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一,青江一中正式进入了教学周。
早晨六点半,起床铃响的时候,林逸阳已经醒了。他躺在床上,听着上铺孙浩的呼噜声,听着王浩宇翻身的窸窣声,听着窗外梧桐叶在晨风中沙沙作响的声音。这些声音在过去的一周里已经变成了他的常,不再是陌生的、让人不安的噪音,而是像一首听熟了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在意料之中。
他坐起来,揉了揉眼睛。今天不用军训了,不用穿校服——不对,还是要穿校服的,只是不用戴帽子了。他穿上那件白色T恤,外面套上校服外套,深蓝色的,口印着青江一中的校徽。校服对他来说稍微大了一点,袖口盖住了半个手背,但他不觉得难看,反而有一种被包裹住的安全感。
他走到阳台上,用冷水洗了脸,刷了牙,然后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军训的痕迹还很明显——脸黑了,脖子和脸之间有一条分界线,像是戴了一个看不见的面具。但晒伤已经好了,多亏了那瓶芦荟胶,脱了一层薄薄的皮之后,新生的皮肤虽然还是比原来的深,但至少不疼了。
他回到床边,从柜子里拿出那瓶芦荟胶——已经用了一半了,淡绿色的液体在玻璃瓶里晃动着——涂了一层在脸上。椰子味的香气在宿舍里弥漫开来,这一次没有人再说他了。
“林逸阳,你今天第一节什么课?”陆子昂从走廊上走进来,嘴里叼着一棒棒糖,今天是草莓味的,粉色的糖纸在他手指间闪着光。
“数学。”林逸阳看了一眼贴在床头墙上的课表。
“又是周扒皮,”陆子昂叹了口气,“一个星期七节数学课,他是想把我们折磨死吗?”
“数学很重要的。”林逸阳说。
“我知道很重要,但我就是不喜欢。”陆子昂把棒棒糖在嘴里转了一圈,“你说,人为什么要学数学?我又不想当数学家,我学那么难的数学有什么用?”
“锻炼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陆子昂想了想,“我现在去菜市场买菜,老板说三块五一斤,我买两斤,给他十块,他该找我多少钱?这个我算得清。但你要我解什么二次函数、三角函数,那跟我买菜有什么关系?”
林逸阳笑了。“等你以后要算房贷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房贷?”陆子昂瞪大了眼睛,“我现在连房子都没有,算什么房贷?”
“以后会有的。”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陆子昂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借你吉言,以后我买房子了,请你来暖房。”
两个人一边聊一边往教学楼走。清晨的校园和军训期间差不多,但气氛不一样了——不再是那种紧张的、充满口令和哨声的气氛,而是一种更放松的、更常的气氛。梧桐大道上有人在慢慢地走着,有人在聊天,有人在背英语单词。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压腿,有几个男生在踢足球,球被踢到了半空中,在蓝天的背景上划出一道弧线。
食堂里排队的人比军训期间少了一些,大概是因为不用赶着去了。林逸阳和陆子昂各买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慢慢地吃着。包子还是猪肉大葱馅的,皮有点厚,肉馅不多,但热乎乎的,咬一口汤汁会溢出来。
“你说,今天会不会排座位?”陆子昂忽然问。
“排座位?”
“嗯,军训期间都是随便坐的,正式上课了肯定要重新排座位。”陆子昂喝了口豆浆,“你说周扒皮会怎么排?按身高?按成绩?还是随机?”
