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徐凯好不容易把这个知识点学完,对方再次提出让他伸出手心,青年一脸委屈,耷拉着小脸,“我都听了,也会了……”
秦修远沉着气不理会他的抱怨,一言不发拿起尺子。
预想中的疼痛没有到来。
落在手心的不是尺子,而是几颗精致的水果糖。
也不知道那人是从哪里变出来的。
见青年嘴角勾起欣喜的笑容,秦修远被这笑容感染,心中有种类似投食小动物后的满足感。
“我一向赏罚分明。”
徐凯好开心,虽然只是几个无足轻重的糖果。
从没有人为他准备过这种生活里的小惊喜。
虽然杜俊义会为他准备一堆生活的必需品,但这种意料之外的花里胡哨的小礼物,的确会让人很惊喜。
他剥开最喜欢的葡萄味,想要喂给对方吃,秦修远却盯着他的手看,顺着那人的目光,徐凯看见自己的手。
因为从小做家务活,他的手很粗糙,天一冷,他开始冻手,冻疮严重的地方,还有裂开的血痕。
的确是……很倒胃口。
徐凯别开目光,极力掩饰自己的难堪,他道:“抱歉,是我逾越了。”
秦修远这会儿才明白,自己这是伤了对方心了,尽管他的本意并非如此。
他抓住对方手不放,吃掉了他手心紫色的糖果。
徐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因为对方这小小的动作居然会那么开心,空气里是酸甜的葡萄香气,对方的笑容却比糖果更甜,“很好吃。”
——
次,秦修远再次来了学校。
他很少会有这样连续两天来找徐凯的情况,青年正觉得纳闷,直到对方递上了一盒治冻疮的药。
秦修远当然不是专为徐凯而来,他虽然觉得对方很好捉弄,但也只是自己闲暇时的消遣,不会为了他耽误自己的正事。
今天傅鹤峰会在下午主讲有关新药研究的讲座,他想堵人却扑了个空,回到车里准备离开,却正好看见刚下课走出教学楼的青年。
天越来越冷,孕夫最忌讳吃药,徐凯当然不敢让自己生病,穿的越来越多,还裹上了围巾和帽子,活像只小熊,憨憨的模样。
秦修远看见车里昨晚随手买的药膏,思索片刻,走了过去。
“人家说只要冻过一年手,以后每年都会冻,但只要有一年不冻,往后也不会冻。”秦修远拆开盒子,拧开盖子递到徐凯面前。
alpha继续道:“虽然味道不太好闻,但是效果比市面上的护手霜好很多。”
徐凯心里盈着一股热流,觉得心头又酸又胀,他从小是个角落里沙粒一样的人,但有人注意到了他,还那么关心他。
尽管……对方对他的关注大概来自于肚子里的宝宝吧,但徐凯还是很开心。
秦修远看着为了一盒药膏跟自己不停道谢的人,嘴角勾起玩味的笑容。
真是……太好哄了。
比以前接触过的所有床伴都好哄。
他不需要豪车名表,你只要稍微施舍他一点点善意,他就会感动到不行。
这样的人太过缺爱,对于感情的依赖会比常人重得多。
秦修远不知怎的,开始恶趣味地设想,这样傻乎乎的人,究竟要经历几个自己这样的人,才会彻底成长起来呢?
“你不用一直道谢,这只不过是举手之劳。”
徐凯停了下来,他也知道自己这样一定显得很蠢,但是面对对方的善意,他的确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来报答,因而只有笨拙地不停道谢。
他悄悄看英俊贵气的alpha,这样的人,出生在名门望族,什么都不缺吧?
而自己穷酸至此,能回报他什么呢?
欠的人情越来越多,将来要怎么才能还得上?
