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马是一匹好马。
这是小天说的,沈掌柜说的,县衙那本《畜产等第册》上白纸黑字写着的。甲级一等,西域,能行八百里不歇蹄。当年沈掌柜花了整整三十两银子把它从长安马市上买回来,成为永丰镇方圆五十里唯一一匹甲等马。每逢初五集市,总有人专门绕到二里云客栈后院看它一眼,然后站在马厩外头啧啧称赞。
但它是匹好马,不代表它愿意驮我。
我从小到大只骑过猪。骑猪是什么感觉?猪背宽,稳当,就是慢,而且猪走不了多远就会往地上一趴,任你怎么拽耳朵都不起来。我原以为骑马跟骑猪差不多,顶多是高一点、快一点。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
汗马走了不到三里地就开始不耐烦。它先是甩耳朵,然后是甩尾巴,最后开始故意往树杈底下钻,树枝噼里啪啦扫在我脸上,像是它专门在找那些长在最刁钻角度的树杈。我怀疑这匹马的脑子里装着一整套折腾人的方案,每一条都经过深思熟虑。
“你别扯缰绳扯那么紧!”小天在马背上喊,“缰绳是让你扶着,不是让你拽着!”
我确实拽得太紧了。第一次从马背上摔下来是在一道小土坎前面。汗马过土坎的时候轻轻一纵,我的屁股离开马背半寸,然后落回去的时候没找对位置——偏了。我整个人斜着从马侧面滑下去,左手还死死攥着缰绳不放,于是汗马被迫歪着脖子跟我僵持。我躺在落叶堆里,它在站着,我们之间隔着一绷紧的缰绳,像在拔河。
“你放手啊!”小天在马背上急得拍马脖子。
我放了。汗马抖了抖鬃毛,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我,那眼神我认得——和我叔当年看我偷酒喝时的眼神一模一样。不是愤怒,是失望。
“甲级一等是吧。”我从地上爬起来,把后背沾的枯叶拍掉,重新翻上马背,“走着瞧。”
第二次摔下来是在半柱香之后。
这回不是汗马的错。是我自己犯困,在马背上打瞌睡,身子一歪,直接从马屁股后面滑了下去。落地的时候后背着地,背上的剑刀硌在脊椎上,疼得我差点喊娘。
“你还不如让小天骑,你下来牵着走。”我对汗马说。
汗马打了个响鼻,似乎对这个提议表示了有限度的认同。
于是我变成了牵马的那个人。
深秋的山路,入了夜以后凉得像一口老井。月亮悬在半空,边缘模模糊糊的,像被人用湿抹布擦过。两侧的竹子被风吹得沙沙响,听起来不太对劲——那种沙沙声里夹着一些别的东西。有时候是一声断断续续的鸟叫,有时候是一阵突然大起来的风,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说不清的呜咽,像是远处有人在哭。
“你听到了吗?”小天忽然在马背上坐直了身子。
“听到了。”我说,“风声而已。”
“不像风声。”她顿了顿,“像小孩在哭。”
我没接话。我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我叔在桌上的留言里说他去永丰镇了。永丰镇离村子几十里地,骑驴要大半天。我叔是突然走的,没有牵驴,也没有雇车,那么他是怎么去的?走路吗?还是有人来接他?如果是有人来接他,那个人是谁?会不会就是追我爹的那些人?
这些念头在我脑子里转,转得我感觉自己的脑袋像王麻子铁匠铺里那架手摇鼓风机,吱吱呀呀停不下来。我没把心里的疑问告诉小天。她刚被我说服不远的地方就有人在哭,现在如果再加上“我叔可能是被人绑架走的”,这晚上的路就别走了。
山路在竹林里穿了好一阵,终于在一处断坡上开阔起来。从这里能看到底下的官道。官道很细,在月光下像一条灰色的带子,从东边的山缝里钻出来,往西边蜿蜒而去。我没有往官道上走——我叔说过,夜里走官道,等于在给别人当靶子。所以我选的是半山坡上一条运柴的便道,能看见官道,但不在官道上。
又走了大概半个时辰,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屋顶。
是一间破庙——不算太破,还剩三面墙和一个半塌的房顶。庙门早已不知去向,门框上头的匾额倒还在,斜挂着,字迹糊成了一团黑。庙前院子的石板被野草拱得七歪八扭,一棵老槐树从院子中央长出来,把影子和月光搅在一起。
“今晚住这儿。”我把汗马拴在槐树上,从马背上把小天接下来。她脚刚落地,怀里的小猪就醒过来,哼哼唧唧地探头往庙里看。
庙里供的是什么神已经看不出来了。神像的头没了,只剩一个泥身子歪歪扭扭地坐在须弥座上,肩膀的断口处露出里头竹编的骨架。神像前方的供桌还在,四条腿断了一条,被人用破砖垫着。供桌下面堆了一堆枯草,看样子以前有别的行路人在这里歇过脚。
小天把猪放在草堆上,蹲下来去摸供桌底下的砖缝。“这里有人留过东西。”
“什么东西?”我没太在意,忙着从马背上把剩下的肉和蒜拿下来。
“字。砖上刻了字。”
我放下手里的油纸包走过去,蹲在她旁边。供桌后面的墙处,有一块青砖被人翻过来砌了进去,砖面上刻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字。字迹丑得亲切,别具一格。
“这字——”我把油灯端近了,“这是我叔的。”
“天地良心。”小天把那两个字念了出来,“什么意思?”