林逸阳想了想。他不在乎怎么排,但他希望——希望什么?希望和陆子昂坐在一起?希望不要被分到最后一排?希望——
他没有往下想。
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希望什么。
他希望坐在沈清漪旁边。
但他不敢把这个希望说出来,甚至不敢在自己心里承认得太清楚。因为一旦承认了,这个希望就会变得很重,重到他可能会失望。
“无所谓,”他说,“坐哪里都一样。”
“你这个人就是太随和了,”陆子昂摇了摇头,“什么都不在乎。”
林逸阳没有反驳。他在乎的。他只是不敢说。
第一节课是数学,周明远的课。
上课铃响的时候,周明远准时出现在了教室门口。他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依然扎在西裤里,头发依然一丝不苟,皮鞋依然锃亮。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鼓鼓囊囊的,走到讲台上,把公文包放下,扫视了一圈教室。
“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我们正式上课了。”他的声音和之前一样,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军训期间你们表现不错,但军训只是开胃菜,真正的考验从现在开始。”
他停顿了一下,看了看花名册。
“在讲课之前,我先安排一下座位。座位按照身高和视力情况来排,每两周轮换一次,左右滚动。你们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前跟我说。”
他拿起一张纸,上面画着座位表,开始念名字。
“第一排,从左到右:陈雨桐、张伟、李思思、王浩……”
林逸阳听着一个个名字被念出来,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了。他在等自己的名字,也在等沈清漪的名字。
“第三排,从左到右:孙浩、林逸阳、沈清漪、苏晚晴。”
林逸阳的心跳停了一下。
第三排。从左到右:孙浩、林逸阳、沈清漪、苏晚晴。
他和沈清漪之间只隔了一个过道。严格来说,不是同桌——孙浩在他左边,沈清漪在他右边,但沈清漪和苏晚晴是同桌。他和沈清漪是“邻座”——隔了一条窄窄的过道,伸手就能够到的距离。
他看了一眼沈清漪。沈清漪坐在第四列第三排,他坐在第三列第三排,两个人的桌子之间大概隔着四十厘米。四十厘米——半条手臂的距离。他伸出手,刚好能碰到她的桌角。
沈清漪没有看他,正在把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一本一本地放在桌上。她的动作很慢,很仔细,每一本书都摆放得整整齐齐——课本在左边,笔记本在右边,笔袋放在正前方,拉链朝上。
和林逸阳的习惯一模一样。
他看着她的桌面,愣了一下。他的桌面也是这样的——课本在左,笔记本在右,笔袋在正前方。一模一样的位置,一模一样的摆放顺序。
巧合吗?
也许是。
也许不是。
苏晚晴坐在沈清漪的右边,靠窗的位置。她坐下来之后,转过头朝林逸阳笑了笑,小声说了一句:“我们离得好近啊。”
“嗯。”林逸阳点了点头。
“以后可以互相问问题了!”苏晚晴说。
“好。”
“也可以互相传纸条!”
林逸阳笑了。“上课不要传纸条。”
“那下课传。”
周明远念完了所有的座位,然后开始讲课。他讲的是的运算——并集、交集、补集。他的讲课风格还是那样——严谨、清晰、没有一句废话。每一个概念都解释得很透彻,每一条性质都推导得很严密。他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粉笔字工工整整,像是印刷出来的。
林逸阳听得很认真。他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字迹很工整,每一个符号都写得清清楚楚。但偶尔,他的目光会从黑板上移到右边——移到沈清漪的侧脸上。
她也在记笔记。她的字迹很漂亮,不是那种花体的漂亮,而是一种工整的、清秀的、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漂亮。她写字的时候,笔尖和纸面之间几乎没有声音,像是一只蝴蝶在花瓣上轻轻落下。
林逸阳看了大概两秒,然后收回了目光。
不能走神。要认真听课。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但这句话他已经对自己说了无数遍了,每一次说的时候,他的目光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往右边飘。
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轻轻地、不可抗拒地把他的头往那个方向拉。
下课铃响的时候,林逸阳合上了笔记本,伸了一个懒腰。数学课对他来说不算难,但也不算轻松——他需要很认真才能跟上周明远的节奏,不像沈清漪,她好像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听懂所有的内容。
“林逸阳,你笔记借我看看呗。”苏晚晴探过头来,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笔记本,封面上贴满了贴纸,有星星、有花朵、有卡通动物。
“好。”林逸阳把笔记本递给她。
苏晚晴翻开笔记本,看了几页,抬起头看着他。“你的字好好看啊。”
“还好吧。”林逸阳说。
“真的好好看,”苏晚晴把笔记本拿给沈清漪看,“清漪你看,他的字是不是很好看?”
