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动了动手指,触感粗糙,不是自己养尊处优敲键盘的手,再低头一看,差点没当场厥过去。身上套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藏青粗布褂子,袖口磨出了毛边,裤腿是灰扑扑的卡其布,卷到脚踝,露出一双沾着泥点的黑布鞋,鞋头还开了个小口子,露出半截脚趾。这装扮,活脱脱是她嘴里七零年代的标准配置,再结合脑子里突然多出来的记忆,寻光悟了——她魂穿了,穿到一个架空的七零年代,成了下乡的知青,也叫寻光。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城里来的姑娘,身子骨弱,昨儿个去地里挣工分,晒得中暑晕了过去,再醒来,芯子就换成了二十一世纪失业的社畜寻光。
寻光撑着身子坐起来,打量起自己的居所。说是知青点,其实就是几间土坯房,墙皮掉得一块一块,露出里面黄澄澄的泥土。她住的这间小屋不足十平米,摆着一张木板床,铺着薄薄的稻草垫子,上面盖着一床打了好几块补丁的蓝布被子,凑近了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霉味。床边摆着一张掉漆的木桌,桌上只有一个豁口的粗瓷缸,一把缺了齿的木梳,再无他物。墙角堆着几个红薯,算是原主的存粮,屋角还有一个豁了边的水缸,里面的水少得可怜,飘着几片不知名的落叶。
“这条件,比我失业后住的出租屋还惨。”寻光喃喃自语,伸手摸了摸额头,那枚砸穿她的指环竟还戴在食指上,冰凉的金属触感格外真实,她试着往下撸,却发现指环像是长在了手上,纹丝不动。她心里咯噔一下,又隐隐期待——能把她穿过来,说不定也能把她送回去,这指环定是关键,先留着总没错。
适应环境的第一步,得先解决吃饭问题。寻光翻遍了原主的行李,就找到一个搪瓷缸,还有半袋玉米面,外加墙角那几个红薯。知青点的伙食是集体的,早上玉米糊糊配咸菜,中午红薯饭加青菜汤,晚上还是玉米糊糊,偶尔能吃到一点咸菜炒萝卜,肉星子更是奢望。
第一天去食堂打饭,寻光端着搪瓷缸,看着那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玉米糊糊,嘴角抽了抽。前世她好歹也是顿顿有肉,茶咖啡不离手的人,如今竟要靠这糊糊填肚子。她硬着头皮喝了一口,寡淡无味,差点吐出来,可肚子饿得咕咕叫,也只能捏着鼻子往下咽。同桌的知青见她这模样,打趣道:“寻光,你这中暑晕了一回,咋还矫情上了?这糊糊能填肚子就不错了。”
寻光讪讪一笑,不敢多说。她知道,在这知青点,人际关系比吃饭还重要。原主性子内向,不爱说话,在知青点里不算合群,跟村里的老乡也没什么交情,唯一能说上几句话的,是同屋的林晓燕。
林晓燕是个热心肠的姑娘,比原主早来两年,熟悉村里的规矩,见寻光醒来后懵懵懂懂,便主动帮她,教她怎么挣工分,怎么跟老乡打交道,还提醒她:“村里的支书和队长人都挺好,但也不能随便得罪,活要勤快,嘴要甜,不然工分少了,连饭都吃不饱。”
寻光把这话记在心里。她前世在公司摸爬滚打多年,察言观色的本事还是有的,知道在这陌生的环境里,低调做人,踏实做事才是王道。于是,每天天不亮,她就跟着知青们下地活,割麦、秧、挑水,样样都学着做。起初,她细皮嫩肉的,不了重活,手上磨出了血泡,腰也累得直不起来,可她咬着牙坚持,慢慢竟也适应了。
村里的老乡见她勤快,不再像以前那样怯生生的,也渐渐愿意跟她说话了。村口的张大妈会偷偷塞给她一个烤红薯,李大爷会教她怎么分辨野菜能不能吃,寻光也投桃报李,把前世学的一些简单的做饭技巧教给大家,比如把玉米面做成窝头,加点野菜馅,味道竟也不错,慢慢的,她在知青点和村里的人缘都好了起来。
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寻光一边适应着七零年代的生活,一边惦记着回去的路。她每天都会研究手上的指环,可那指环平平无奇,除了摘不下来,再没有别的异常。她也曾试过用力掰,用石头砸,都毫无用处,只能作罢。
这天晚上,寻光完活回到知青点,累得倒在床上不想动。她摸了摸手上的指环,心里叹了口气:“你要是能把我送回去,我一定好好上班,再也不摸鱼了。”
话音刚落,她突然觉得眼前一花,下一秒,竟置身于一个陌生的空间里。
这空间不大,约莫有十几平米,四周白茫茫的,地面是软软的泥土,角落里还有一口泉眼,汩汩地冒着清水,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草木清香。寻光惊得瞪大了眼睛,她走过去摸了摸泉眼的水,清冽甘甜,又蹲下来捏了捏地上的泥土,松软肥沃,竟像是一块上好的菜地。
她再抬头,发现自己的食指上,那枚指环正微微泛着淡淡的银光。
寻光瞬间明白了,这指环里,竟藏着一个空间!
她又惊又喜,在空间里转了好几圈,心里的激动难以言表。有了这个空间,别说在这七零年代活下去,就算活得滋润也不是问题。而且,这空间既然是跟着她穿越过来的,说不定,也是她回去的关键。
只是,这空间的秘密,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寻光小心翼翼地退出空间,回到那张简陋的木板床上,摸了摸手上的指环,嘴角忍不住上扬。她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夜空,心里不再迷茫,反而多了几分底气。
失业的社畜也好,下乡的知青也罢,既然来了,就先好好活着。至于回去的路,有这枚神奇的指环在,总有一天,她能找到。
只是她不知道,这枚指环的秘密,远不止一个空间那么简单,而她以后的人生,也注定不会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