往公社方向走去。

三十里路,对他来说跟散步没啥区别。

赵大凤站在赵家破院门口,手搭凉棚,眼巴巴地看着大路的方向。

她看到了王大虎远去的背影——扛着三张狼皮进村,两手空空出村,但步伐像风一样快,背脊像山一样直。

她不知道他去什么。

但她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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