沈清漪接过笔记本,看了一眼。
“嗯。”她说。就一个字,但她的目光在笔记本上停留了好几秒,像是在看一件值得细看的东西。
然后她把笔记本还给苏晚晴,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林逸阳注意到,沈清漪看的是一本英语课外书,不是课本,而是一本原版小说,封面是一个女人的侧脸,书名是《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
“你在看王尔德?”他问。
沈清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你也知道王尔德?”
“看过他的童话,《快乐王子》。”
“那个很悲伤。”沈清漪说。
“是的,”林逸阳说,“快乐王子把身上的金片和宝石都给了穷人,最后变得又灰又丑,被人推倒了。但他的心是铅做的,熔化不了。”
“铅做的心,”沈清漪把这个词组重复了一遍,“听起来很重。”
“是很重,”林逸阳说,“但很真实。金子会发光,但铅不会。铅只会安静地待在那里,不炫耀,不张扬,但很坚定。”
沈清漪看着他,眼睛里有一种东西在微微闪烁。
“你总是用这种比喻吗?”她问。
“什么比喻?”
“用书里的东西来比喻生活。”
林逸阳想了想。“可能是因为我书看得太多了。看多了,就会觉得生活里的很多东西,书里都写过了。”
“那你觉得,”沈清漪把书签夹到正在看的那一页,合上书,看着他,“生活是一本书吗?”
“不是,”林逸阳说,“书有结局,生活没有。书可以翻回去重看,生活不行。书是别人的故事,生活是自己的。”
沈清漪沉默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她说。
然后她翻开书,继续看。
林逸阳也转过身,开始整理下一节课要用的东西。但他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刚才那几分钟的对话,比一整节数学课还要重要。
不是因为说了什么重要的话,而是因为——沈清漪在主动跟他说话。
不是他先开口的,是她先问的。
“你总是用这种比喻吗?”
这是一个问题。一个她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她想知道他的答案。
这意味着——她对他感兴趣。
至少,她愿意听他说话。
这个念头让林逸阳的心跳快了好几拍。
上午的课在十二点结束。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整个教学楼又震动了——几百个人同时站起来、几百张椅子同时被推开、几百双脚同时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响,像是一场小型的地震。
“走,吃饭去!”陆子昂一拍桌子,站起来就往外冲。
“等等我。”林逸阳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跟了上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教室。沈清漪还在座位上,没有去吃饭。她坐在那里,手里拿着那本《道林·格雷的画像》,安安静静地看着。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打在她身上,她的侧脸在光里显得很柔和。
她又不吃饭了。
林逸阳想起前几天他就注意到,沈清漪有时候中午不去食堂,就在教室里看书,或者去图书馆。他不知道她是不饿还是不想去,但他觉得——一个人不吃午饭,一定是有原因的。
他想去问她。但他没有。
他怕问了之后,她会觉得他在多管闲事。
他转过身,走出了教室。
食堂里和往常一样热闹。林逸阳和陆子昂端着餐盘找了个位置坐下来,餐盘里是红烧肉、炒青菜、番茄蛋汤和四两米饭。红烧肉的汤汁浇在米饭上,油亮亮的,看起来很有食欲。
“你今天上课走神了。”陆子昂一边扒饭一边说。
“没有。”林逸阳说。
“你骗不了我,”陆子昂用筷子指了指他,“你的眼睛一直往右边看。不是看苏晚晴,是看沈清漪。”
林逸阳的脸微微红了。“我没有一直看。”
“那就是看了。”陆子昂嘿嘿笑了,“你别不好意思,我跟你说,邻座是最好的位置。不是同桌,太近了会尴尬;不是前后排,太远了不方便。邻座——刚好,伸手就能够到,但又不会太近。你可以慢慢来,一天靠近一点。”
“靠近什么?”林逸阳装作不懂。
“靠近她啊,”陆子昂说,“你想想,你们两个之间隔了四十厘米。你每天把距离缩短一厘米,四十天之后,你们就坐在一起了。”
“她又不是不会动,我缩短了,她也可以拉开距离。”
“那你就让她不想拉开距离,”陆子昂用筷子在空气中画了一个圈,“你要让她觉得,离你近一点,比离你远一点舒服。”
林逸阳想了想这句话,觉得有道理,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到。
“你怎么这么懂?”他问陆子昂。
“我看电视剧看的,”陆子昂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偶像剧里的男主,都是这样追到女主的。”
“你看偶像剧?”