尽管他知道对方不会在乎这些,可徐凯是个较真的人,他自己会在乎。
青年很苦恼,却又拒绝不了对方的好意。
就好像是南方冬天里冻僵的身体,在沐浴时收获的短暂解冻时刻,让人上瘾。
你没办法时刻拥有,却总会时时刻刻惦记。
太温暖了,暖到四肢百骸,让人舍不得放手。
回去的时候,徐凯迫不及待抹了一些药膏。
和秦修远的感觉不一样,他倒是觉得这药膏的味道挺好闻的,凉凉的膏状体被均匀地抹在手背上,像是镀了一层薄薄的膜。
徐凯将手凑到鼻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确认了自己的确很喜欢这个味道。
也不知道是真喜欢这个味道,还是喜欢送药膏的人。
他想起alpha英俊的样子,觉得脸红扑扑的。
徐凯把药膏放在了床头,当晚睡觉时鼻尖都萦满了这个味道。
青年久违地做了梦。
直到徐凯醒来,都觉得那梦境太过羞耻。
他梦到几年后,他的手不冻了,只需要擦普通的护手霜就好。
两人坐在车里聊着天,他很心机地“一不小心”挤多了护手霜,红着脸问对方可不可以把手借给他。
对方那个挑眉,纵容的笑意,分明是看透了他的小心思,却没有拒绝,而是含着笑意应了声“好”。
然后梦就醒了,醒来的时候,徐凯的脸都还红着。
他想,他可能对这个人有一些好感了。
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在意过他这个人,更何况是他手上的冻伤这样细小的地方。
alpha的好令他诚惶诚恐,却又像是贪凉的小孩,舍不得放下盛夏里的冰糕,冰得头皮发麻,却沉溺于那甜甜的滋味。
——
很久没有好好休息,难得早睡一次,却做了并不美妙的梦,他又梦到了那场大雪。
秦修远从宽敞的大床上醒来,随手按开了床头灯,他盯着那温暖的橘色光芒,眼底有刺痛。
也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如同这温暖的橘光照不进他心底。
老爷子七十多岁,一妻四妾,秦修远挂在四姨太名下,却并非她的亲生子女。
四姨太因为身体原因不能生育,而秦修远作为被认回来的私生子,自然而然被引到了她面前。
童年的子并不好过,中部地区的冬天有多冷他一辈子都记得,刺骨的寒风,湿冷吹进了骨子里。
那个女人和新认识的男人打得火热,已经两天没有回家。
家徒四壁,什么也没有。他出门去捡小卖部扔掉的过期面包,被店主人揪住狠狠打了一顿,说他偷东西,野种就是没有教养。
他被踹在地上动弹不得,那时候积雪融了一半,地面又冷又湿,坚硬无比,单薄破旧的衣衫裹着他的后背抵在水泥地上,硌得生疼。
“小小年纪就不学好,长大了还得了!”老板娘的语气尖酸刻薄,“我看啊赶紧把这个扫把星送到少管所比较好。”
店主人骂骂咧咧要他拿钱赔,否则就报警把他送到警察局,秦修远身上哪里有钱,最后被要求给家里打电话让他妈带钱来赎人。
他颤抖着指尖摁下心中记得滚瓜烂熟的号码,冻得发紫的嘴唇颤动着,“妈……”
刚开口却被对方打断了,女人显然很不耐烦,“我忙得很,你没什么事别来烦我!”
电话被店主人抢去,大声叙述了事情经过,当然,对秦修远拿的物品是扔掉的过期面包这个细节只字不提。
“你爱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吧!”丢下这句话,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忙音。
那天下了好大的雪,他从白天等到了黑夜,冰雪几乎要淹没了他,母亲依旧没有来。
凌晨小卖部打烊,老板夫妇见他身上也敲不出一个子儿,骂骂咧咧又往他口踹了两脚,讥笑道:“野种就是野种,见不得光!回不了宗族,亲妈也不要你!”
伴随着店主人走远,老板娘手上手电筒的光芒也消失不见,这一方小天地彻底陷入黑暗里。
终于恢复了自由的秦修远却起不来,他伤得很重,觉得腹闷疼,嗓子眼里一股猩甜。
雪又开始下大,秦修远知道自己若是在这里躺上一夜,非冻死在这儿不可。
他挣扎着起来,瘸着腿,一步一步往家走去。
又冷又黑的路,无星无月的夜晚,呼啸的寒风灌进口,被放弃的滋味如同一道烙印,被牢牢刻在了心里。
他想,他将来一定要成为人上人,把所有看不起他的人踩在脚底下。
他也如愿做到了。
从知晓自己父亲的身份开始,他就开始精密计算自己能够回归本家的可能。
带有目的接近,精心设计的“偶遇”,他眼底的欲望和野心膨胀着,被他掩饰得很好,却没能逃过老爷子毒辣的眼睛。
不过对方一笑,却是道:“还有点我当年的风范,我倒想看看你能走多远。如果你能向我证明你足够优秀,那么你就可以姓秦。”
秦修远于是千方百计想挤进那个圈子,削尖了脑袋想跻身上流社会。
白天在餐厅观摩学习有钱人的礼仪习惯,夜里自学温习功课,还要边打两份工养活自己。
最累的时候他一天睡眠不足两个小时,为了节约时间,他甚至穿着厚棉衣直接睡觉,节约下早晨穿衣的时间。
努力再努力,每一次想放弃时,他总是会想起被遗弃在雪地的那个自己,于是再苦再累都能熬过去。
终于,他熬到了头,老爷子同意他回秦家。
回去的第一晚,长姐便给了他一份“见面礼”,清脆的耳光落下,伴随着她冷冷的声音,“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私生子也敢在这里叫嚣?”
于是他终于明白了,身份原来是一件这样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