“不知道。”我说,“但我叔喜欢写这四个字。他记账的本子上每页都写,养猪场饭桌下面也刻了。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这四个字写起来顺手。”
这不是实话。我当时确实问过我叔,他也确实用“顺手”两个字把我打发了。但我后来在客栈里听人聊天,听他们说到“天地良心”四个字的时候总是把声音压得很低,好像在说某种切口。我问过沈掌柜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沈掌柜皮笑肉不笑地看了我一眼,说小孩子别瞎打听。我当时没再追问。一个养猪的文盲,去追问江湖切口,本身就挺可笑。
但是现在,这四个字刻在荒郊野岭一座破庙的墙上,是我叔的笔迹。他走这条路是在我之前,他知道我会路过这间庙。
我把油灯放在供桌上,开始搜这间破庙。
神像后面、倒塌的房梁下面、墙角那个破瓦缸里、门槛下面——我都翻了一遍。最后是在供桌底下的那堆枯草里,摸到了一个油纸包。
纸包了三层。最外面一层是黄色的油纸,中间一层是防水的桐油布,最里面是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毛边纸。我摊开纸凑到油灯底下,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字虽然小,但认得出来是我叔的手迹——那些字的笔画走势跟饭桌上刻的一模一样,只是写得更潦草,像是在匆忙中划出来的。
“念念。”我把纸递给小天。
小天接过去,清了清嗓子,压低声音念起来:
“剩儿,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离开永丰镇的范围了。”
她停下来看了我一眼。我示意她继续。
“养猪场的事我来不及跟你解释更多。你现在只需要知道——你爹遇到的事远比我想的要大。我本来以为他只是得罪了几个仇家,但他这回惹上的是长安城里的阎王。我这次走,不是去逃命。我是去找几个老家伙帮忙。那些人欠你爹的债欠了十几年,该还了。”
小天翻到下一页。
“至于你爹的事,我以前没跟你说,现在说一部分。
你爹手里有一把剑,叫灵。那把剑不是金打的,不是铁铸的,是用人血和念力煅出来的。用了这把剑的人,没有一个善终。到你爹已经是第六任。十几年来的江湖,所有大大小小的恩怨,说到底都围着那把剑在转。你爹拿到灵的那天起,就成了所有人的靶子——朝廷要,江湖要,连少林寺都留不住他。”
毛边纸一共三张,前两张写到了这儿。第三张字迹更潦草了,纸面上还有一滴溅开的油渍。
“我的计划是你先到永丰镇找我来福客栈。客栈里有个烧火的老头,姓廖,是我的旧相识。他知道你去长安的路线,也认识沿路的联络人。你跟他说‘天地良心’四个字,他就会把下一封信给你。记住四个字,别的都可以忘,这四个字不要忘。
还有,别走官道。官道上全是六扇门的哨。你带着猪太显眼了,最好弄辆运草车混进去。这件事到了永丰镇让廖老头帮你想办法。
一路小心。你骑的那匹马不错,多吃料,少喝水。马渴了喝冷水容易拉稀。”
落款只有一个字:叔。
小天念完了。庙里安静了一小会儿。
小天把毛边纸折好放回油纸包里,塞进我怀里。她的手指尖碰到我口的时候忽然问了一句:“你爹到底是谁?”
“说实话,”我说,“我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他被人追了十几年。知道他是少林寺出来的。知道他手里有一把剑,谁碰谁死。知道他瘸了一条腿,脸上有两道疤,鬓角的头发白了一半。”我掰着指头算,“其余的一概不知。连他全名叫什么都不知道。”
“叔叔从来没告诉过你?”
“没。他说告诉我我也不信。”
小天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那灵——那把剑的事,你听过吗?”