“不行吗?”陆子昂扬起下巴,“我全面发展,什么都看。”
林逸阳笑了。他发现和陆子昂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容易笑。不是因为陆子昂讲了什么特别好笑的笑话,而是因为陆子昂这个人本身就很好笑——他说话的方式、他的表情、他的动作,都带着一种天然的喜感,像是一个行走的表情包。
“对了,”陆子昂忽然压低声音,“你有没有发现,苏晚晴好像对你有意思?”
林逸阳夹菜的手顿了一下。
“什么意思?”
“就是——她对你的态度,和对别人的不一样。”陆子昂说,“她对谁都热情,但对你的热情,多了一点东西。怎么说呢……像是眼睛里多了一点点光。”
“你想多了。”林逸阳说。
“我没有想多,”陆子昂说,“你不信你自己观察。下次她跟你说话的时候,你看她的眼睛。”
林逸阳没有接话。他不想观察。不是因为不敢,而是因为他怕观察到了什么之后,事情会变得复杂。
他和苏晚晴是朋友。很好的朋友。他不想让这种关系变得复杂。
但他也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他不想就不会发生的。
下午的课是英语和物理。英语课上,方老师让每个人用英语说一件军训期间印象最深的事情。轮到林逸阳的时候,他站起来,想了两秒,然后说:
“The most impressive thing during the military training was the evening party. One of my classmates played the piano. It was beautiful.”
他说“one of my classmates”的时候,没有看沈清漪,但他知道她在听。
方老师笑了笑,问:“Who played the piano?”
“Shen Qingyi.”他说。
沈清漪的名字在教室里响起的时候,有几个同学转过头看了看她。沈清漪坐在座位上,表情没有变化,但林逸阳注意到,她的耳朵尖又泛起了淡淡的粉色。
“Very good,”方老师说,“Shen Qingyi is a talented pianist.”
沈清漪微微低了一下头。
林逸阳坐下来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快。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他在全班面前提到了她的名字。他说“沈清漪弹钢琴很好听”,这句话是他心里一直想说的,但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今天,在英语课上,他用一种“回答问题”的方式,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他说完之后,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松了一下。
像是被捆了很久的绳子,终于解开了一个结。
物理课在下午三点半结束。放学后,林逸阳没有立刻回宿舍,而是去了图书馆。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每天放学后去图书馆看一小时书,然后再回宿舍。
他推开图书馆的门,那股旧书的味道扑面而来——纸张、油墨、灰尘、还有一点点霉味,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只有老图书馆才有的、让人安心的气味。他走到文学区的书架前,想找一本王尔德的书看看——今天和沈清漪聊到王尔德,让他想读一读王尔德的其他作品。
他在书架上找了一会儿,找到了一本《王尔德童话集》,封面是深绿色的,画着一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应该是王尔德的画像。他把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翻了几页,然后转身准备去找个位置坐下。
他转身的时候,看到了沈清漪。
她就站在他身后不到两米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本书,正看着他。
“你也在?”林逸阳有些意外。
“嗯。”沈清漪举起手里的书给他看。是一本中文版的《道林·格雷的画像》——大概是觉得英文原版读起来太慢了,想对照着看。
“你读英文原版不累吗?”林逸阳问。
“累,”沈清漪说,“但我想看原版的。翻译的东西,总觉得隔了一层。”
“就像隔着玻璃看花?”林逸阳说。
沈清漪想了想。“不是玻璃,是毛玻璃。能看到颜色,但看不清形状。”
“你这个比喻很好。”林逸阳说。
“跟你学的。”
两个人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来。这一次,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的对面——就像第一次在图书馆相遇时那样。沈清漪坐在靠窗的那一侧,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打在她的侧脸上。林逸阳坐在她的对面,面前是那本《王尔德童话集》。
