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领着陆霆琛进了仓库,那崭新的三转一响就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在昏暗的仓库里闪闪发光。
陆霆琛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说道:“过两天我找人来拉,钱直接从我账上扣。”
“没问题!您随时派人来!”
从县城出来,天已经大亮,陆霆琛没有回家,而是一头钻进了北边的深山。
他能从最细微的脚印分辨出猎物的种类和大小,能从风中传来的气味判断出猎物的方向。
他脚步无声,穿行在密林中,手中的仿佛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傍晚时分,陆霆琛回来了。
他肩上扛着一个硕大的麻袋,里面装着三只肥硕的野兔和两只还在扑腾的野鸡。
这趟出去,不仅办妥了婚事所需的大件,还带回了足够吃上好几天的野味,收获颇丰。
媳妇一定会很开心吧?
以前媳妇受了太多苦,自己都要给媳妇补回来。
“……”
此时苏晚正一个人待在小院里,看着这个虽然破旧却即将成为自己新家的地方,心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劲。
她挽起袖子,将屋里屋外彻底打扫了一遍,把陆霆琛换下的衣服也泡在盆里洗得净净。
忙活了一上午,她刚坐下歇口气,胃里突然一阵翻江倒海,一股强烈的恶心感直冲喉咙。
“呕……”
她捂着嘴冲到院子角落,呕了半天,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是孕吐。
苏晚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这三个字。
【叮!检测到宿主出现孕吐反应,身体虚弱,特此补偿奖励:精选白米一斤。】
系统的声音刚落,苏晚的手中凭空出现了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布袋子。
打开一看,里面是粒粒饱满、晶莹剔透的上等白米。
苏晚心中一喜,连忙将米藏进了自己的嫁妆箱子里。
这可真是及时雨!
当她看到陆霆琛带着满身风尘和丰厚的猎物回来时,立刻献宝似的拿出了那袋白米。
“快看,我买了什么!”
陆霆琛看到那雪白的米,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哪来的?”
“用你给我的钱,跟村里人换的。”
苏晚早就想好了说辞,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多花了一点钱,人家才肯匀给我。”
陆霆琛闻言,没有多问。
在他看来,只要媳妇高兴,多花点钱本不算什么。
“好,今天就吃这个。”
他点点头,语气里带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纵容。
晚饭,是苏晚和陆霆琛一起做的。
小小的厨房里,第一次升腾起如此浓郁的人间烟火气。
陆霆琛常年在部队和山里生活,动手能力极强,鸡宰兔,处理得净净,苏晚则负责掌勺。
苏晚决定做一顿真正的大餐。
猪排骨焯水后,用糖色炒得红亮,再配上酱油、醋和各种调料,小火慢炖,做成了一道酸甜开胃的糖醋排骨。
一只野鸡,配上陆霆琛从山上带回来的蘑菇,用大铁锅炖得汤汁白,香气四溢,是地道的小鸡炖蘑菇。
一只肥兔子,则和家里仅剩的几个土豆一起红烧,炖得肉烂脱骨,土豆绵软入味。
最后,那一斤珍贵的白米,被淘洗净,放进锅里蒸成了喷香的白米饭。
当锅盖揭开的那一瞬间,浓郁得几乎化不开的肉香,夹杂着白米饭清甜的香气,像一只无形的大手,猛地从小院里扩散了出去。
这股霸道的香味,顺着晚风,飘过了田埂,飘过了村道,飘进了红星村每一户人家的鼻子里。
这个年代,家家户户的晚饭,不是清汤寡水的野菜糊糊,就是难以下咽的玉米窝头,能有点咸菜佐餐,都算是改善生活了。
肉,那是只有过年才能见到的金贵东西。
此刻,这股浓得呛人的肉香味,对于饥肠辘辘的村民们来说,不亚于一场酷刑。
“天爷啊,这是谁家啊?这么香!是把一头猪都炖了吗?”
“我闻着……好像是从村尾陆家那小子院里飘出来的!”
“陆家?就是娶了李家那弃妇的陆霆琛?”
“我的乖乖,这是什么子啊!”
“天天吃肉吗?”
路过的邻居们,纷纷停下脚步,朝着小院的方向探头探脑,鼻翼翕动,使劲嗅着空气中那馋人的香味,满眼都是毫不掩饰的羡慕。
“苏晚那丫头,真是嫁对人了!你看这子过得,红红火火的!”
“可不是嘛!跟着李建国那小子,吃了三年糠咽菜,现在跟着陆霆琛,顿顿吃肉!真是苦尽甘来啊!”
这些议论声传进了不远处李家人的耳朵里。
李家的饭桌上,摆着一盆黑乎乎的野菜糊,一碟咸得发苦的萝卜。
李老太婆端着碗,闻着空气中传来的肉香,气得把筷子一摔。
“作孽啊!那个丧门星!吃那么多肉,也不怕遭天谴撑死!”
林秀秀低着头,一口野菜糊在嘴里,嚼了半天也咽不下去。
那股肉香味像是有钩子一样,勾得她口水直流,馋得眼都红了。
她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建国,只见他脸色铁青,双眼死死地盯着村尾的方向。
“一个生不出孩子的废物,一个不下蛋的母鸡,他们凭什么过这么好的子!”
李建国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手里的窝窝头被他捏得变了形。
他反复念叨着“绝嗣”“废物”,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心里好受一点。
林秀秀看着他这副无能狂怒的模样,心里的嫌弃和鄙夷又加深了几分。
她摸了摸自己平坦的小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不行,她不能再跟着这个废物过这种苦子了。
她一定要想办法,搭上陆霆琛那条大船。
她要吃肉,她要穿新衣裳,她要过苏晚现在过的这种好子!
一墙之隔,两个世界。
小院里,苏晚和陆霆琛坐在桌前,桌上摆着三菜一汤,一盆白米饭,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这是苏晚来到这个世界后,吃得最丰盛,也最安心的一顿饭。
她夹起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米饭放进嘴里,那柔软香甜的口感,让她幸福得几乎要掉下眼泪。
在李家的三年,她连糙米都吃不饱,更别说这金贵的白米了。
“吃菜。”
陆霆琛看她只吃饭,夹了一块最大的糖醋排骨放进她碗里。
排骨炖得极烂,肉轻轻一抿就脱骨了,酸甜的酱汁包裹着鲜嫩的肉,好吃得让人想把舌头都吞下去。
苏晚小口小口地吃着,像一只护食的小仓鼠,珍惜地品尝着每一口来之不易的美味。
“你也吃。”
她也学着他的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他碗里。
陆霆琛看着碗里的鸡肉,愣了一下,随即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默默地吃了起来。
窗外,是别人的嫉妒和算计。
窗内,却是两人之间,无声流淌的,最质朴的温柔和暖意。
这,就是人间烟火。
或许,嫁给他,是她来到这个时代,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