“没。今天头一回听说。”
油灯的灯芯跳了一下,庙里的影子也跟着跳。我把剑刀从背上卸下来横放在膝上,刀鞘挨地发出沉闷的一声。这把武器,剑不像剑刀不像刀的,王麻子说它能让人分不清是刀还是剑。可我此刻在想的是,如果王麻子说的是真的,那我爹的灵剑又是什么?它能让人分不清什么?
“剑刀能用吗?”小天问。
“不知道。”我摸了摸剑刀的柄,“还没试过。”
“要是遇到追兵呢?”
“那就试试。”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挺镇定,实际上心里一点底也没有。这把剑刀我连拔都没过,买的时候王麻子也没说它重几斤、能砍多深。它挂在我背上沉甸甸的,像一个承诺,但我不知道我自己能不能兑现。
油灯灭了之后,庙里只剩下月光。
小天靠着草堆睡着了。她的呼吸很轻,怀里的小猪也把脑袋拱在她胳膊弯里,一人一猪睡得像两个毛茸茸的团子。我把外衫脱下来盖在她身上,走到庙门口坐下来守夜。
月光洒在院子里,从老槐树的枝丫之间穿过去,在地上铺出一块一块的白。我想起养猪场。想起那些四脚朝天的猪崽。想起我叔坐在门槛上抽旱烟的样子。想起我爹在月光下回头看我窗户的那一眼。
然后我听到了声音。
很小。很细。像是骰子在桌面上滚动。
我立刻坐直了身体,手按在剑刀的刀柄上。声音是从门外飘进来的——不是庙前面那条小路,是更远的地方。官道的方向。
它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不是骰子。是铁的撞击声。清脆,规律,三声一组——刀鞘撞马镫,刀鞘撞马鞍,刀鞘撞刀鞘。三种声音搅在一起,在静夜里传得特别远,像一条铁链被人从官道那头一直拖到这庙门口。
三匹马。
我从门框探出半个头往山下看。官道上,三个黑影正从东往西疾驰。月光不够亮,看不清他们的脸,连衣服的颜色都分辨不清。但他们腰间挂着的刀身上映出一点微弱的幽光,随着马背的起伏一闪一闪,像是三只贴地飞行的鬼火。
三匹马跑得很快,眨眼工夫就消失在了竹林拐弯处。铁器撞击声渐渐远了,最后只剩下风穿过竹林的呜咽。
我在门口站了很长时间,直到确定那三匹马不会再回来,才慢慢松开握剑刀的手。
捕快。
虽然看不清官服和腰牌,但那种齐刷刷挂刀的方式、那种疾驰不带行李的轻装、那种三匹成队的编组——只有六扇门的巡夜快哨才会这样走。
他们不是在找人。他们是在赶路。如果是在找人,至少会有人举火把、会有人停下来检查路边的破庙。但他们没有,一掠就过去了,像三支拉了满弓射出去的箭。
可他们要去抓谁?谁值得六扇门派三匹快马连夜追捕?
我回到庙里坐下来,剑刀靠在自己肩头。我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只是还不愿意承认。
他们是冲我爹去的。或者冲我叔。或者——迟早——冲我。
那是我第一次对“追”这两个字有了具体的印象。不是抽象的“有人在追你”,而是刀鞘撞马鞍的声音、月光底下三匹快马的速度、以及那种由远而近又由近而远的铁器撞击声。它在你耳朵里留下一条痕迹,就像刀尖划过石板,声音停了痕迹还在。
后半夜我没有合眼。
天亮的时候,我叫醒了小天。我们把庙里的枯草整理了一下,压在那块刻着字的青砖上。我把供桌前那个半跪过的蒲团摆正,在神像的断头前点了三枯草当香。我不知道这里供的是什么神,但谢谢他留了我们一宿。
走出庙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供桌底下那堆重新盖好的枯草。我在心里默默记下这间庙的位置。也许以后还会再来。也许不会。
“走。”我把小天扶上马。
这一夜过去了,但天还没完全亮。晨雾从山谷里漫上来,把竹林泡在一片灰白里。汗马踏在雾里,四条腿有一半看不见,像是在云里走。
小天在马背上打了个哈欠,把小猪换到另一边胳膊弯里:“我们现在去哪?”
“永丰镇。”我说,“找来福客栈,廖老头。”
“然后呢?”
“然后看下一封信怎么说。”
在第一缕晨光照到山道上的时候,我看到了路边一棵竹子上刻着的新记号——两条横杠加一个朝右的箭头,笔画还是那种丑得亲切的风格。我叔留的。
他走的是这条路。我走的路没错。
我把剑刀背紧了些,踩着那条朝右的箭头,牵着马走进了晨雾。
追兵已经从官道上过去了。他们往西,我往东。但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方向会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