两个人各自看着自己的书,谁都没有说话。
图书馆里很安静。偶尔有翻书的声音,有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有窗外的鸟叫声,有远处场上隐约的说话声。但这些声音都不打扰人,反而让安静变得更加具体、更加有质感。
林逸阳看了大概二十分钟,把《王尔德童话集》从头翻到了尾。王尔德的童话和他以前看过的童话不一样——不是那种“王子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话,而是一种悲伤的、美丽的、让人心里发疼的童话。
《快乐王子》里,快乐王子把自己身上的金片和宝石都给了穷人,最后变得又灰又丑,被人推倒熔化。但他的心是铅做的,熔化不了,被人扔进了垃圾堆。
《夜莺与玫瑰》里,夜莺用自己的血染红了一朵白玫瑰,让一个学生能送给他心爱的女孩。但女孩拒绝了那朵玫瑰,因为它“不如珠宝值钱”。夜莺死了,玫瑰被扔进了水沟。
这些故事让林逸阳觉得很难过。不是因为结局不好,而是因为——王尔德在告诉我们,美好的东西,往往是没有用的。快乐王子的善良救不了他自己,夜莺的爱情换不来一朵玫瑰的价值。
但正因为它们没有用,它们才是美好的。
有用的事情,是交易。没有用的事情,才是爱。
“你在看《夜莺与玫瑰》?”沈清漪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林逸阳抬起头,发现沈清漪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手里的书,正在看他手里的书。
“嗯,”他说,“刚刚看完。”
“你觉得怎么样?”
“很悲伤。”林逸阳说,“夜莺用自己的命换来一朵红玫瑰,但那个女孩不稀罕。她说‘珠宝比花值钱得多’。最后那朵玫瑰被扔进了水沟,被车轮碾碎了。”
沈清漪沉默了几秒。
“你知道这个故事在说什么吗?”她问。
“说什么?”
“在说——爱是不计成本的。”沈清漪说,“夜莺知道她会死,但她还是去做了。因为她觉得,爱值得。至于被爱的人领不领情,那是另一回事。”
林逸阳看着她。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很亮,瞳孔里映着窗外的梧桐叶,绿莹莹的。
“你会做夜莺吗?”他问。
沈清漪没有立刻回答。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手指在书页上轻轻摩挲着。
“我不知道,”她说,“也许会的。如果我觉得值得的话。”
“值得的标准是什么?”
“没有标准,”沈清漪说,“如果有了标准,就不是爱了,是交易。”
林逸阳觉得这句话很重。重到像是一块铅,放在了他的心上。
不是金子,是铅。
铅不会发光,但很重。
爱大概也是这样——不是闪闪发光的,而是沉甸甸的,压在心上,让你知道它是真的。
两个人在图书馆待到六点。管理员老太太又站起来拍了拍桌子,用那种图书馆管理员特有的、不大但很有穿透力的声音说:“同学们,收拾东西了,要关门了。”
林逸阳合上书,把《王尔德童话集》放回书架上。沈清漪也把《道林·格雷的画像》放进了帆布袋里,站起来,挎在肩上。
两个人一起走出了图书馆。
外面的天还没有完全黑,西边的天空还有一抹淡淡的橘红色,像是一块被水洗过的调色板。梧桐大道上的路灯已经亮了,暖黄色的灯光透过树叶洒下来,在地上投出一片一片的光斑。
两个人并肩走在梧桐大道上,和上次一样,谁都没有说话。
但那种沉默已经不是“舒适”了——而是一种更深的、更安静的、像是在一起呼吸的沉默。不需要说话,因为两个人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不是真的知道,但感觉上像是知道。
走到梧桐大道的尽头时,沈清漪忽然停了一下。
“林逸阳,”她说,“你觉得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两个人吗?”
林逸阳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太突然了,突然到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为什么这么问?”他说。
“没什么,”沈清漪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就是想到了。”
林逸阳想了想。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两个人吗?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连喜欢一个人都还没有搞清楚,更别说两个人了。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可以吧。喜欢有很多种。喜欢一个人,和喜欢另一个人,可能不是同一种喜欢。”
“那你怎么区分?”沈清漪问。
“区分什么?”
