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走大佬一夜,六年后我带崽回归》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小编是一枚老书虫,豪门总裁小说的套路也都非常熟悉,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沈南初景霆渊的故事,作者“月四昭昭”也比较擅长刻画人物性格。目前小说已经更新214535字,最新章节第77章 你该不会那时候就爱上我了吧。这本书又名《拐走大佬一夜,六年后我带崽回归》。
一、作品简介
小说《拐走大佬一夜,六年后我带崽回归》是一本十分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月四昭昭,主角是沈南初景霆渊。主要讲述了:这边的夜晚宁静温馨,谷风那边可不好过。二爷突然找到他比划拳脚,他起初还乐呵呵的。能跟身手最好的二爷切磋,绝好的机会啊。可半小时后,他感受到了折磨。二爷这是没给他留活路啊,下手又快又重。他都要爬不起来了……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拐走大佬一夜,六年后我带崽回归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月四昭昭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这边的夜晚宁静温馨,谷风那边可不好过。
二爷突然找到他比划拳脚,他起初还乐呵呵的。
能跟身手最好的二爷切磋,绝好的机会啊。
可半小时后,他感受到了折磨。
二爷这是没给他留活路啊,下手又快又重。
他都要爬不起来了,二爷还不放过他。
“二爷…我认输…”
他汗流浃背,趴地上累的喘不上来气。
他没惹着二爷吧,今晚要他去刺探沈南初的身手,他完成的很好啊。
刺探出了沈南初是个弱鸡。
这个榆木脑袋,安特助嫌弃扔给他一块毛巾擦汗。
“你平时看剧吗?”
谷风觉得他神经病,“我看那东西干嘛?”
“你觉得二爷对沈小姐是什么意思?”
谷风毫不犹豫:“怀疑、试探、不信任,等确定她的身份,二爷就会立刻杀了她。”
真是不开窍。
“你错了,你没觉得二爷挺喜欢沈小姐的吗。”
这下换谷风觉得他没救了。
“二爷才不是会陷于小情小爱的人。”
“二爷一直在追查一个女人的下落,追查了整整6年都没放弃。”
谷风当然知道,护送二爷回景家的路上,二爷失踪了一整晚。
竟敢掳走二爷,二爷一定是想找出那个胆大包天的女人,然后再杀了她。
安特助扶额无奈摇头,“总之就是对沈小姐好点,她好我们才能好,你今天把她推倒在地,犯了二爷的大忌。”
谷风觉得冤,“我明明都没用力,她是故意摔倒的!”
哼,心机这么深,谷风发誓绝不向她妥协。
沈南初睡的美美的,才不管被谁给记恨上了。
只是才到六点,手机铃声就响了。
“到书房来报到,准备好咖啡。”
这么早,沈南初揉揉眼睛,景霆渊冰冷交代了这一句就挂了电话。
该死的机器人,沈南初暗骂了句,才晃晃悠悠起床。
安特助守在门外,端着一早煮好的咖啡。
“夫人,您端着进去吧,二爷在等您。”
“谢谢啊。”
跟在景霆渊身边的人真是倒霉啊,睡的比狗晚,起的比鸡早。
要是月薪都只有8千,那可真是要闹了。
“你迟到了20分钟。”
指针指向4,景霆渊视线移到她身上,双手交叉,目光灼灼。
丑陋的资本家,沈南初在心底里啐了他。
不对,是漂亮的资本家。
她放下咖啡,大方一笑,“不了解你的口味,第一次煮咖啡费了点时间。”
熟悉的风味和调咖啡的习惯,别以为他不知道这咖啡出自安特助之手。
“再有下次,别来见我,和陈总约8点的会面,地点你定。”
一张名片就扔在了面前的桌子上。
陈总,年近50的大老板了。
那不得约个放松心情的好地方。
“陈总,我是二爷的秘书,二爷让我提醒您,别忘了今早8点在望灵山顶见。”
电话那头的陈总很是郁闷。
这才六点半,谁发神经给他打电话。
还望灵山,几千米高的地方,让他这把老骨头去去那干嘛,蹦山迪啊。
可一听是二爷,敢怒不敢言。
7点,汽车驶出景园。
今天谈生意都没带安特助,沈南初成了他的专属司机。
“来点音乐。”
景霆渊揉了揉眉心,往后一靠就要闭目养神。
“好的,老板。”
被搅了一早的清静,还要出力当司机。
沈南初可得好好报答一下景扒皮。
一首嘹亮的好运来送给他!
【好运来祝你好运来…】
半句歌词刚出来,就震的景霆渊睁开了眼。
“老板,我不小心点错了。”
沈南初假装吃惊,赶紧来了下一首。
“你故意的。”他盯着后视镜里她鲜活的表情,心情也莫名好了起来。
沈南初才不承认,“老板,我哪敢呐,你可是我的衣食父母,没有这份工资8千的工作,我可就要睡大街了。”
景霆渊认同点点头,“既然知道那就好好工作。”
略略略,这话他可真敢接啊。
到了望灵山山脚,车就开不上去了。
上山的索道也要10点才开门。
沈南初装作不知情,“哎呀老板,这可怎么办啊,咱们该不会要爬山了吧。”
她是无所谓,上山如履平地,不知道他身体受不受的住。
“那就爬山吧,爬不过你背我。”
什么?
她没听错吧。
他怎么好意思的。
景霆渊喜欢欣赏她吃瘪的小表情,嘴角轻扯,越过她就走在前头。
沈南初怨念给了他背影一记眼刀,也麻利跟上。
凉爽的风刮在身上舒服极了。
没舒服多久,景霆渊就任性要抄小路。
望着杂草比人还高的野路,沈南初硬是不想迈进去半步。
“杵在那当山妖,过来开路。”
他是怎么厚脸皮讲出这种话的,怜香惜玉都不懂。
“我不干,杂草会刮伤我的脸。”
景霆渊轻嗤了声,“你还挺娇嫩。”
那是当然,她自认全帝城就没比她容貌更出色的了。
风中暗藏杀机,黑漆漆的枪口藏匿于野草丛中,速度极快的子弹对着景霆渊的心脏射去。
景霆渊察觉危机,侧身,子弹擦着他的左臂,射进了一棵大树。
在他的胳膊上留下一道血痕。
“跟我走。”
景霆渊神色嘲讽,双眸轻眯,浅望了眼子弹射来的方向,手拉着她就往野路跑。
那些追杀他的人终于又有动静了。
暗杀他,简直找死。
“谁要杀你?”
沈南初快步跟上,生死时刻,谁也不当谁的累赘。
他的左臂血流如注,染红了他的白衬衫,顺着滴到了地上,就是在给敌人带路。
“停下,我给你包扎一下。”
沈南初解下脖子上的素色丝巾,快速在他的伤口上围了两圈,暂时止住了血。
止血容易,但子弹上的毒却没那么容易解。
“景霆渊,我们必须要赶快甩掉这些人,你胳膊上的毒不能等了。”
这种程度的受伤,如果放在平常,她不会有任何触动。
但流血的人是景霆渊,她担心他。
她微喘着气,脸蛋因为快跑红扑扑的,艳丽非常。
眼底的忧虑那么真实,这是第一次,他觉得她没那么讨厌了。
小说《拐走大佬一夜,六年后我带崽回归》试读结束!