“区分你是真的喜欢一个人,还是只是觉得那个人很好。”
林逸阳沉默了。
他想到了苏晚晴。苏晚晴很好——热情、开朗、善良、真诚。他喜欢和她在一起,因为她让他觉得轻松、温暖、被接纳。
他也想到了沈清漪。沈清漪也很好——安静、聪明、敏感、深刻。他喜欢和她在一起,因为她让他觉得自己被理解、被看见、被认真对待。
这两种喜欢,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
但他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时间会告诉我。”
沈清漪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两个人走到了岔路口——往左是男生宿舍,往右是女生宿舍。
“我往左。”林逸阳说。
“我往右。”沈清漪说。
“那……明天见。”
“明天见。”
沈清漪转身往右走。她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过头。
“林逸阳。”
“嗯?”
“你借我的那本《百年孤独》,我看完了。”
林逸阳愣了一下。他什么时候借她《百年孤独》了?然后他反应过来了——她说的不是他借给她的,而是她自己带来的那本。她只是在告诉他,她看完了。
“你觉得怎么样?”他问。
沈清漪想了想。
“我喜欢最后那段,”她说,“‘注定要一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布恩迪亚家族的故事结束了,但孤独不会。孤独是人类的宿命。”
林逸阳看着她。路灯的光洒在她脸上,她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她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很深很深的、像是井水一样的东西,看不到底。
“也许孤独不是宿命,”他说,“也许孤独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让你不孤独的人。”
沈清漪看着他,看了好几秒。
然后她笑了。
不是那种很小的、像水面涟漪一样的笑,而是一种更明显的、嘴角翘得更高的笑。虽然还是很浅,但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深。
“也许吧。”她说。
然后她转身走了。
林逸阳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女生宿舍楼的门口。
他站了很久。
然后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觉得,刚才那一刻,他和沈清漪之间,有什么东西变了。
不是变得更近了,而是变得更清楚了。
像是隔在两个人之间的那层毛玻璃,被擦净了一小块。虽然只是一小块,但透过那一小块,他能看到对面的人,比以前更清楚。
他转身往男生宿舍走,步子比平时慢了一些。他不想走太快,因为他想让刚才那种感觉在心里多停留一会儿。
那种感觉是什么?
他说不清。
但那种感觉很好。
好到他希望明天快点来。
晚上,林逸阳坐在床上,拿出手机,给沈清漪发了一条消息——
“今天在图书馆聊得很开心。谢谢你。”
发完之后,他又加了一句——“晚安。”
沈清漪回得很快——“晚安。”
还是两个字。
但这两个字,在这个夜晚,比任何话都重要。
林逸阳把手机放在枕头旁边,躺下来,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那道裂缝还在,从灯的位置延伸到墙角,像是一条涸的河流。
他看着那道裂缝,想起了沈清漪说的那句话——“也许孤独只是还没有找到那个让你不孤独的人。”
他找到了吗?
他不知道。
但他觉得,他正在靠近。
靠近那个让他不孤独的人。
他伸出手,在黑暗中摸了摸枕头旁边那本《百年孤独》。书还在,封面缺了一角,书页泛黄,扉页上有一行钢笔字——“人生本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
他以前觉得这句话是对的。人生就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一个人来,一个人走,中间遇到的人,都是过客。
但现在,他不太确定了。
也许人生不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也许人生是一场两个人一起走的旅行。只是很多人没有找到那个一起走的人,所以以为是孤独的。
他找到了吗?
他还不知道。
但他想试试。
窗外,梧桐树的叶子在夜风中沙沙作响。月亮从云层后面探出头来,把银色的光洒在校园里。梧桐大道上,那些三十多年前种下的树,安静地站着,叶子在月光下泛着银灰色的光。
它们会一直站在那里。
看着一代又一代的人走进来,又走出去。
看着一些人相遇,一些人告别。
看着一些故事开始,一些故事结束。
而此刻,在这个九月的夜晚,有一个故事,正在慢慢地、安静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